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人民法院福临法庭执行法官文伊
文: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陈炜 图:受访者提供
“你好,我是XX法院的法官,现通知你尽快处理……”当接到这样的电话,大家的第一反应是怎样的?想必大多数人会选择——挂电话!
近日,益阳市沅江县人民法院女法官发朋友圈吐槽自己的经历——给需要出庭的当事人打电话,十次电话传讯,竟有九次被人当作骗子,话还没得及说完,电话就被挂断。
如今,在网络信息发达的时代,用电话、信息通知出庭双方,也早已是法院的常规做法。可是,该如何让对方相信自己不是诈骗电话?当大家接到这样的电话后,又该如何辨伪求真呢?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有意思的话题!
法官催领债款,被当事人电话骂“滚”
“您好,请问你是XX一案中的受害人XXX吗?我是长沙县人民法院福临法庭的执行法官文伊。目前,被告人已将涉案的钱款退回来了,十个工作日内,我们将给你送去涉案执行款,请准备好自己的证件,并等候通知领取……”
“骗子!滚!”
明明是通知领钱的好事,却还没来得及把话说完就莫名被当成骗子,反遭辱骂。一般人估计都得气炸,但对于在长沙司法界坚守了近16年的文伊来说,40岁的她依然能耐着性子再次致电对方沟通。
“现在,市民的维权意识比以往强不少,法庭几乎每天都要审理案子,而案子涉及的原、被告,从通知拿传票到提醒开庭再到发放判决书,催领、催缴涉案款项,都要由我们来一一通知。另外,因为电信诈骗的手段多种多样,导致市民的警惕心较强,所以,被误认是骗子的情况每隔几天就会遇到,现在都已经习惯了。”
不过,在文伊的印象里,两年前的一次催领债款,她为了验证自己的身份,着实花了不少心思。
10月19日上午,文伊向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回忆,2013年,家住长沙县的小洋(化名)因朋友借款后屡次不还,遂向法院起诉。最终,法院判决小洋胜诉,并要求其朋友即时偿还欠款。谁想,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时,由于小洋的朋友所提供的地址信息造假,导致案件一时进展困难。不过,法院在一次专项行动中得到了线索,并成功找到欠债人,最终顺利拿到了这笔债款及利息。
可让文伊没想到的是,在通知小洋到法院领钱时,却阻碍重重。
文伊说,她首次和小洋沟通时却被对方骂了一通。“说是‘欠我钱的人我都找不着,你能找着?行!那这钱我不要了,留着给你买棺材吧’。”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得知自己被误认为诈骗犯,文伊随后又将自己的工作证拍照,并发彩信给了小洋。结果,对方却久久没有回复。再发短信催促,却反被小洋狠狠“鄙视”了一把。“证件做工挺精细啊,毫无PS痕迹,在哪伪造的啊,要不要我带警察一起来观摩学习?”
“我真是法官,不信的话,我可以带上案件材料亲自去你家,让你当面验明身份!”无奈下,文伊决定亲自上门以示清白。可她的积极澄清却又被视为“盗取住址信息,趁家里没人来行窃”。
连着发送10条短信验明正身,却依然无法取得信任,文伊为了获取小洋的信任,她最终只得致电其所住小区的物业公司,由此转达来法院领钱的消息。直到这时,小洋才信以为真。
文伊说,很多时候,因为一个案子结束了很久才有最后的结果,当事人往往早已不抱希望,“所以时隔很久再致电,被当骗子的几率就很大了,大家都有了防范之心。”
湖南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悦
误将律师函当成诈骗,微信视频验身份
如果说文伊的澄清只停留在文字上,那么,湖南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悦为“证明自己”不仅要“视频验证”,还要经受“他人随机求证”。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10月19日下午,刘悦向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讲述了几个月前发生的戏剧性一幕。
原来,今年3月,刘悦受委托人陈妮的请求,向曾经购买陈妮房屋却尚未偿还剩下2000余元尾款的唐倩(化名)发放律师函,以便在双方走法律程序前能通过协调解决。
“因距双方达成房屋交易有近两年,委托人也是无意中发现当年的尾款还未结清。不过,由于唐倩换了手机号,委托人一直联系不上,这才找我求助。”刘悦说,当自己好不容易联系上唐倩后,结果一句“我是律师XXX,现通知尽快领取律师函并协商”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挂了电话。
刘悦再次致电,不想,唐倩直接怼了句:“拜托!‘律师’,房子我都买来快两年了,交易早结束了,哪还有尾款,你要骗人也得先打听清楚!”
无奈之下,刘悦直接把自己的身份证拍照发给了唐倩,并回复:“你加我微信好友,如果你不信可以跟我视频,我要真是骗子,你可以报警。”
然而,当双方视频,唐倩又起了疑心。“当时我正在律师事务所,视频时,我周边有不少同事走动。结果,原本聊着好好的,她突然要求我走出单位,并通过一次测试就信任我的身份。”
刘悦只得照做。谁想,刚走出单位,唐倩就在视频中连喊“停停停!你旁边站着的保安名字叫什么。”
突如其来的提问让刘悦愣住了,“谁记得每一个保安的姓名呢?”好在,刘悦灵机一动,连忙拉来保安,对着视频里的唐倩解释“刘悦的确是律师,而且一直在这上班”。这样,才最终获得刘悦的信任。
之后,刘悦才得以顺利地将委托人希望调解的过程完整叙述。“后来,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唐倩曾当面跟我说,其实我在提出微信视频时,她就已经相信我是律师了,毕竟骗子不会这么执着,光盯着一个人骗。只是,为保险起见,她才临时提议找大楼附近的人‘认脸’验证。”
【民警支招】
假冒法院行骗,识别有妙招
一面是女法官的频频“求相信”,一面是当事人多渠道“求证明”……那么,法院打来的电话与普通诈骗电话有哪些区别呢?我们又该怎样辨别?10月20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联系上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圭塘派出所民警谢伟,请他支支招!
“谎称自己是法官的行骗人往往绕一大圈都会回到转账的话题。”谢伟表示,最常见的诈骗电话都会以威胁的态度来恐吓接听者,比如“必须限期领取法院传票,否则后果自负”。接着,还会以“交存保证金的名义”要求接听者转账等。
虽说法务工作者可能也会要求接听者汇款,但绝不会强制限定付款方式,不会指导接听者通过ATM机、网银、手机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等进行具体操作。需要指出的是,法务工作者可能会在电话中核实当事人的个人信息,但绝对不会要求接听者提供验证码短信、网上交易验证码等信息。“这些信息并不是法务工作者进行审判、执行工作所必需,而恰恰正是骗子极力想骗取的东西。”
谢伟提醒,行骗人为了在短时间内迷惑接听者,可能会把虚假的法律文书通过手机、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送给接听者。这些所谓的“裁判书”、“执行书”往往挂上法院的名头,甚至还有假冒的公章,乍一看在形式上十分唬人。但法院一般不会通过发传真、发邮件来送达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所以,如果接到该类电话无法甄别真伪,可以选择邮寄送达,如果当事人对法院来电产生怀疑,可以通过法院网站或者114查询法院电话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