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成功创建怀化市政法系统第一家“省级文明标兵单位”,荣获“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怀化市人民满意的检察官”等80多项荣誉称号,多次荣记三等功。
她牵头制订出台的《关于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工作的意见》,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简报全文刊出,并向全国检察系统推广……
她就是湖南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兼政治部主任刘彩娥,28年如一日,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检察战线上燃烧自己。
侗乡群众心中的“刘大姐”
1988年12月,刘彩娥通过招干考试走进了通道检察院的大门。在长期工作实践中,刘彩娥感到,在通道做检察官,光有拼劲和热情是不够的,必须把司法为民的理念与通道的实际相结合,创出自己的特色。
刘彩娥是邵阳县人,对侗语可谓一窍不通。但在办案实践中,常常遇到只懂侗语不懂汉语的当事人。于是,她从最基础的侗话学起,并针对新招录的部分干警不懂侗语的实际,组织开展日常侗语对话、侗语知识竞赛等活动,先后摸索出了侗汉“双语”办案、侗族“款约”化解矛盾等办案新模式。
2014年3月,邵阳周某等人在通道诈骗多名侗族群众,大部分受骗群众为不懂汉语的侗族老人,看到老百姓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哭诉,刘彩娥坐不住了,她积极与受害人进行侗语交流,及时了解被害人的真实想法,终于做通了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工作,将被害人被骗的钱全部退赔。
被骗金额最多的70多岁的吴文银老大爷,收到全部退款后,喜极而泣地说:“太感谢你们了,帮我追回了血汗钱,这可是孩子们急着要用的学费和生活费啊!”他专门制作了一面“执法为民”的锦旗送给通道县检察院,并紧紧拉着刘彩娥的手,久久不愿离去。
2013年以来,通过“双语办案”“款约”化解矛盾等“接地气”的特色工作,刘彩娥用热心、真心和诚心,打动了许许多多的侗乡群众,被大家亲切的称为“刘大姐”。
用家的温暖留住法律专才
为了让偏远的通道检察院留住法制专业人才,刘彩娥提出了“用感情留住人才,用事业凝聚人心”的工作思路,主持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工作的意见》,采取多岗锻炼、师徒结对、参与接访、列席检委会等八条具体措施,充分调动了年轻干警的积极性。同时,通过组织打造“三个讲堂(道德讲堂、法律讲堂、文化讲堂)”,实行“暖心”工程,建立“检察官之家”等项活动,增强干警对检察文化、地域文化的认同感。
来自黑龙江的王超宇通过招考录用到通道检察院工作。开始他并不安心,老想着调回老家。刘彩娥就经常请王超宇到家里做客,每周与王超宇谈心交心,想方设法为他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并亲自为王超宇当“红娘”。王超宇说,“是家的温暖让我留了下来”。现在,王超宇已成为反贪局的业务骨干,并与本地侗族姑娘结婚,还把远在黑龙江的父母也接到了通道安家落户。
2012年以来,刘彩娥所在的通道检察院获得省、市先进单位等荣誉150多项,13个部门连续4年名列全市前茅,2014年至2015年连续两年荣获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简报向全国检察系统推广了她的经验。
2008年刘彩娥突觉喉咙特别疼痛难忍,经诊断声带长了息肉,应立即医治和静养。她却不顾医生的忠告,毅然继续坚持工作,以打哑语和递字条的方式和同事们交流。后来,最美“哑巴检察官”成了同事们茶前饭后的美谈。
用玩命博得的“招牌”
刘彩娥常说:“只有病死的,没有累死的”。常常一扑到工作上,就忘了身体的承受极限。2012年8月的一个周末子夜,刘彩娥有气无力地给她母亲打电话,要母亲给她和几个加班的同事弄点吃的。当年迈的双亲将热饭热菜送到刘彩娥的办公室时,她已经累得几乎拿不动筷子。面对这个不要命的女儿,老两口除了心痛、心酸,什么宽慰的话都说不出来。自此之后,年迈的父母主动承担起了送饭的任务,风雨无阻,这一送就是两个多月。
在丈夫眼中,刘彩娥是一个十分要强的人。刚开始,丈夫对“工作狂”的妻子时常有些怨气和牢骚。当听到、看到检察院的干警及老百姓对刘彩娥工作的高度评价后,便由怨气转为了赞许。
在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期间,刘彩娥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带领两名干警连续加班加点,甚至时常通宵达旦。2012年9月底的一个傍晚,刘彩娥的丈夫因胃痉挛导致血压飙升,被送进医院急诊,几经施救后血压仍降不下来,下了病危通知书。通知家属签字时,丈夫不忍心打扰正在加班的刘彩娥,坚持要自己的同事在病危通知书上签了字。第二天上午,刘彩娥得知丈夫病危住院时,愧疚和后怕齐涌心头,飞也似的跑到医院抱着丈夫嚎啕大哭。
经过几个月的艰苦努力,刘彩娥带领的创建小组完成了26本验收材料,并亲自执导制作了文明创建宣传片——《文明的力量》。2013年,该院成功争创省文明标兵单位,拔了全市政法系统的头筹。看着刘彩娥日渐消瘦和多病身影,同事们笑称她是用自己的健康和半条性命换来了“省级文明标兵单位”这块招牌。
“群众利益无小事”
刘彩娥的忠诚、坚韧和奉献,不仅仅体现在工作上,更体现在对待老百姓的合理诉求上。在她的脑海里,始终铭记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至理名言。
播阳镇黄寨村是通道检察院的扶贫联系点。2013年,因修建村部楼、河道挡土墙等工程缺口资金39万元。负责承建工程的民工尹林华眼看工程已经完工,可工程款却毫无着落。便心急火燎地来到通道检察院找到刘彩娥,可院里的扶贫工作不归刘彩娥分管。但当看到尹林华急迫的样子时,刘彩娥二话没说,放下手头的工作,开始了长达一个多月的“讨钱”之路。凭着她的耐心和毅力,先后找县财政局、发改局、水务局等单位“讨”得了39万元。当时正值年关,份内的工作忙得不可开交,刘彩娥就白天辗转于各单位要钱,晚上加班加点地完成份内工作。那段时间,刘彩娥讲尽了好话,受尽了委屈,磨破了脚板。但是,当她看到承建工程的农民工们,拿到了工资采买年货的喜悦情形,就觉得咽到肚里的苦涩泪水也有了些许甜味。
28年来,刘彩娥一直“舍小家、为大家”,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人民检察官执法为民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