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寻找长沙市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领域优秀基层工作者!

2023-03-28 阅读数 36024

近日,长沙市农业农村局(长沙市乡村振兴局)发布关于做好全市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领域优秀基层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开展全市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领域优秀基层工作者推荐工作。全文如下:

长沙市农业农村局

长沙市乡村振兴局

关于做好全市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领域

优秀基层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湘江新区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2022年,全市基层“三农”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市目标,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推动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激励广大基层农业农村干部职工担当作为,凝心聚力投身“三农”事业发展,加快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决定开展全市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领域优秀基层工作者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特别是条件艰苦地区干部”的部署要求,突出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选树一批在2022年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工作中取得突出实绩、得到群众赞誉、获得上级肯定的优秀基层“三农”工作干部职工,进一步调动乡镇一级狠抓“三农”工作落实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加快打造农业强国农业强省的市域样板。

二、推荐范围

坚持面向基层一线,坚持关心关爱普通干部,坚持向长期从事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工作的个人倾斜,在全市涉农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办公室等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业务骨干中选树一批优秀先进个人。

三、推荐类别及标准

(一)全市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优秀基层工作者

1、名额分配

共30名,其中:湘江新区2名,天心区1名、开福区1名、雨花区1名、望城区4名、长沙县5名、浏阳市8名、宁乡市8名。

2、推荐标准

(1)政治过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2)业绩突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乡村振兴各项部署要求,在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推动乡村建设,加强乡村治理等方面作出明显贡献;在推动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加强基层动植物防疫体系建设等方面作出明显贡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作出明显贡献。

(3)群众公认。热爱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事业,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受到党员群众的高度评价。

(二)全市粮食生产工作先进个人

1、名额分配

共16名,其中:湘江新区1名,望城区2名、长沙县3名、浏阳市5名、宁乡市5名。

2、推荐标准

(1)政治站位高。坚决贯彻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和油料安全的政策要求。

(2)工作成效好。能够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粮油生产目标任务,粮食生产、油菜扩种、耕地“非粮化”和抛荒治理等方面有创新举措。

(3)专业能力强。有一定的粮油生产技术知识和能力,能够指导种植主体在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培育带动一批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带动全镇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4)作风信誉优。粮油生产相关工作得到农民群众普遍认可,全年未出现负面报道、通报批评等现象。

(三)全市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常态化考核工作先进个人

1、名额分配

共16名,其中:湘江新区1名,天心区1名、开福区1名、雨花区1名、望城区2名、长沙县2名、浏阳市4名、宁乡市4名。

2、推荐标准

(1)工作推进有力。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年度任务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日常管理到位,相关考核评价结果好。

(2)群众满意度高。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各项工作,群众对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满意度高、获得感强。

(3)积极创新示范。在美丽宜居村庄组织建设、运营运维等方面,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日常管护等方面创造了典型模式和工作经验,具有示范推广意义。

(四)否决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1、近两年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待处理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含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4、存在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群众有信访举报反映的;

5、有严重违法用地、违规建房等行为尚未整改的。

四、推荐步骤

1、乡镇推选(3月31日前)。对照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民主推荐、综合审查、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形成推荐对象初步名单,报区县(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2、县级评审(4月7日前)。区县(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根据日常掌握情况、采取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审,征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安、信访等部门意见后,将推荐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于4月7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邮箱:csxczxj@163.com。联系人:范朝朝,联系电话:88665991。

3、市级审定(4月20日前)。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对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人员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长沙市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领域优秀基层工作者。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加强部门沟通,认真做好推选、评审等工作,按时间节点和要求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实绩导向,重点考虑评选对象在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工作中的贡献,切实把作风好、业绩优、群众公认的推荐出来、选树出来。

3、强化激励表彰。下发表彰通报,对选树的对象分别颁发“2022年长沙市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优秀基层工作者”“2022年长沙市粮食生产工作先进个人”“2022年长沙市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常态化考核工作先进个人”证书,组织开展事迹宣传活动。

附件(长按下方二维码下载):

1、长沙市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领域优秀基层工作者推荐表

2、 区县(市)推荐汇总表


长沙市农业农村局

长沙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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