少女遭同学围殴侮辱3小时 被逼拍裸照

2011-04-01 阅读数 460748

15岁的张靓(化名)本打算叫5名女同学帮自己打架出气,结果却因临时对她们“放鸽子”惹祸上身,被这几名好姐妹围殴、侮辱近3个小时。

  昨天记者获悉,5名动粗的女同学因侮辱罪被房山法院一审判处刑罚,除已成年的王苗(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外,其余4人都因是未成年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好友反目成仇

  张靓和王苗等6名女生都是房山区一家大专研修学校的同学。去年8月,她们走进校园,成了该校一年级新生,10天的新生军训生活过后,张靓和王苗成了好朋友,住在相邻的两间宿舍。

  去年9月10日中午,张靓和男同学魏某发生口角,被魏某骂了,张靓咽不下这口气,让王苗找几个人帮自己出气,教训一下魏某。王苗找来4名女同学来到张靓的宿舍,她提出,帮忙打魏某可以,但是如果老师知道此事,她就告诉老师是张靓让她们打的。张靓一听,害怕惹事,连忙改口说不用打了。这让王苗很不高兴:“我把人都给你找好了,又不打了,这不是耍人吗?”王苗觉得没法和找来的帮手交代,便让张靓请客吃饭。张靓不同意,便给大伯打电话,让大伯来学校找她,还称“有一群疯子要敲诈她”。双方的情绪激动起来,王苗把一杯水泼在张靓床上,带着人走了。

  下午上课时,有个同学告诉王苗,班主任已经知道她们要聚众打架,王苗等人非常生气,决定教训一下张靓。

  侮辱持续3小时

  当天下午2点左右,王苗等5名女孩来到张靓的宿舍,要求张靓道歉。张靓不愿意,双方争吵起来,王苗一方人多势众,先是给了张靓两个耳光,然后又用杯子盛水往张靓身上泼,其中一人拿了一个塑料盆接来自来水给张靓喝,张靓不喝,几人又是一通耳光。很快,张靓的鼻子被打出了血。

  此后,王苗几人突发奇想,让张靓把擦血的纸吃掉,张靓反抗,被几人硬掰开嘴,把纸塞了进去。王苗等人又想出新花招,把纸条贴在张靓脑门上,用手机给她拍照,这期间还要求张靓摆出各种姿势,并在她头上扣了一个塑料盆,还用皮带抽她。

  侮辱继续升级,王苗等人让张靓脱掉衣服给她拍裸照,张靓不从,王苗就拿起一杯水顺着她的衣服倒了进去,并用剪刀威胁说,如果不脱就把她衣服剪掉。张靓无奈之下自己脱掉了上衣,王苗等人掏出手机开始给她拍照,并吓唬她要传到网上去。

  直到当天下午5点多,折腾累了的几人才罢手。第二天下午,张靓的大伯来学校找她,听说孩子被拍了裸照,便从王苗等人手里抢来手机要删除照片,其中一名女孩因此报案,张靓的大伯也报了警。

  去年10月,王苗等人被批准逮捕,后其余4人因未成年被取保候审。经鉴定,张靓所受伤为轻微伤。

 

  效仿网络整人手段

  此案开庭时,由于涉及未成年人,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被害人张靓并没有到庭,也表示不愿接受采访,不想提及此事。王苗等5名女孩说,她们事先没有预谋,本意也没想那么做,之前是想帮张靓,但是感觉被张靓耍了,所以特别生气,就效仿从网络看到的手法教训张靓。但是在动手的过程中越来越升级,就发生了后来的严重后果。5名女孩在庭上都表示认罪,痛哭着对同学张靓表示歉意和内疚,后悔不应该这么做。

  此案主犯王苗在受审时接受采访说,她以前从来没打过人,一直是学校的学生干部,而和张靓是关系很好的密友,说起突然对好友施暴的原因,她自己也解释不了,“现在我都不相信这是我干出来的”。

  罪名更改量刑减轻

  据悉,检方此前提起公诉的罪名是侮辱妇女罪,如果这一罪名成立,5名女孩将面临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如果符合聚众的特征,量刑可能达到5年以上。

  主审法官蒲延红告诉记者,经过审理,法院后来将罪名改定为侮辱罪,因为侮辱妇女罪一般由男性发起,犯罪目的是对妇女有性方面的侵害。而在本案中,施暴者都是女性,而且不是以造成性侵害为目的,主要是对人格和名誉造成侵害,量刑应在3年以下。如果王苗等人把裸照发布到网上,性质将更为恶劣严重。

  据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王苗已经开始服刑,张靓和另外4名女生有的回到学校上学,有的已经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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