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之言丨“女儿辞职尽孝” 请假制度何时实现“忠孝两全”?

2018-12-19 阅读数 115950

文/郝雪梅

“爸爸83岁了,病又这么重,真的担心哪一天睁开眼睛,就看不到爸爸亲切的眼神了。陪伴爸爸哪能等,我怕来不及,只能辞职照顾他!”12月17日下午,扬州市中医院四病区心血管科病房51床床头,52岁的赵晓勤看着在病床上昏睡的父亲赵世瑜,含着泪花对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说。为了照顾父亲,她辞职了。

(12月18日《扬子晚报》)

赵晓勤本在扬州一家私营企业当工程师,收入不菲。她作出“辞职尽孝”的决定属于比较特殊的情况。她的父亲今年已经四次住院,时间都比较长,儿女都在外地工作,赵晓勤此前已多次请假。父亲再次住院,如果再请假,一方面她“自己张不开嘴”,总感觉“有点亏欠单位”,另一个方面是,按照请假制度的规定,她再次请假也未必能被批准。

当然,面对如此“忠孝难以两全”的困境,很多人的选择是“聘请保姆”。可是,作为女儿的她觉得这样做无法让自己心安。父亲为子女一辈子操碎了心,现在年老了,时间不多了,就想把这辈子欠老人的亲情偿还给老人。

“辞职照顾重病老父”,我们为这样的大爱而感动,我们为这样的女儿而点赞。然而,我们不能只是感动,不能只是流泪,更需要反思。

最近有一条新闻引起热议。上海一位老人在医院写下遗书:自愿将所有房产和钱留给保姆,留给女儿一分钱。原来,这位老人生病住院期间,女儿只来过几次,其他时间都是女儿雇佣保姆照顾老人的。老人心里生气才有了这个结果。仔细想想,老人的诉求没有问题,而老人的女儿真的就有问题吗?其实也未必,女儿虽然没有在床前尽孝,可是她心里何尝不是牵肠挂肚?只不过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而已。

“辞职照顾重病老父”倒逼“照顾老人假”要真正落地,不能成为摆设,不能成为花瓶。警示“常回家看看”不能只约束子女,还应该约束用工单位。还需要思考的是,特殊情况的“老人常年住院”和“进入弥留之际”,能否延长子女探视的更多假期,比如可否规定“父母重病子女可以请长假”,直到老人去世。

“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谁也不想留。“辞职尽孝”,期盼一个“忠孝两全”的请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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