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欧阳婷 视频:李曼倩
9月4日,湖南省“婚调大比武”决赛现场,激烈的知识竞答比赛正在进行中,主持人的话音一落,许海光眼疾手快,第一个拍下了答题键,给出了正确答案,再次获得20分,使自己获得了该环节第一名的好成绩,顺利进入最后的角逐。
许海光是湖南声威律师事务所一名专注于婚姻家事法律领域的律师,同时也是长沙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自2021年担任调解员工作以来,她通过“情法交织”的调解技巧,提出兼顾法理与人情的解决方案,累计成功调解离婚纠纷等家事案件7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0%。
用律师的理性思维,为纠纷家庭普法
“律师和婚调员是两个不同的角色,需要按情况进行身份切换。”当律师8年的许海光告诉记者,律师是需要非常理性的,在合法的范畴里,尽可能为代理人争取更大的利益。但婚调员不同,更多时候,需要情理交织。
2017年,许海光成为了一名执业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领域。在工作中,她发现涉及到离婚、遗产等婚姻家事纠纷往往都需要经历多次调解,才会进行判决,这也让她逐渐对调解工作起了兴趣。
2021年,许海光成为了长沙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一名调解员,正式开始开展婚姻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律师的本职工作让她在婚姻家事调解工作中,更擅长从法律角度来为当事人提出解决问题的方式,达成一致合意。
许海光作为法制副校长,向孩子们普及法律知识。
一次,一对想要离婚的夫妻找到了许海光,两人因为孩子的抚养问题争执不下。在问询中,许海光了解到,孩子已经年满8岁,此前一直跟着父亲生活。
“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案件中,涉及到未成年人抚养问题时,当未成年人已经年满8岁,应当尊重孩子的意见。”为此,许海光向当事人提出了想要和孩子聊一聊的想法,没想到,遭到了男方的强烈拒绝。
为此,许海光不断安抚男方的情绪,向他剖析法律法规,让男方逐渐冷静了下来,同意她和孩子见面。在知悉了孩子的想法后,许海光又劝说当事双方从最利于孩子的角度,达成抚养权归男方的一致约定。
“每当在调解中遇到当事人对调解过程或者调解依据不满时,我都会向他们解析法条,化解他们的不满。”许海光说。
用婚调员的感性情绪,引导当事人走出泥潭
“在我目前处理的婚姻家事调解案件中,最多的是离婚案件。”许海光告诉记者,当男女双方在离婚过程中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时,产生纠纷的可能性大大提高。而这些调解并不像律师“一事一议”,往往是一个长期调解的过程。
许海光曾经调解过一起离婚纠纷,王娟(化名)和赵健(化名)结婚多年,他们育有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患有糖尿病。在许海光的调解下,经过几轮拉扯,王娟和赵健最终达成一人抚养一个孩子的约定,患有糖尿病孩子的医疗费用则由两个人共同承担。
但在回访过程中,许海光发现,赵健并没有按约定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和支付抚养费用,两个孩子都跟着王娟生活,这让王娟力不从心。
为此,许海光再一次对王娟和赵健进行了调解,向赵健阐述了监护人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以及按时给付抚养费的重要性。在多次沟通后,赵健承认了自己的失职,并承诺会好好抚养孩子,让他们平安长大。
“这些在日常工作中积累到的经验,让我从长沙市‘婚调大比武’一路过关斩将,进入了省赛,并获得了二等奖的好成绩。”结束比赛的许海光说,在省赛中,她遇到了来自不同市州、不同岗位的调解员,她也在不断学习其他调解员的长处和经验,“不同的视角带给我不同的调解方式,我希望可以运用到以后的调解工作中”。
编辑:徐珂
二审:吴雯倩
三审:陈寒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