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加剧受害女性困境,家暴会代际传承……家庭暴力背后的“她”困境

2023-03-30 阅读数 41825

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周雅婷

“希望我爸能改变”“希望获得经济支持,起码可以有吃药的钱”“希望与有相似经历的人分享经验,抱团取暖,一起学习如何治愈自己”……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源众家庭与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发布了《家暴受害人困境调查研究报告》。调查中,104位家暴受害者向志愿者表达自己的需求。他们有的顾虑孩子和家人,有的想着成年、毕业后远离暴力的父母,有的即使在离婚后,也仍然要忍受上门骚扰的威胁和不让见孩子的煎熬。今日女报/凤网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东城区源众家庭与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创始人、知名反家庭暴力律师李莹。透过她的介绍,我们仿佛听到了数据背后,一个个被困在家暴创伤中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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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密关系暴力中双方收入水平对比。


性别问题放大和加剧了受害女性的困境

“我们试图在一个个家暴受害者的困境中,找到是否存在某些共性。”李莹告诉记者,本次电话回访问卷的设计,结合了源众多年的反家暴服务经验,访谈过程中还进行过三次局部调整修改。“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受害者本身对家庭暴力的认识,二是受害者寻求警察、妇联、社会组织、亲人朋友等帮助的情况。除此以外,还调查了学历、收入等问题。”

“调查结果显示,家庭暴力不会在某个特定类别的人群中发生,就算是社会精英,也有可能是受害人。”李莹说,“但是,女性家暴受害者的社会、经济地位,总体要低于男性加害人。”

此外,在被访个案中,有约42%的男性加害人与女性受害人的受教育水平相当或更低,但薪资更高。一方面,薪资劣势加剧了女性受害人对施暴者的人身和经济依附性;另一方面,囿于加害人的经济控制等操控行为,女性更难以在职场充分施展拳脚,这进一步加剧了女性就业困局,使其经济状况愈加趋于弱势。

李莹表示,相比于男性,女性可能面临更复杂的就业环境和更低的薪资水平。“有不少被访者都表示,经济问题是她们在向外求助和对抗家暴的过程中考虑和犹豫的重要因素之一。性别问题放大和加剧了暴力关系中受害女性的困境。”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中有两例提到,家暴加害人为弟弟,“她们在开放式选项中还提及了‘我弟弟把我打伤以后,爸爸还会说风凉话不制止弟弟,妈妈偶尔会帮助自己’‘妈妈用铁棍打过我,打完以后就会道歉’等描述,这实际上折射出重男轻女的多子女家庭中女儿的艰难处境。”

一方面,父母的家暴行为对未成年人形成潜移默化的示范效应;另一方面,重男轻女的观念潜移默化地影响家庭中男性未成年人的认知和观念,两例案件中的加害人弟弟实际上是在成年人的默许和纵容下对其未成年姐姐施暴。且36%的被访受害人受暴后会选择向父母或兄弟姐妹求助,但一些家人并未伸出援手。无论是未成年的弟弟还是姐姐在本质上都是受害人,但姐姐显然处于更为艰难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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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莹

目睹家暴儿童不可被忽视

“我们的另一个发现是,家庭暴力很少以单一的形式出现,肢体暴力、精神暴力、经济控制、性暴力,多种形式并存。”李莹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报告显示,每个处于亲密关系暴力中的受害人,平均遭受的家暴类型有2.72 项。超过95%的被访受害人表示自己同时遭受过肢体暴力和精神暴力。而亲子关系中的暴力也以精神暴力和肢体暴力为主要类型,占比分别为84.4%和81.3%。“在开放性选项中,甚至有‘父亲不让我出门,并让我撒谎称身上的伤都是自己造成的’‘造谣我出去跟男人混’的情况。”

而这其中,如果缺乏足够的警惕性和敏感度,“以爱为名”的精神压力和暴力识别较为困难。“就像是温水煮青蛙。”在李莹看来,识别精神暴力方面的教育并非一蹴而就,因为这类暴力往往是用许多表象的美好裹住的。

“那么首先问自己几个问题:你是不是舒服?你是不是得到了尊重?你们之间的关系是不是平等的?对方是不是拿情感绑架你?再作出判断。”李莹说,此外,加害人的操控和施暴行为还牵连其他同居家庭成员,尤其是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可能成为加害人的直接施暴对象、持续控制和威胁受暴妇女的工具,还可能成为目睹家暴的儿童,甚至习得家暴恶习,长大后成为新的施暴者。

“加害人是否曾目睹或遭遇家暴?”这是调查中一个经过特别设计的问题。

在李莹所接触的案例中,一些女性受害人会因此合理化施暴行为,共情加害人。“但我们想表达的是,在家暴议题中,家暴目睹儿童不能被忽视。”在给出明确答案的受访者回应中,70%的家暴加害人在原生家庭中曾遭受过亲子暴力或目睹家庭暴力。这说明家庭暴力具有习得性、代际传承的特点。

“孩子会觉得暴力是解决问题最有效简单的方式。长大后,可能会延续这种暴力行为,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李莹告诉记者,目睹儿童在家暴案件中受到的伤害隐蔽且久远,因此,反家暴服务需要不断推动并强化“目睹家暴儿童也是受害者”这个意识。“要关注到目睹儿童的创伤,对他们进行心理支持。”

“事实上,已经有地方省份开始注意到这类问题。”在2020年10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中,明确将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列为家庭暴力受害人,这也是全国首个通过立法明确目睹家暴儿童为家庭暴力受害人的省份。在湖南,岳阳市妇联推出了“关爱家暴目睹儿”公益维权项目,关注在家庭暴力中容易被忽视的孩子们。


羞耻感让家暴成为“她的问题”

在李莹和团队的预想中,样本来源全部为去年源众提供过反家暴服务的个案当事人,做这样一份调查应该不是难事。“原本预计调查800~1000人次,没想到我们只问到了428人,其中愿意回答的只有1/4,这个数字本身就足以让人反思。”

原因之一,是许多求助者不愿意把遭遇说出来。“这有很多原因,比如突破不了自己内心的障碍,觉得家暴是家丑。”而在愿意吐露心声的受访者中,也存在着复杂的情感需求和内心状态。

报告数据显示,近90%的受访者认同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施暴,但同时也有受访者表示“邻居都是同事,说出去丢面子也影响工作”“我的沟通方式不好,我希望之后他能回心转意”。遭受家暴的女性同样有情感有温度。同时,作为社会性动物,每个人都会顾及自身在所处工作和社区的形象,羞耻感让家暴成为“她的问题”。


如何解决受暴女性遭遇的困境

“社会整体有关家暴及受害者的认识与理解,从诸多方面以不同形式影响受暴女性。”李莹介绍,调查显示,反家暴职能部门仍较为普遍地存在“对家暴严重性认识不足”“回应不及时”“不理解受害人处境”等问题,让受害人感到不适的同时也影响其后续求助意愿与求助决策的作出。

那么,该如何解决受暴女性遭遇的困境?李莹和团队也给出了建议。

首先,是要重点提高责任部门一线人员对《反家庭暴力法》的理解和运用能力、提高他们干预家暴的主动意识和专业性,以便更为有效地保护受害人。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反家暴工作,为家暴受害者、施暴者、目睹儿童等不同群体提供包括心理援助、法律援助、社工服务、救助服务等全方面的专业性服务。

其次,应加强庇护所制度的宣传,完善现有的庇护制度。“有关反家暴弱势群体特殊保护的制度,如强制报告制度和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也需要被充分激活,为受暴者提供系统支持。”

此外,报告中40岁以下的受害者占比81.8%,来自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受访者和求助者更少,调查中的受害人也未见老年人和残障人士。“比例高意味着他们使用求助工具的意愿、敏感度更强。”尽管反家暴工作者希望让帮助有更强的抵达性和及时性,但文化程度低或者年龄偏大的人在反家暴资讯和资源的获取方面存在不便,部分受暴弱势群体甚至被屏蔽于反家暴支持资源外,所以也必然造成“失声”的情况。

“家暴受害者需要多渠道的求助和信息路径,能够满足不同地区、年龄段的需求。”因此,建议应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加强对反家暴知识及各类反家暴支持和服务资源的宣传,有意识地针对不同背景不同层次人群作有重点的广泛宣传,让社会大众正确认识家暴的危险性及家暴受害人的特殊困境。

“我们需要构建新的性别文化,只有社会文化、制度等全方位的改变,才可能消除个体的‘耻感’和顾虑,”李莹说,“当受害人遭到暴力,能够很自然地、没有任何顾虑地去报警、离婚,那时我们的反家暴工作会是一个质的改变。”


来源:今日女报

编辑:俏俏

二审:吴雯倩

三审:邓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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