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护理假”亟需有国家版本

2017-08-08 阅读数 116967

文/盛人云

近日,重庆拟立法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的新闻引发社会关注。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已经有包括河南、福建、广西、海南等地出台了类似政策,独生子女“护理假”时间在10到20天不等,这让“百善孝为先”变得更加可行。

(8月7日新华网)

在老龄化社会,独生子女赡养父母的压力不小,一些省份纷纷推出“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无疑是一场“及时雨”。虽然各地规定的假期长短不同,比如河南为20天,广西、海南为15天,福建、重庆、湖北为7天,但都体现出了有关部门为百姓解难题的制度探索,让人心生暖意。至少,这可以让独生子女们有更多的时间照顾父母,而不必过多地担心影响工作,

不过,“独生子女护理假”的政策虽好,但这样的好政策能不能顺利落地,恐怕还是个疑问。网络就有一种忧虑,即该政策的推行是否会无形中增加民营企业的负担?是否会使“独生子女员工”在职场和求职中遭受“歧视”?这些担忧其实有一定的道理。现实当中,惠及全民的带薪休假尚且在执行方面不容乐观——人社部一项调查显示:落实带薪休假比较好的单位,主要集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而一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落实得相对较差。独生子女护理假的命运如何,不能不令人担忧。

从制度设计角度,我们自然欢迎独生子女护理假出台。但在就业压力大、职场竞争激烈的当下,政策规定得再好,若没有建立起相应细化的配套制度和实施措施,有关部门在执行时“软绵绵”,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搪塞敷衍,老百姓就很难享受到这项政策福利,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如此一来,美好的制度设计势必大打折扣,让独生子女依旧难以兼顾亲情与工作。

笔者以为,“独生子女护理假”顺应民意,深得民心,各地已经有了积极探索,而要让独生子女护理假给独生子女家庭带来真正实惠,就亟需让这项制度从地方层面,上升到国家层面,从国家立法的角度,出台国家版本的“独生子女护理假”,并将此项假期制度予以细化,制定健全配套措施和保障机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解决好谁来监督执行、用人单位不落实该怎么处罚等问题,使之更有操作性。甚至有必要修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为这个假期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政府也有必要有针对性地对用人单位进行财政补贴,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等。唯有如此,“独生子女护理假”才能成为所有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的福音,才不会沦为少数人的福利。

  独生子女护理假 凤眼时评 小凤网评 今日女报/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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