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是半路夫妻又结成儿女亲家 却因为拆迁引爆婚姻危机

2017-05-04 阅读数 69236

半路夫妻 拆迁

文、图:今日女报/凤网记者李诗韵

实习生周笑晗

右桡骨粉碎性骨折、右尺骨撕脱性骨折……59岁的邵阳农妇张绍英(化名)满脸无奈,本以为远嫁长沙就结束了数十年以来被前夫家暴的遭遇,谁知,这段为拆迁而结合的二婚还是没能摆脱暴力的阴影。

“我被打成这样,他们都不同情我!”见到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张绍英的这一句话引起了记者的好奇——都说被家暴的女人最可怜,可为何在长沙市岳麓区含浦镇联丰村里,被打的她反倒没人理?

妻子:“8月申请了‘保护令’,11月又被打了”

“你看,我去年8月刚向法院申请了‘保护令’,11月又被打了。这一次,伤情鉴定为轻伤一级,按‘保护令’说法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张绍英自己事后带着“保护令”和伤情鉴定报告向当地派出所请求“抓人”,但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回复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该局认为此事“系家庭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而当记者仔细询问2016年11月15日事发当天矛盾争执的起源,张绍英与丈夫罗军(化名)均表示:“一些小事而已”。

张绍英说,她与丈夫罗军的婚姻,还得从一段往事说起——1999年,为逃离醉酒打她的前夫,张绍英从邵阳老家“逃”到长沙。经人介绍,她认识了含浦联丰村的罗军,相处甚好。

2003年,房子即将拆迁,与前夫离婚后的张绍英与罗军结了婚。为了多分一笔拆迁款,在张绍英与罗军的撮合下,张家二女儿也与罗家儿子结了婚,亲上加亲。

2007年,罗家房产如期拆迁,包括老父母在内的8口人得到了政府补偿的6块地。小日子本该衣食无忧,可为何闹成这样?“他疑心很重,不喜欢我的儿子。”张绍英说,嫁入罗家时,自己有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儿子当时还在念书。

“平时儿子都是在学校,偶尔来家里住两天,但他每次看到孩子都说是野孩子,不让进门。”张绍英说,最初与丈夫起冲突是2005年,当时儿子放假来长沙,丈夫当着孩子的面破口大骂,她忍不住维护,丈夫便第一次对她动了手。

张绍英说,她已经记不清当时打架的具体情形,但她深刻记得:“那一次,我在床上躺了两个月。”

之后,除了儿子的问题,张绍英与丈夫的矛盾还集中在家里的经济大权上。“他不把我当妻子,觉得我的子女都是外人。”张绍英告诉记者,拆迁后他们家分的6块地卖了2块,其余4块都盖了高楼,每年能出租赚些钱,可这些钱,罗军总怀疑自己拿着养“野孩子”了。

丈夫:“我恨她毁了我的婚姻,还破坏孩子的家庭”

一边是怀疑,一边是对抗。最初小吵小闹,久而久之,争执升级,而且,两人矛盾逐渐变成四人矛盾。

2015年,张绍英从罗军的家里搬了出来,住进对面的二女儿家,而女婿也搬回了父亲家。张绍英说:“他儿子(女婿)在家里不做事,孙子出生后,我女儿还要出去打工赚钱。现在她也跟我一样要离婚。”

这一举动,彻底激怒了罗军。原本多年掌握着出租房租金支配大权的张绍英被“没收”了“财政权”,罗军给租户发去通知,让租户把原本交给张绍英的租金都要交给自己。

可即便分居,但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两人还是没能消停,经常因一些小事情闹矛盾。

“我恨她毁了我的婚姻,还破坏孩子的家庭!”见到另一方当事人罗军时,他激动地告诉记者,“你们听她说肯定都觉得我是恶人,但你们肯定不晓得她做的那些坏事。”

说起妻子张绍英,罗军气得身体发抖。“我是很认真地想找个老婆过日子,但她三天两天挑事,自己吵完还怂恿女儿跟我儿子吵。”罗军说,“打人确实不对,但很多时候我是自卫反击。”当然,最让罗军生气的并不是他们两口子的矛盾,而是上一辈的矛盾影响了孩子的婚姻。

“她跟我吵架就搬到儿媳妇(张绍英的二女儿)家。”罗军说,如今,儿媳妇也在跟儿子闹离婚,“可怜了我们那么小的孙子!”

罗军告诉记者,他非常珍惜这个家庭。“我一直说只要她搬回来住,让孩子的日子也安宁一些,就继续让她收租。但她不愿意回来,每天这里投诉那里报警,说要抓我索赔。”面对张绍英所说的“保护令”期间实施家暴的指责,罗军并不认可,“如果她不来找我撒泼,我也不会没事去打她。公安民警都是依法办案,讲究证据的。”

调解员:多次上门调解,但女方不肯妥协

一次次矛盾,一次次求助。那么,张绍英为什么不直接申请离婚呢?

“我现在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财产问题解决不了,我是不会离婚的。”当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询问张绍英如今的求助目的,她直言不讳:“当年拆迁分了地,卖了2块共32万元,如今房价高了,我也应该分到一笔钱。”

而对于张绍英的要求,罗军是一口回绝:“这个家是她自己拆散的,她是过错方。要离婚,一分钱都没有!”

为了帮助张绍英与罗军缓解矛盾,记者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带着律师邀请当事人双方以及含浦镇学士街道负责人、联丰村妇联负责人等来到含浦镇司法局学士司法所进行当面调解。

“对他们的事情,我们街道办和妇联多次上门调解,但女方很难说通。”街道办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涉及家庭暴力,所以每一次调解他们都会找多方证人了解情况,“大家都觉得罗军是个老实人,口碑不错,婚姻造成如今的局面也不是他一个人的过错。”

而在学士街道办司法所内,面对各方调解,罗军当面承认了打人的错误,并愿意在大家的见证下写下“保证书”,而他希望张绍英能够回家,共同调解子女的婚姻矛盾。

只是,张绍英当场反驳了罗军的说法:“他写保证书也没用,我怕被打死!我要离婚,要他赔偿我!”

 

律师说法

湖南闻胜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表示,引发家庭暴力的原因极为复杂,但仅是为享受拆迁补偿政策而结合的“拆迁夫妻”,一旦因利益分配出现问题,家庭暴力的机率就会更高。

遭遇家暴后,张绍英应该怎么做?

遭遇家暴情节轻微的,可以请求家族长辈进行调和,并且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居民委员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对于加害人不听劝阻,家暴情节严重的可以报警,要求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可以作为认定家庭暴力事实的证据。对于矛盾已经不可调和,当事人又受到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时,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张绍英离婚的话,能分到财产吗?

刘凯律师分析认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拆迁补偿款问题,如果一方婚前的房屋,婚后拆迁获得拆迁补偿利益(补偿款或者是安置房等),根据法律规定补偿款中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或有部分款项是补给家庭成员配合拆迁而给予的奖励,或拆迁安置的房屋中考虑了家庭成员的存在,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补偿,由此获得的该部分补偿款应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方应享有一定的份额。

从法律层面,还能为张绍英支更好的招吗?

如果受害方在“保护令”的效力期间仍被施暴,女方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以故意伤害罪追究男方的刑事责任。同时,女方还可以起诉离婚,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拆迁补偿款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怀疑被家暴,女性可求助“娘家”机构

“张绍英的事情我们早已关注。”谢拥明表示,由于张绍英与罗军所述事实有出入,所以需要判断罗军到底算不算施暴方。

谢拥明介绍,判断家庭纠纷是否属于家暴通常有三个标准——首先要搞清楚是否存在“男权控制”,也就是说女性被打是单方面的还是主动激怒对方,然后有互殴行为;其次,家暴是有循环性的,即在一定时间内多次发生;最后,不少被家暴方存在失密性,也就是不愿意告知他人,闷在鼓里受欺负。

所以,谢拥明提醒广大女性,面临涉嫌家暴的情况,首先应该学会报警,进行紧急干预;其次,可以求助当地妇联或是来湖南省家暴危机干预中心进行危险评估。一旦评估为高危家暴,中心将提供有效庇护,比如让受害方住到庇护所等;最后,对于申请求助者,中心将持续关注,请心理专家以及律师等进行心理安抚和免费援助。

谢拥明表示,目前,湖南省家暴危机干预中心已为这个家庭提供律师以及心理专家进行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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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拆迁补偿,他把婚姻“拆”了

为了多领取拆迁补贴“人头费”,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男子王某与相处时间较短的女子宋某结婚,在顺利获得搬迁安置的补贴后起诉离婚,想让女方“净身出户”。2015年11月,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终审判决王某十日内付给宋某2万元,并每月给付宋某1372元的生活补贴直至宋某按政策不再享有该补贴时为止。且在拆迁安置的房产有证后,宋某还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分割安置房产。

(来源:海南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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