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一女子投资的商铺“不见了”!获赔138万的她没见着钱

2020-05-06 阅读数 15213

出品:今日女报谭里和工作室 文、图:记者 陈炜

要想富,买商铺!十几年前,对于手头稍微有点积蓄的中年人来说,最流行的赚钱方式基本是这样的:看准地段,买间商铺,转手出租,稳定收入。

今年56岁的永州市道县女子彭香花,当年就是这股“投资热”里的一分子。但不同的是,彭香花却没有很多人那么幸运——她掏空积蓄甚至不惜高利借款凑齐60余万元买下的三间“黄金商铺”,出租过程中屡屡节外生枝,最后干脆连“商铺都不见了”。几经周折,打赢官司获赔138万元的 她,至今却“没有拿到一分钱”……

“别人买商铺赚钱,我却引来了官司和麻烦。”这一系列戏剧化的变故是怎么来的呢?5月5日,彭香花跟今日女报谭里和工作室记者说起这十几年来的投资遭遇,忍不住一声长叹。 

彭香花花60万元买来的黄金商铺被改建成了电梯。

13年前的大胆投资

4月23日,永州市道县人民法院。

56岁的彭香花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迟到”近两个月的《民事判决书》,指着获赔金额里的一串数字——“1380126”,反复问道:“这一百多万元是赔给我的吗?”待得到工作人员的肯定后,彭香花仍有些不确定:“麻烦结束了吗?”

熟悉彭香花的亲友都知道,彭香花所说的“烦恼”根源是从13年前的一次大胆投资开始的。2007年8月底,彭香花偶然看到了永州市永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盈房地产公司”)发布的“名都时代广场”商铺销售广告。

“商铺在县城的黄金地段。”摆过地摊、开过店铺的彭香花隐隐意识到,这是一个不可错过的商机。

在与家人细细商量后,彭香花决定放手一搏——除掏空辛苦积攒的10万元积蓄之外,她又许以高额利息四处借来50万元。随后,在2007年9月3日这天,她与永盈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三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以60余万元的价格购买了“名都时代广场”第一层36号、52号、66号商铺,建筑面积共计57.03平方米。“它们连在一起,而且就挨着商场进出口。”显然,有经商经验的彭香花,在买这三间商铺时是经过仔细挑选的。

为了让自己的投资早日回本盈利,彭香花又在购房当天,与道县永盈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盈商贸公司”)签订了三份《委托租赁协议》,协议约定“由永盈商贸公司负责商铺租赁、转租等事项,租金从2008年10月1日起开始计算,至2020年10月1日结束”。

一开始,彭香花的投资还算顺利。“光租金,三间商铺每年一共能拿到近5万元,而且一年比一年高。”正因为租金收入十分稳定,很长一段时间,彭香花基本不必关心永盈商贸公司把商铺租给了谁、作何用途、装修成什么样。

可是这样的日子终究没能一直维持下去,不到10年,意外来了。

“我的商铺不见了?”

彭香花向今日女报谭里和工作室记者介绍,2017年,永盈商贸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了她和众多商铺业主的租金。多次协商无果后,她和其他商铺业主只好向道县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

“因为这场官司,生活全被打乱了。”彭香花说,为了搜证据、找资料,她几乎每天都要往永盈商贸公司和法院来回跑几趟;为了拿到关键文件、获取证词,她经常早出晚归。好在结果让她欣慰,2017年10月20日,道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支付拖欠原告彭香花的租金及违约金,解除原告彭香花与被告道县永盈商贸有限公司之间的三份《委托租赁协议》。”

尽管打赢了官司,但彭香花很快又犯难了,“以前商铺出租都是永盈商贸公司负责,现在委托租赁合同解除后,我们只能自己去找租户”。幸运的是,在众多商铺业主的斡旋下,原来一直从永盈商贸公司手里租赁商铺的大润发超市,决定从业主手里直接租赁,并按期向彭香花等商铺业主支付租金。

在这起租金拖欠风波兜兜转转之后,彭香花似乎又过上了有稳定收入的踏实日子。然而,没多久,又来了一场让人大跌眼镜的变故。

2019年6月的一天,彭香花突然接到朋友张毅(化名)打来的电话。“你的三间商铺找不到了!快过来看看!”听到这个消息,她有点蒙:“钢筋水泥建成的商铺怎么会找不到了?”

但当彭香花走进名都时代广场,看着一排排热闹的商铺,她惊愕不已,“我的商铺确实不见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为什么直到此时才发现这一问题?彭香花坦言:“刚买商铺时,那时候商场内虽然是光秃秃的一片,可我记得商铺在靠近大门口的位置。但自从与永盈商贸公司签订协议后,我再没过来看过。”

那么,张毅又是如何发现这一情况的呢?原来,张毅是名都时代广场商铺业主委员会成员,“为了更好地出租商铺,业主委员会需要重新核对、计算每个业主所购商铺的位置和面积”。其间,张毅察觉到不对劲:彭香花的三间商铺不见了?

彭香花找来商场建筑平面图一一比对,她惊讶地发现,原本规划设置在商场中央位置的电梯、楼梯竟然悄然“移”到了她的商铺里。也就是说,她的商铺已经变成了电梯和楼梯。更让彭香花难以接受的是,“我居然完全不知情”。

几天后,她被告知,因商铺被改建成电梯、楼梯,“大润发超市不愿意再付租金”。

楼梯、电梯是何时改建的?为何要改建?彭香花决定为自己讨个说法。

起初,彭香花找到永盈房地产公司法人代表何凝,得到的回复是:“公司已经被吊销营业执照,这个事我管不了。”之后,她又找到永盈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何永昌,“他竟然说‘商铺里建了楼梯和电梯有什么关系,反正商铺还在,等换了租户,你照样有租金拿’”。

多次协商无果后,彭香花只得再次打起了官司。

“至今没拿到一分钱”

作为彭香花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律师钟致远在2019年6月30日接手这起纠纷案件后不久就找到了突破口。

4月29日下午,钟致远向今日女报谭里和工作室记者提供了一份落款时间为2009年2月26日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记者从文件中看到,建设单位为“永盈房地产公司”,合同开工日期为“2008年12月8日”,竣工日期为“2009年7月31日”。

对此,钟致远解释道,彭香花买下商铺不到两年,永盈房地产公司与永盈商贸公司就委托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制作了工程名称为“道州名都时代广场改建工程”的一套图纸。图纸里显示,彭香花三间商铺的位置被设计成了楼梯和电梯。”

钟致远说:“我们到现场测量后发现,她的商铺几乎被全部侵占,已经失去了商铺经营的作用。”原本的建筑设计为何突然改动?带着这个问题,5月1日上午,记者多次致电永盈房地产公司法人代表何凝,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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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香花买下商铺不到两年,永盈房地产公司与永盈商贸公司就将她的商铺改建成了楼梯和电梯。

记者发现,彭香花在“民事诉状”中这样写道:“永盈商贸公司和永盈房地产公司之所以要建造楼梯与电梯,是因为(商场)三楼以上的楼层租户,有酒店、有银行、有商家经营办公,如果不在我的商铺位置建楼梯和电梯,商场的商业价值会大打折扣。”

“将我的商铺改建成电梯、楼梯,还不通知我,事后也不跟我好好协商,这完全是损人利己。”基于此,彭香花委托钟致远律师于2019年7月15日向道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永盈房地产公司和永盈商贸公司“将被楼梯、电梯占用的商铺恢复原状,并赔偿恢复原状前的租金损失;如无法恢复原状,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1710900元”。

最终,道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2月26日依法作出判决:“永盈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20日内赔偿彭香花财产损失1380126元;永盈房地产公司对赔偿金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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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香花应获的138万元赔偿金,在法院判决70天后仍“一分钱也没拿到”。

尽管这份判决书“迟到”了近两个月才交到彭香花的手中,但最终胜诉的结果还是给她带来了不小的安慰。不过,打赢官司的彭香花又开始忧心忡忡,她觉得麻烦还远没有结束。

5月6日上午,她告诉记者:“判决书要求两家公司在判决生效20天内支付赔偿金,现在距离判决已经过去70天了,我还是没拿到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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