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入校须知亮了:“大学期间至少应该恋爱一次”

2013-08-27 阅读数 185564

“建议家长每月给孩子600元生活费,最多不要超过800~1000元。”前不久,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给新生家长的一封信爆红网络(本报宁波城事8月8日)。甚至,还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一场“每月给大学生600元够吗”的大讨论。

上周末,是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报到的日子,而就在3000名新生踏入校门时,一张贴在学校宣传栏上的海报“亮”了——它的第七条上写着:大学期间至少应该恋爱一次,无论成败。

(据《钱江晚报》)

望“恋爱”鼓励激发正面的爱情多巴胺

文/斯涵涵

大学开学在即,新生报到,学校会有各色各样的欢迎辞,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的“恋爱”鼓励,别出心裁,也出人意料。

从小到大,我国的性教育一直处于遮遮掩掩的状态,小学生不知道月经为何物,中学尽管开设了健康教育课程,但一提到情爱、性爱这一方面的,就讳莫如深。由于没有任何系统、科学的教材,老师根本不知道该在课堂上向学生们讲授什么样的性、爱知识。而到了大学之后,孩子们的性发育已经成熟,更重要的是过五关斩六将踏进大学校门,紧绷的升学神经松弛下来,而大学校园里宽松、自由的氛围更让爱情恣意生长。蜡烛、爱情、鲜花、告白……一系列浪漫画面层出不穷,学生情侣随处可见,校外同居也屡见不鲜,“婚前性行为”、“透支信用卡进行恋爱消费”也便成为大部分中国学生对校园爱情的错误认识的“副产品”。而单纯、可爱的女大学生也往往成为社会不良人员觊觎的目标。此外,性教育的缺乏也导致性道德和性责任的缺失,每年女大学生未婚先孕导致流产、致死、弃婴的新闻并不鲜见,也日益引起社会的重视。

人们在恋爱时,大脑会分泌大量的多巴胺,这是一种天然的兴奋剂,它使得人们在爱情中无比亢奋,甚至丧失理智。故有“恋爱中的人是傻子,失恋的人是疯子”一说。近年来,青少年的激情犯罪屡见报端,也大多与情感纠葛有关。大学校园的爱情纯洁而浪漫,但是也往往带上冲动、戾气的阴影。大学生的恋爱更具某种特质:爱起来山盟海誓,“课堂示爱”“宿舍呐喊”浪漫无止;失恋了,有的精神萎靡,悲观厌世;有的冲动亢奋,不计后果。情感“地雷”若未排除,一旦爆发,必将伤人伤己,给社会造成巨大隐患。

大学校园的爱情是身心发展的需要,建立在真诚、健康基础之上的爱情,将对其心理健康产生积极促进作用,反之则伤害巨大。18岁的大学生已然是法律意义上的成人,有充分享受爱甚至于性的自由,既然大学生谈恋爱是菁菁校园不可缺少也不可遏止的美妙风景,那么对于大学生恋爱,人们不必杯弓蛇影,也不可置若罔闻,正确对待爱与性,开展科学的性爱、情爱教育当是大学生的开学第一课。

校方要本着尊重学生、爱护学生的原则,不仅鼓励谈一次无论成败的恋爱,还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恋爱学生专题讲座以及个体恋爱指导,对学生进行适度的情感管理,建立学生情感预警机制。防止失恋者做出极端的举动。总之,加强自控自律能力、爱情义务和责任感等方面的培养和教育,既是大学生不可或缺的第一课,也是人们需要终身学习的重要课程。开展健康自然向上的爱情教育引导,让大学生们在畅享校园爱情甜蜜与美好的同时,尽可能避免无谓的身心伤害与人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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