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欧阳婷 周雅婷
健身房、瑜伽馆“跑路”已非新闻,但当“连锁店”成为障眼法、“搬迁通知”变成注销前奏、同名店铺“互踢皮球”时,消费者的权益保障便成为一道需要制度回应的民生考题。
早在2025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已明确“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终止营业,既不按照约定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又恶意逃避消费者申请退款,消费者请求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然而,法律条文与现实维权之间,仍隔着证据固定、主体认定、执行落地等多重沟壑。近日,长沙市民杨女士联系上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她的遭遇正是“预付式消费”纠纷困境的微观切片。
求助:
瑜伽馆“搬迁”:新店未见,分店不接
2025年3月18日,家住长沙市岳麓区的杨女士与朋友成女士在“菩提瑜伽(家兴苑店)”签订了《会员服务合同》,支付1944元购买了34节瑜伽课程。选择这家店,杨女士经过了仔细考量:离家近、体验不错,更重要的是,“它有好几家店”——这种品牌连锁店给了她额外的安全感。
然而,这份信任在短短数月内被击碎。
2025年8月22日,因工作繁忙、会员卡即将到期,还只上了6节课的杨女士微信向对接人提出停卡申请。对方回复:“我早就不在菩提(瑜伽)工作了。”随后便不再回复任何消息。
两天后,杨女士赶到瑜伽馆,发现大门紧锁。她打开微信小程序,一条“搬迁通知”赫然在目:“为了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舒适的环境,本店全面升级,8月27日至9月1日停课,9月2日我们将在中海阅溪府重新与大家见面。”
这条通知发布于2025年8月24日,措辞温馨,承诺明确。但杨女士按照时间前往新址时,却发现这里根本没有什么瑜伽馆。更令她震惊的是,通过工商登记查询,“菩提瑜伽(家兴苑店)”的注册主体“长沙市岳麓区浦提悦瑜伽馆”已于同年8月14日以“停止经营”为由办理注销——比“搬迁通知”的发布时间早了整整10天。这意味着,当消费者在小程序中看到“全面升级、搬迁新址”的温馨告示时,经营主体已经没了。
之后,杨女士电话联系了菩提瑜伽的另外一家门店,对方却告诉她:“本店不接收家兴苑店的会员。”
同名连锁店为何不接受转卡?3月20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走访发现,分布在长沙各区的“菩提瑜伽”的每家门店实为独立民事主体。杨女士办卡的“家兴苑店”注册名为“长沙市岳麓区浦提悦瑜伽馆”,系经营者吴某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与其他同名门店并非同一法律主体。
记者多次致电联系吴某,但对方一直未接电话。
多次联系未果后,杨女士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现象:
预付式消费的行业乱象
杨女士的遭遇并非孤例。记者从行业监测数据中看到,2024年度全国商业健身房闭店率达10%至14%,相当于每年有近万家门店退出运营。这一数字较往年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其中不乏知名连锁品牌的身影。
最高人民法院数据显示,预付式消费纠纷已成消费维权的高发区。2025年3月发布的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中,健身、教育培训、美容美发被列为重点监管领域。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的统计更具警示性: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涉预付式消费纠纷案件数量从804件增至1583件(2024年全年),2025年上半年已达892件。其中,经营者“失联跑路”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是引发纠纷的主要原因。
据中消协智慧315平台统计,2024年1月至2025年底,湖南省涉及预付式消费的投诉共2590条。2025年8月26日,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第9号消费提示,直指预付式消费存在“卷款跑路”“虚假宣传”“霸王条款”“服务缩水”四大陷阱。
说法:
甄别预付式消费陷阱,警惕消费风险
“遭遇店家跑路,消费者要及时维权。”广东执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谭凤君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明确,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终止营业,既不按约定兑付服务又恶意逃避退款的,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这意味着,杨女士可主张“退一赔三”,而非仅追回剩余课时费。同时,司法解释确立了“七日无理由退款”规则,消费者自付款之日起七日内有权请求经营者返还预付款本金。
针对“举证难”问题,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控制合同文本、消费记录等证据却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消费者的主张认定争议事实。这实际上是一种举证责任的转移,解决了司法实践中证据偏在于经营者一方的困境。
从同类纠纷的涉案金额来看,往往具有分散且单笔金额小的特征,消费者提起诉讼的时间与精力成本通常高于预期收益,导致群体性放弃维权,这也在客观上降低了不良商家的违法成本。
因此,谭凤君建议消费者在进行预付式消费时,应及时固定双方签署的服务合同、付款凭证、剩余服务次数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一旦遭遇预付式消费维权纠纷,应当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并通过提起诉讼主张惩罚性赔偿金等多手段立体监督维权。
提醒:
三个建议优化预付式消费环境
“破解预付式消费难题,湖南省早已迈出制度探索的步伐。”2025年5月,湖南五部门联合印发《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探索实行预付式消费资金托管模式”——消费者预付资金不再直接进入商家账户,而是由第三方机构托管,按服务进度分批划拨;若商家停业或违约,剩余资金可原路退回。这一制度设计将有望从源头防范“卷款跑路”风险。
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切勿仅凭品牌知名度或门店数量作出判断,务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实际经营主体的注册信息、存续状态及变更记录。对于宣称“搬迁”“升级”“转让”的商家,应主动索要书面说明,并确认原经营主体是否已注销、新主体是否明确承接债权债务。如发现商家在注销后仍发布“搬迁通知”或继续揽客,应及时固定证据并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在预付式消费过程中遇到问题,消费者要及时与商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拨打12345进行投诉,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维权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合同、发票、消费记录、聊天记录、视频音频等,以便更好地主张自己的权益。
编辑:阿挽
二审:吴雯倩
三审:陈寒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