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去哪儿了?快递员监守自盗骗保费,公安局声东击西破案子

2019-05-22 阅读数 503809

特别报道 快递 快递员 监守自盗 骗保

文、图: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陈炜

如今,越来越多人成了“网购大军”的一员,收取快递更是家常便饭,尤其对于“剁手族”来说,拆快递更是一种“美妙的享受”。

然而,当你兴奋地跑到快递收发点领取包裹时,却发现包裹已被人冒领,或是打开包裹的一瞬发现里面空空如也,想必你的心情一定“不美丽”。

快递里的物品去了哪儿?近日,郴州市永兴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的一起利用快递骗保案引发了讨论——当地一名快递员为了骗取巨额财物保价费,自寄自收贵重金器,还上演了一场“监守自盗”的戏码。

正所谓“聪明反被聪明误”,一些快递小哥在开拆、偷领、故意冒领他人包裹时“一时爽”,殊不知,等待他们的说不定是牢狱之灾。

案情

更改地址,黄金不翼而飞

2017年9月,刘玺(化名)和朋友在永兴县柏林镇合伙开了一家快递服务部,负责某快递公司柏林片区的快件投递。

随着时间的推移,刘玺对每条包裹的投递线路都了如指掌。为了“来钱快”,他在包裹邮寄上动起了歪念头。

2018年9月2日,刘玺前往广东省韶关市购买了价值4.8万元的黄金戒指、手链等首饰,并委托快递公司将金器邮寄至永兴县太和乡中学,签收人为“曾水”,与此同时,他还支付了250元保价费,可保价5万元。

之后,刘玺多次查询快递单号,实时更新包裹投递位置,直到包裹即将投递至柏林片区时,他立即告知快递公司要求将投递地址改为郴州市某医院。

于是,包裹“线路变了”,在寄出后的第三天,被投递到刘玺开的快递服务部里。

就这样,刘玺趁着夜深,偷偷划开包装箱底部,将里面的黄金首饰取了出来。然后,又用透明胶带重新封装,之后再转寄至位于修改位置后的指定医院。

第二天,刘玺接到快递员电话后不久,就收取了包裹。

“当天收包裹的时候,他特意当着快递员的面要求拆包验货。”永兴县公安局一民警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快递员也“多了心眼”,要求刘玺出示身份证以验明身份——签收人是“曾水”,为何收件人又是“刘玺”呢?

刘玺向快递员解释:“为了防止个人信息被盗用泄露,刻意用的假名字。”确定收件人手机号码一致后,快递员才刘玺给拆包——然而,包裹一打开,里面竟是空的!

刘玺赶紧拨通了快递公司的客服电话,要求索赔5万元。

监守自盗,快递员“演戏”骗保

得知刘玺包裹被盗,快递公司很快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可奇怪的是,包裹在送到柏林快递服务部以及收件人验货前,都没有其他无关人员接触过。而包装箱底部有划痕,且补上的透明胶带与黄色原装胶带明显不符——显然,包裹被人动了手脚。

快递公司随即向当地警方报案。

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深入调查,并发现了疑点——“刘玺在韶关市购买金器邮寄至郴州,是自己签收,但在之前索赔时无法提供购买金器的票据,这显然是不正常的。”民警说,更让警方对刘玺起疑的是,经调查,包裹改变过投递路线后,一度转寄至柏林快递服务部,而刘玺正好是该快件代办点的负责人。

巧合还是另有蹊跷?2018年10月18日,警方将刘玺“请”至永兴县公安局。最终,迫于压力的刘玺在审讯室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想利用快递转寄漏洞和自己负责快递代收的便利上演一场“监守自盗”戏码,以此骗取物品保价赔偿款。至此,这起离奇的贵重物品丢失案真相才浮出水面。最终,郴州市永兴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玺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调查

保丢不保损,快递也有“潜规则”

其实,在日常生活中,快递员在包裹上“搞名堂”的现象并不少见。

5月22日,在位于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世纪城小区映江苑的菜鸟驿站,一名工作人员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在包裹保价赔偿上,市民邮寄的物品保丢不保损也是快递行业的“潜规则”。“也就是说,包裹邮寄过程中如果物品丢失且购买了保价费,快递公司会支付相对应的最大保价金额,即便没有购买保价,也会按照邮费的3至5倍赔偿;但如果物品只是损坏,绝大多数的快递公司是不会给予赔偿的。甚至,市民要邮寄瓷器这种易损品,快递员很可能拒绝接单揽件投递。如果市民非要邮寄,快递员一般会直接摊牌,说‘货物破损了不会赔偿’。”

该工作人员介绍,正因为有“保丢不保损”的快递“行规”,一些没有职业道德的快递员在分拣过程中,一旦发现外包装箱有破损,会将其撕开,将里面的物品拿出一部分收入自己的口袋。“像我以前工作过的快递公司,就有几次看到快递员从包装箱中取出水果、零食,方便面等食品,有时,负责人发现了不但没惩罚还开玩笑说‘别拿的太多让人发现了’。”

看管不严,包裹冒领难监管

除此之外,冒领包裹现象也非常多见。5月22日,在湘江世纪城融江苑2栋菜鸟驿站C162号店,各种大小形状的包裹袋、包装箱整齐摆放在货架上,店外的一处空地上也散乱堆放着各种包裹,却少有人看守。

该店店长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快递包裹被冒领的情况时有发生。“小区的业主有这么多,店里却只有两个工作人员,不可能记住所有业主的面孔,只有经常邮寄、收取包裹的‘熟客’才有些印象,如果来个陌生人,随便往货仓里瞟一眼记下一个包裹编号,就可以伪装成收件人冒领包裹。”

店长坦言,由于绝大多数业主没带身份证,甚至未带手机,工作人员也很难仔细核查取件人的真实身份。

律师说法

包裹丢失或受损,未保价也需赔偿

张帅(湖南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保丢不保损”属于快递行业的内部规定,但没有法律效力。将包裹完好无损地送到客户手中,是快递公司的职责所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无论快递品保不保价,发生了丢失和损毁都应该依法赔偿。

换句话说,对于购买保价的包裹,一旦丢失或损坏,快递公司应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即使没有保价,快递公司也有义务完成包裹递送,并承担包裹损坏的赔偿责任。

如果消费者遇到快递包裹被损坏的情况,可以与快递公司取得联系进行协调解决,如果对方拒不负责,或消费者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拨打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专用号码12305进行申诉,也可以向市级快递行业的监管部门反映。

偷领冒领包裹,涉嫌盗窃

陈一鸣(湖南鑫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对于偷领包裹或故意冒领快递包裹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盗窃罪。根据我国《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28条规定,快递从业人员不得扣留、倒卖、盗窃快件(邮件),另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48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28条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根据我国《刑法》第253条规定,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264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需要补充的是,根据湖南省高级法院、湖南省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是人民币2000元;“数额巨大”的起点是人民币50000元;“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是人民币4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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