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良好的家风凝聚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有助于涵养好的作风、政风和社风、民风。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湖南省妇联推出“红色家风润三湘 家国情怀故事汇”系列报道,介绍湘籍老一辈革命家、现代名人等人物好家风好家规的故事,敬请关注。
李富春蔡畅:只给女儿买一次新衣
策划:湖南省妇联宣传部
执行:今日女报/凤网
文/陈炜 漫画/张杨
人物简介:
李富春
(1900年5月22日—1975年1月9日),字任之,湖南长沙人,是中国共产党创建时期入党的老党员,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忠诚的马克思主义者,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奠基者和组织者之一。曾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委主任,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委等职。
蔡畅
(1900年5月14日—1990年9月11日),原名蔡咸熙,湖南娄底人,是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之一,无产阶级革命家、妇女解放运动领导人之一。是红军长征中年龄最大的女红军,中国妇女运动的领袖和国际进步妇女运动的著名活动家。全国妇联第一至三届主席、第四届名誉主席,第四、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共七至十一届中央委员。
曾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李富春,与担任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的蔡畅,成就了中国革命史上一段浪漫的“红色恋情”。
然而,这对身居高位的夫妻,却过着艰苦朴素的生活——他们年过五旬才有“家”,吃饭只有一荤一素一汤,着装与普通百姓一样,衣裤满是补丁……
在他们的影响下,勤俭、清廉的优良家风家训在女儿李特特、外孙李勇身上得到了传承。
吉普车买菜,太“大材小用”
1923年,李富春与蔡畅在法国结成革命伴侣。两年后,他们回国。
在战火纷飞的日子里,李富春和蔡畅没有固定的家,时合时分,各自随工作单位行动。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李富春、蔡畅夫妇才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此时,李富春主管国家的经济建设,蔡畅领导全国的妇女工作。尽管都身居高位,但在生活上,夫妻俩一直保持着艰苦朴素的作风,甚至,直到他们50岁时,才有一个固定的家。
一开始,李富春与蔡畅住在北京什坊院,离供应点较远,国家为他们配备了一辆吉普车专供管理员买菜。李富春觉得这辆车利用率不高,放着浪费,蔡畅也觉得配了管理员又配专车,属于特权。于是,夫妻俩就与负责采购的年轻小伙商量:“目前,我们国家还很困难,把这辆汽车省下来交给公家就可以多派点用场,你辛苦一点,骑自行车买菜好不好?”对方一点就透,当即同意:“两位首长总像对我过意不去似的,其实,他们也是为了国家,我根本没有意见。”
平日里,李富春和蔡畅的餐饮也很简单——就餐时,夫妻俩只有一荤一素一汤,再加一小碟两人都爱吃的辣椒。在平时的着装上,夫妻俩与当时的许多普通百姓一样,穿打补丁的裤子、袜子,只有外出开会、接待外宾时,李富春的穿着才会整洁合体,至于蔡畅,更是着装入时、风度高雅。只不过,他们身上穿的,都是工作服。
13万元毕生积蓄交给党
1975年1月9日,李富春因病去世,不久,蔡畅依据与丈夫生前就达成一致的决定,将节省下来的工资,除适当资助身边的工作人员外,其余全部上交作党费。
这年2月1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特别会计室出具收据,上面写着:“李富春、蔡畅同志交来金镯子一个,记重1.1两,戒指一个,记重3钱(作为上缴特别党费)。”一个月后,蔡畅收到的党费收据又多了一张。“李富春、蔡畅同志交来特别党费10万元整(其中储蓄存款单29张计99851.09元,现款148.91元)。”
1977年4月8日,当蔡畅又要把自己积存的3万多元作为特别党费上交时,身边的工作人员问她:“是否给子孙留下一点?”她坚定地说:“钱是党和人民给我的,用不了就应该退给党和人民。孩子们长大了,应该自食其力,我们共产党人留给子孙后代的,应该是党的好传统、好作风、好思想,而不是钱财。”
至此,蔡畅遵守了她与丈夫李富春的约定,将两人所有的积蓄都作为党费交给了党。
女儿的唯一一件新连衣裙
父亲李富春曾是国务院副总理;母亲蔡畅担任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舅舅是中共早期革命领导人蔡和森;舅母是中国妇女运动的先驱、中共早期重要领导人之一向警予……
成长在这样一个“革命世家”,作为李富春、蔡畅夫妇唯一的孩子,李特特却从未享受过“特权”。
有一年,李特特要到北京市郊区农村劳动,因为天太冷,母亲蔡畅就请警卫员给女儿送一床棉絮,结果,警卫员让司机开车把李特特直接送到了目的地。回来后,蔡畅批评说:“你们开车去,招摇过市,影响多不好。我们的孩子那么特殊,群众会怎么想?”之后,工作人员再也没有对李特特“关照”。
在李特特的记忆中,母亲只给她买过一件新衣服。“在我7岁那年,我们家给聂荣臻和张瑞华的女儿聂力过周岁生日,当时,妈妈送给聂力一套新衣服,也顺便给我买了一件连衣裙。到现在,我还记得那件粉红色小白花的裙子,那是我最高兴的一天,因为在那之前,我从来没穿过一件新衣服。”
除了女儿李特特,从小就被蔡畅带在身边的外孙李勇也没少被“教育”。
当李勇刚上幼儿园时,蔡畅为避免外孙养尊处优,就将他寄居在幼儿院,一星期才回来一次。据李勇回忆:“上小学时,我还是每周回来一次,但外婆每周只给我往返一趟所需的车费5角钱。说起来有点寒碜,有时,我为了节省出买一只冰棒的5分钱,而不得不步行几站路。”也正因为这样,李勇有时回家后会故意念叨谁家有汽车接送,蔡畅则会耐心解释:“汽车是爷爷奶奶工作用的,不能办私事,更不能接送孩子。”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环球中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