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功成名就时抛弃同居女友 法院判其付分手费

2008-11-23 阅读数 506565

  在城市女友即所谓“孔雀女”及其家人的扶持下,乡下进城的他成为房产老板即“凤凰男”。功成名就之时,却与其他女人结婚。承诺给前女友40万元分手费,仅付了2万元后,也反悔了。为了拿到剩余的38万元分手费,昔日恋人走上了漫漫诉讼之路……

11月19日上午,代雪(化名)来到市五中院领取终审判决书。她的手一直在微微颤抖,好不容易翻到判决书的最后一页,看到判决结果,她终于舒了口气。除了不停地对法官说“谢谢”外,一时竟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后来,她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杨勇(化名)来领判决书了吗?”

女友全家帮助

民工变身房产老板

代雪在起诉书中称,杨勇是她的前男友,两人相恋7年多。

杨勇是贵州一山里的孩子,1968年出生,高中毕业后外出打工。大约2000年,杨勇来到重庆工作,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代雪。代雪是我市某银行职工,当时23岁。2001年10月,他们开始同居。

“在他创业过程中,我们家前前后后借了近100万元给他。”代雪在一审开庭时称,杨勇做的是建筑方面的生意,创业之初,资金周转不过来,她的家人常常帮他想办法借钱。虽然两人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代雪一家人早已把他当成自家人。

渐渐地,杨勇由小建筑商成了房产老板。2005年,他成立了一家房地产公司,注册资金为800万元,在永川等地都有开发楼盘。

“他真的成了传说中的‘凤凰男’。”代雪说,跟某些“凤凰男”一样,杨勇也开始动起“换车、换房、换人”的念头。

换车换房换人

协议补偿40万元分手费

成为房产老板后,为了跟身份匹配,杨勇买了宝马车,住房也换成更大的。这些,代雪都支持,而且看到自己的男友有如此成就,她也很高兴。可她没想到,杨勇还动起了“换人”的心思。

由于种种原因,两人一直没办结婚手续。2007年,两人再次商量结婚的事,“2月份,他还给我买了结婚戒指。”代雪回忆起那一段让她从幸福一下子跌到低谷的时光。买了结婚戒指后的一天,她给杨勇打电话,却传来他冷冷的声音:“你以后别给我打电话了,我已经结婚了,孩子都有了。”

7年的感情,7年的青春……换来这样一句话,代雪悲痛欲绝,无法承受,“我觉得那段时间,我都患上忧郁症了。”还好,在家人的安慰下,她渐渐好起来了。

原来,杨勇那段时间回了趟老家,有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个25岁的漂亮姑娘,两人很快在一起,对方还怀上了他的孩子。

“他主动提出给我一定的补偿。”代雪在一审中说。开始双方商量的是35万元,杨勇主动提出来多给5万,一共补偿她40万元。

去年6月20日,两人签了一份“分手协议”:两人自2000年10月认识并确定了恋爱关系,现在因各种原因,两人不能共同生活并结婚,为此,两人经友好协商,特作如下协议:1.现有3套房屋归代雪所有;2.杨勇另承诺补助代雪经济损失40万元,并确定2007年农历春节前支付20万元,2008年8月30日前再支付20万元。

签协议时,代雪的一亲戚还出面作见证人并签字,杨勇公司的一项目经理作为担保人签字。

开具空头支票

拒绝支付余款38万元

协议之后,杨勇付给代雪2万元,之后便以种种理由,不愿意再付剩下的38万元。

为了拿到这笔钱,代雪去找杨勇。今年6月15日、6月30日,杨勇以自己房产公司的支票支付给代雪17万元。代雪去兑现时,发现该公司账上无钱,17万元成了“空头支票”。

之后,杨勇称无钱,自己还欠账,一直拒绝支付剩余的38万元。

“他完全是陈世美。”代雪曾在法庭上这样指责杨勇,他曾经说过绝对不会跟代雪分手,因为朋友都知道他们一起共同创业,才有了今天,如果分手了,自己肯定不好为人,在朋友面前不好交代。可如今,杨勇说变就变,代雪忍不下这口气。分手之初,代雪无法放下7年多的感情,给杨勇打电话,却被杨勇的妻子指责“破坏他们的家庭”,代雪更是气愤。

杨勇却表示,是因为两人性格的不合,才导致分手。

面对杨勇的绝情,代雪决心一定要拿到这笔分手费。

自称受到威胁

请求法院撤销分手协议

于是,代雪请了律师,将杨勇告上法庭,要求杨勇支付这笔钱及利息,并将那份“分手协议”作为证据提交法庭。

今年8月,该案一审在九龙坡法院开庭审理。杨勇提出该协议无效,因为他是被迫签订该协议的。杨勇称,代雪的父亲在他的房产公司作会计,悄悄拿了公司的账本,以此威胁他,如果不拿钱,就要去检举他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这样的协议应当无效。为此,他请求法院撤销他与代雪的这份分手协议。但他却没有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一审法院认为,这份分手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且杨勇已经支付了2万元,履行了该协议的部分约定,所以该协议是有效协议。由于双方在协议中未对利息做约定,法院不予支持。最后,法院判决杨勇支付38万元。

因为这场官司,两人也反目成仇,杨勇在代雪面前放言:一定要打赢这场官司。

补偿不算赠予

判决认定悔婚悔约不诚信

判决后不久,杨勇上诉。

他在上诉书中称,两人恋爱期间,代雪没有任何经济损失,所以,当初他答应给的这40万元属于赠予,既然是赠予,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没有支付前是可以反悔的。今年楼市状况不佳,他现在经济条件恶化,无力支付,所以,应当撤销。

这份协议到底算不算赠予?法院给以了否定的答案。

法院认为,首先该协议是在双方同居多年后分手时达成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协议中明确约定一方以经济损失补助的名义,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额的财物;其次,赠予合同的根本特征是无偿性,受赠人没有付出代价。两人同居多年,代雪所付出的时间、精力与感情等均是一种代价。杨勇提出分手,对代雪的人生造成难以估计的损失。因此,以经济损失补助的名义支付给代雪金钱,就不是无偿的赠予了。

此外,法院还认为杨勇请求撤销是很不诚信的做法。法院称,双方签订协议时,既有证人又有担保人,说明双方都是谨慎考虑后签订的,如今付了部分钱后就反悔,自己不讲诚信外,对代雪也是不公平的。

所以,最后,法院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本期主持记者 莫雪庆/文 郭娟/制图

 

  同居女友 分手费 华龙网-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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