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亿房产项目刚开工就受阻!该如何化干戈为玉帛?

2019-01-10 阅读数 370408

湖南省司法厅 我的调解日记 人民调解员 薛志卫

编者按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也是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系列会改精神,湖南省司法厅在全省广大人民调解员中开展了“我的调解日记”主题征文活动。本报特开辟“我的调解日记”专栏,定期推出,以展示新时代人民调解员的新风采、新面貌。今天我们讲述的是薛志卫的精彩调解故事。

文/薛志卫

这是一个几经“较量”的调解故事。

2018年6月15日,永州市国土资源局零陵分局挂牌出让零陵区阳明大道东侧一块国有建设用地,经过多轮的竞拍,最终被永州卓瑞房地产有限公司以27935万元成功竞得。7月18日,永州卓瑞房地产有限公司在竞拍土地上正式挂牌成立珊瑚海项目部。7月25日上午8点,珊瑚海房地产项目正式开工。然而9点左右,不寻常的情况出现了。周边群众开始不断地向工地集结,到中午11点,已经集结了近200人,他们要求“维权”。

见此情况,珊瑚海项目部立即报警。11点15分,辖区派出所干警、街道办事处调解员火速赶到现场。经了解,原来这宗地已于2013年被国家征收。土地款,青苗款,附属设施补偿款均已补偿到位。这宗土地也正式纳入了国家储备土地。

但征地后,由于疏于管理,时间一长,之前居住在此地的农民认为土地荒着也是荒着,便在这里种菜、堆放闲置物品,甚至挖鱼塘养鱼。如此一来,等到这块地突然要动工了,老百姓就要求重新补偿,他们是“维权”来了。

了解事情真相后,调解员便分头给“维权”的老百姓讲道理做工作:这块地已经被征收,是国家储备土地,不可能重新再征收。种菜的立即自行处理,没有补偿;挖鱼塘的养鱼户由零陵区政府适当补偿。

把政策一讲清,矛盾得到了缓和,现场群众也同意第二天由推选的代表到七里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参加调解。

然而,当天晚上十点左右,几个不明真相的群众在少数人的挑唆下突然冲进了项目部工地。他们剪断施工电缆线、损坏设备、挖断道路。施工方恼羞成怒,将六位肇事者打伤,现场顿时一片混乱。

我们接报后再次赶赴现场,严厉批评了肇事人员,同时将受伤人员送到医院治疗。

第二天,调解大会如约开始。群众代表提出,打人的凶手要被处理,并赔偿受伤人员每人十万,同时还要求对征收的土地按新的标准进行补偿。

开发商方面则强调,他们打人是正当防卫,而且对这块土地的开发合理合法,当地群众无权阻止他们施工。

对此,我们也摆明了态度。是否打人是否该抓,由派出所调查事实后确定;受伤人员赔偿依法医鉴定和责任大小确定;土地已经被征,不可能第二次再重复征收。另外,我们也强调从今天起再有任何人到工地阻工,就由有关部门从严处理,有诉求直接到有关部门反映或到法院起诉。

群众方的代表对我们的意见置之不理,反而提出要开发商马上拿出60万来赔偿给受伤人员,否则就要闹到底,双方不欢而散。

这次调解虽然没有成功,但我们也没有急于采取下一步行动,以静治动,先打一番“心理战”。

一个星期后,我们看时间差不多了,8月2日,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一开始,我们决定先发制人,首先就明确一个原则:重新补偿政府不会同意。受伤人员的赔偿问题,等法医鉴定结果出来,依责任大小处理。如果不服,可以到法院打官司维权,我们可以免费供法律援助。但不能到工地闹事,否则有关部门一定从严处理。这次调解会上,群众代表、受伤人员和家属再没有人提出异议。

我们再做开发商的工作。开发商也同意我们的调解意见,表示只要老百姓承诺不再阻工闹事,他们会让步并赔偿相关的医疗费用。

双方有和谈的基础,8月15日,第三次调解会议如约开始。

当天,群众代表们带来了受伤人员的住院发票等材料。我们承诺,待依法定标准计算出来后,会和开发商协商赔偿,但同时也提醒他们不能再非法阻工。

受伤的人员当场感叹:“我们当时是受别人的挑唆,自己也犯了糊涂,经过你们教育,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现在自己受了伤吃了亏,愿意接受你们的调解。”

8月29日下午3点,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协议,在协议书上签字确认。开发商赔偿受伤人员医疗费、误工费和护理费共计36000元,区政府按照每亩1000-2000元的标准补偿该宗土地上的养鱼户。

不平静的珊瑚海,经过我们一个月的努力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人民调解员风采★

湖南省司法厅 我的调解日记 人民调解员 薛志卫

薛志卫,现任零陵区司法局七里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零陵区司法局七里店司法所所长。他所在单位先后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湖南省模范司法所”、“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个人于2012年获“全国人民调解能手”,2013年获“湖南省十佳司法所所长”并荣记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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