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高级干部中第一位百岁寿星,年仅13岁的独生女被害,没有孩子的她却“儿孙”满堂

2020-01-03 阅读数 34147

编者按:良好的家风凝聚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有助于涵养好的作风、政风和社风、民风。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湖南省妇联推出“红色家风润三湘  家国情怀故事汇”系列报道,介绍湘籍老一辈革命家、现代名人等人物好家风好家规的故事,敬请关注。

帅孟奇:不给孩子“任何照顾”

策划:湖南省妇联宣传部 

执行:今日女报/凤网

文/陈炜 漫画/潘晶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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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帅孟奇(1897年1月3日—1998年4月13日),湖南省汉寿县人,原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组织部原副部长、顾问。192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3月,当选为全国妇联常委兼组织部长,同年7月调中央组织部工作。1956年在中国共产党八大上当选为中央候补委员、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委。还当选为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没有孩子,却“儿孙”满堂
  沪子:
  我已于四月廿四日回京。农村和工厂,热潮很高,干部和群众,干劲是过去我们所想不到的,他们中间,有很多人的智慧现在都大大发挥出来了……
  我看到你的祖母,身体虽有些血压高,但没有什么妨碍,棉絮两床已带来了……
  你的病如果在那里养的有效,不必在五一节时回来。因离职养病的干部,将来待病好后,重新分配工作,听你可以作长期休养,耐心把病养好。望你考虑为要……

妈妈

这封信,是帅孟奇生平事迹陈列室里众多泛黄“家书”中的一部分,信中提到的“沪子”,是革命烈士沈绍藩的遗孤舒炜。
  一行行手写的行楷字体,多是亲切温暖的家长里短,寥寥数语里,一个关怀备至的慈母形象跃然纸上。
  历经磨难,早已失去亲骨肉,甚至“家破人亡”的帅孟奇,缘何自称“妈妈”?
  答案,始于风云激荡的1932年。
  当年10月,因叛徒出卖,正在上海领导纱厂工人罢工的帅孟奇被捕入狱。坐老虎凳、压粗木杠子、从鼻孔中灌煤油……在狱中,帅孟奇饱受折磨。
  幸运的是,1937年5月,党组织将帅孟奇救出。不幸的是,在入狱期间,她唯一的女儿、仅有13岁的许端一被敌人毒害,她的母亲因悲愤而发疯,她的父亲被逼背井离乡,而她远在莫斯科的丈夫从报纸上得知她“牺牲”的消息后,已另组家庭。
  虽然历经磨难,但帅孟奇从未缺失作为母亲的情怀。
  1939年冬天,当选为中共七大代表的帅孟奇来到了延安。此时,“携眷赴延”的任作民带着革命烈士沈绍藩的女儿舒炜等多位烈士遗孤也来到延安。
  见到这些年幼的遗孤,母爱的力量开始在帅孟奇的心底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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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烈士子女都称帅孟奇为“帅妈妈”。

她把年仅10岁的舒炜领养在身边后,还细心照看其他烈士的遗孤,以及战争年代里党的领导干部无暇顾及的子女——彭湃的儿子彭士禄,郭亮的儿子郭志成,黄公略的女儿黄岁新,罗亦农的儿子罗西北,李硕勋的儿子李鹏,任作民的儿子任湘、任楚,陆更夫的女儿黄曼曼,陈赓的儿子陈知非、陈知建……
  稍得空闲,帅孟奇便把这些孩子接到家中,用自己每月的津贴,为他们改善生活,增加营养。孩子们都亲切地称呼她“帅妈妈”。
  养女蹭车,被要求作检讨交汽油费

既要照顾好革命后代,还要把他们培养成有益于人民的人。为了这一信条,帅孟奇没少在书信中对“儿女”们严格要求。

  据养女舒炜回忆,平日里,“帅妈妈”叮嘱他们最多的便是:“你们没有权利,也绝不应该躺在父辈的功劳簿上过日子。你们只有继承父辈的革命精神,为党为人民努力学习和工作的义务。”
  一件小事,让舒炜记忆犹新。
  有一次,舒炜买了台冰箱,不便搬运,当时恰好帅孟奇的司机要接送客人,舒炜就让司机捎带一程,拐了个弯将冰箱送去了家里。
  “这是私事,你做得不对。”帅孟奇得知此事后非常生气,严厉批评了她。最后,舒炜当面作了检讨并交了5元钱的汽油费,才算让“妈妈”消了气。
  这事看起来虽小,却让舒炜彻底明白了作为党员,公私分明是必须坚守的原则。“再也不敢用公车了”。
  而帅孟奇自己也时常作表率。
  “良田万顷,日食一升;大厦千间,夜眠八尺。”这句常被帅孟奇挂在嘴边的古语,印证着她的朴素生活。
  1992年,帅孟奇过95岁生日时难得穿了一件新衣服,前来看望她的李鹏连声感叹:“帅妈妈今天穿新衣服了!”原来,帅孟奇很少穿新衣服,也很少有好的衣服,即便是30年前的旧衣,补丁打了一个

又一个,她还改成马甲继续穿着。
  这只是帅孟奇生活的一个缩影。
  “一件呢子外套,外出开会才穿;一条毛裤,是用不同颜色的毛线打成的;专车只有开会才坐,为了避免身边人公车私用,妈妈还自己掏钱买了辆自行车,平常家里买菜干活都用自行车……”对于“帅妈妈”的生活,舒炜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但更多的,是由衷的钦佩与崇敬。
  “当官”后,不为亲属“走后门”
  在帅孟奇生平事迹陈列室里,有两件特殊的藏品:一件是1980年3月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给财政部的公函,上书“中央纪委常委帅孟奇同志将个人的存款两万元连同利息九百二十七元一并上交国库支援国家建设,请办理接收手续”;另一件是一张相应的红色收据。纸张虽已泛黄褪色,但背后的感人事迹,让人肃然起敬。
  当时,平反后的帅孟奇出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五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央组织部顾问,并拿到了“文革”期间停发的两万元工资,但她决定把这笔钱捐出去。
  工作人员考虑到帅孟奇身体残疾,便劝她:“把这点钱留着晚年用!”帅孟奇却说:“国家现在比我个人更需要钱,虽然这点钱对一个大国算不得什么,但总比没有好!”之后,别人又劝道:“要捐就捐给您的家乡,捐给您的侄儿侄女吧!”帅孟奇还是摇头。
  其实,工作人员讲得也有道理,因为,帅孟奇在故乡的亲属,在新中国成立之初生活确实艰苦。
  1950年,帅孟奇出差到长沙,十余年未见的家乡亲人,得知消息后匆忙赶来长沙会面。
  其中,拖拉着5个孩子的弟媳请帅孟奇看在逝去的弟弟份上,给自己的大儿子在城里找份工作,以减轻负担。帅孟奇虽然心里难过,但还是拒绝了。“孩子工作的事要靠孩子自己去找,年轻人凭自己的能力去报学校或工厂都行,让我安排一个工作却不行。”最终,帅孟奇将当时刚满6岁的小侄女帅承朴带到北京抚养,以减轻弟媳的负担。
  帅孟奇最喜爱的侄儿帅承戡,同样没能“享福”。帅承戡当年从山西榆次经纬技校毕业后,在榆次经纬纺织机械厂工作。一次,纺织工业部准备从该厂选调人员到北京工作,其中,就有党委组织干事帅承戡的名字。当纺织工业部副部长张琴秋得知帅承戡是帅孟奇的亲侄子时,便把选调的想法告诉了对方,谁知,帅孟奇马上制止:“他的工作,他的路,要靠他自己去闯,不要给予任何照顾。”就这样,帅承戡在纺织机械厂工作了一辈子。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大地》《中国纪检监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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