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从北京调到长沙工作被辞退,她获赔14万

2023-05-18 阅读数 39215    赞 39

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欧阳婷

劳动者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中的重大事项。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对工作地点的调整如果对劳动者带来实质性影响的,应征得劳动者的同意。

然而,湖南一公司的北京分公司就因违反上述条款惹了官司。该案件经过仲裁、一审、二审以及高院再审,最终公司赔偿员工14.26万元。拒绝工作地点调动,女子被公司辞退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2009年5月,王莲(化名)入职位于湖南省长沙市的一家公司。2014年4月,王莲因为工作原因,被公司调任至位于北京的分公司,此后,王莲一直在北京分公司工作,2018年6月,王莲的社保缴纳单位由长沙总公司变更为北京分公司。

2018年1月,因为入职多年且和公司签订了多份劳动合同,王莲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变更成无固定期限合同,月工资标准为6200元。

本以为会一直在北京分公司工作,但没想到,2020年8月5日,分公司告知王莲于8月6日前往长沙总公司工作,同时,还在打卡机上消除了王莲的指纹。

突然得知这一消息的王莲并不同意,但分公司拒绝王莲继续在北京工作。

一个星期后,分公司负责人以总公司的名义,向王莲发出限期到岗通知,认为王莲从2020年8月6日到13日都没有到岗工作,属于旷工行为。王莲立即回函,声称不认可调动通知的内容。王莲认为,总公司和分公司在没有与她协商的情况下,进行单方面调岗是违法的,她希望可以进行协商,但总公司和分公司都没有回复。

8月24日,总公司向王莲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以王莲2020年8月6日至8月20日旷工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莲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委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随后,王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总公司和分公司齐齐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42600元,支付8月份工资差额3779.31元和未休年休假工资2850.57,以及休息日加班工资15891.95元,并支付年终奖31000元。

一审二审法院均判决公司违法,赔偿14万余元

一审庭审中,总公司和分公司辩称因疫情影响了分公司的经营,分公司决定于2020年下半年进行装修整改,将王莲所在部门的全体员工暂时调至总公司,并向部门内所有员工发出工作阶段性调动通知书,通知大家到位于长沙的总公司上班。但王莲否认自己收到了该通知书。

而公司也承认收到了王莲针对限期到岗通知书的回复函。

法院认为,王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故法院认定王莲系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王莲2014年起长期在北京市工作,公司要求她前往长沙市报到上岗,属于公司提出对其工作地点的变更,而工作地点作为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应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变更。

本案中,公司向王莲发出限期到岗通知书后,王莲已回函表示不同意变更工作地点,在此情况下,公司直接以王莲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认定公司违法解除与王莲的劳动合同亦应一并承担责任。

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经过审理,二审法院判决公司赔偿王莲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42600元、8月工资差额3779.31元、未休年休假工资570.11元、休息日加班工资15891.95元。

之后,公司向当地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一审和二审法院审判得当,驳回了公司的再审申请。

律师

公司存在这方面的违法行为

“我曾经也代理过类似的案件。”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蔡有玲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一位劳动者曾因公司未与其协商,就单方面调动了他的工作地点。为此,蔡有玲帮助这名劳动者审请了劳动仲裁,获得了劳动仲裁委的支持,裁决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解除,并由公司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5万余元。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一旦签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蔡有玲说,在书面的劳动合同中,一般会清晰明确地写明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但在这两起案件中,用人单位都未经劳动者同意,变更了工作地点,“涉及到了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蔡有玲说,公司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并且辞退了劳动者,属于违法解约,应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就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同时,蔡有玲注意到,在将何莲的工作地点从北京变更为长沙后,公司并没有和何莲协商,到长沙工作后,将会提供何种劳动保护,以及变更地点之后员工的劳动条件等,“工资、社保是不是会有变化”。

蔡有玲提示,劳动者有辞职的权利,用人单位也有辞退的权利,不管是作为劳动者还是作为用人单位,都应当依法依规地工作、经营,在工作有变动时,采取的方式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同时,一定要保留证据,这样才能够及时维护自己的权利。

那么,在怎样的情况下被公司开除能得到赔偿呢?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被公司开除能得到赔偿的情况有: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2.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辞退员工的;4.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辞退员工的。

同时,要注意的是,劳动者被辞退的,可以在被辞退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法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被违法辞退提出仲裁应在哪个时间内?

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编辑:鸢尾蝶

二审:吴雯倩

三审:陈寒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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