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等四部负责人就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进行新闻发布

2011-03-01 阅读数 142374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开创文化建设新局面

——中宣部等四部门负责人就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进行新闻发布

  

  2月28日,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中宣部副部长孙志军(后中),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文化部副部长欧阳坚(后右二)和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蒋建国(后左二),广电总局副局长张海涛(后右一)在发布会上介绍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新华社记者 金良快 摄

  新华网北京2月28日电(记者周玮、璩静)党的十六大以来,尤其是“十一五”时期,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了文化生产力,有利于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初步形成,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空前繁荣,硕果累累、亮点频频,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新局面。

  2月28日,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四部门负责人在中央外宣办举行的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十一五”时期文化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效,介绍了进一步深化改革的举措,并就各界关心的问题做出解答。

  “十一五”时期:文化建设“创新发展期”

  中宣部副部长孙志军说,“十一五”时期是我国文化建设的“创新发展期”,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文化体制改革迈出关键步伐,有利于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初步形成。其中,国有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取得决定性进展。“十一五”时期,出版、发行、影视制作等行业基本完成转企改制任务。据初步统计,全国共核销事业编制172000多名,中央直属单位就核销了近20000名,全国共注销事业单位4300多个。改革有力地解放和发展了文化生产力,涌现出一批总资产和总收入超过或接近百亿元的大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与此同时,公益性文化单位内部改革不断深化。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形成。此外,文化宏观管理体制改革成效显著。新闻出版和广电系统实现政企分开,政府职能进一步转换,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显著增强。十来个省市全面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84%的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市组建了综合执法机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设立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管理机构,管人、管事、管资产有机统一,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

  第二,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框架基本建立,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一是政府投入显著增加。“十一五”期间,各级财政对文化的投入大幅度增加,2006年文化方面支出685亿元,2010年达到1528亿元,年均增长22.2%。国家发改委累计安排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资金超过200亿元,其中用于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的资金是“十五”时期的8倍。二是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提前完成“十一五”目标。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提前完成覆盖全部已通电行政村和20户以上自然村;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十一五”时期建成各级服务点83万个,覆盖90%的行政村;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基本实现乡乡有综合文化站;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十一五”期间实现了数字化,年放映达800万场,基本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公益服务目标;农家书屋工程“十一五”期间从无到有,建成近40万家,覆盖50%的行政村。在农村基层看书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明显改善。三是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加快推进。全国各级宣传文化部门管理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共有1743家已向社会免费开放。2008年到201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免费开放专项资金52亿元。到2012年底,将实现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四是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的资源共享、综合利用和社会化、多元化。

 

第三,文化产业蓬勃发展,整体规模和实力快速提升。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态势良好,日益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一是整体规模不断扩大。“十一五”期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平均增速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平均增速。2010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有望达到1万亿元。二是文化市场空前繁荣。我国电影产量由2003年的100部以下上升到2010年的526部,成为世界第三大电影生产国和第一大电视剧生产国,电影票房增速连续6年保持30%以上,改变了进口大片主导我国电影市场的格局。影视动画产量从2005年的4.2万分钟增加到2010年的22万分钟,扭转了进口片占主导的局面。新闻出版业总资产、总产出、总销售比“十五”时期翻了一番,印刷业翻了两番。三是国际文化贸易逆差局面明显改观。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出口逆差逐步减少。2010年我国核心文化产品进出口总额143.9亿美元,同比增长15.1%。国产影片海外销售总额超过35亿元人民币。图书版权输出引进比从2005年1:7.2缩小至2010年的1:3。去年的深圳文博会交易额突破1000亿元,是5年前第一届的3倍。四是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更加完善。出台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专项政策,推动文化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2010年,文化产业中长期贷款累计新增276亿元,中央和各地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达52亿元。到目前为止,7个省市成立了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或投资公司,资金总规模达到185亿元。26家文化企业在A股市场和H股市场上市,仅去年就实现融资额104亿元。

  孙志军说,文化体制改革进展平稳,推进有序,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获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一是坚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做到“两手抓、两加强”。二是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机统一。三是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把维护职工权益摆在突出位置,妥善解决社会保障衔接、人员分流安置等问题,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支持、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文化系统体制改革成效日益明显

  文化部副部长欧阳坚说,近年来,文化部积极稳妥地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改革步伐明显加快,改革成效也日益明显。

  一是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取得新的突破。到2010年底,全国有461家国有院团已完成或正在进行转企改制,并组建了46家演艺集团公司。转为企业的国有院团中,除了歌舞、杂技之外,还有许多是话剧、地方戏曲和交响乐等院团。

  二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不断深化。全国各地的公共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事业单位,都先后实行了人事、分配、社保等方面的改革,不同程度地建立了绩效考核评价的机制,使工作效率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改善、运营成本逐步下降。同时,创新了投入方式,使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不断增加。另外,一些地方还探索了流动博物馆、自助图书馆等新模式,使公共文化服务的能力得到明显增强。

  三是文化部机关和直属单位改革不断推进。机关精简办事程序、增加服务内容,下放审批权限;六家直属事业单位实行了转企改制,组建了各类文化集团公司,同时还有五家文化部系统的出版社,正在进行转企改制工作,预计今年内可以完成。

  四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成果不断扩大。目前全国已有10个省市完成了综合执法的改革任务,其余省市的大部分地级市和区县也都组建了综合执法机构,从而使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明显加大、执法效率显著提升、执法成本大幅下降,为净化文化市场环境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按中央要求,这项改革任务将在今年内全面完成。

 

“十一五”时期广播影视改革力度大、发展速度快

  广电总局副局长张海涛表示,过去的5年,是广播影视改革力度大、发展速度快、成效明显的5年。

  电台电视台改革深入推进,广播电视舆论引导力、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建立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创造性地开展汶川、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灾害等重大突发事件直播报道;推动网络新媒体发展,各级电台电视台开办了10家网络广播电视台和63个互联网视听网站;广播电视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明显加强,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使用61种语言对外播出,中央电视台初步建立覆盖全球的新闻采编播发网络,国际频道海外用户超过1.6亿。

  广播影视产业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产业发展呈强劲态势。一是着力培育广播影视新型市场主体。全国有35家电影制片厂、70家电视剧制作机构、204家省市电影公司、293家电影院等国有经营性事业单位完成转企改制,9家广播影视企业重组上市,亚洲最大的国家中影数字制作基地等一批影视、动漫产业基地已建成。二是影视产品创作生产能力和质量明显提高。2010年电影故事片产量达到526部,进入世界前三名。三是产业效益明显提升。“十一五”期间,广播电视收入以年均20%的速度增长,2010年达到2238亿元。2010年的国内电影票房从2005年的20亿元增加到102亿。影视产品和服务出口不断扩大,仅2010年影视剧、动画片等出口就超过43亿元。

  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仅中央财政就分别为村村通、西新和农村电影放映三大惠民工程安排专项资金96亿、110亿和27亿元,基本解决了农村群众听广播看电视看电影难的问题。

  广播影视数字化全面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明显加快。全国电台电视台节目采集、制作、播出已基本实现数字化。全国数字电视用户数超过1亿,其中有线数字电视用户达8799万户,直播卫星数字电视用户达1350万户,自主创新的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CMMB)用户近1000万户。手机电视、网络电视、IP电视正在成为人民群众收看电视的新途径。

 

“十二五”新闻出版业发展目标确定:实现总产出2.94万亿元

  新闻出版总署党组副书记、副署长蒋建国介绍,“十一五”时期,是我国新闻出版业大发展的时期。与“十五”时期末相比,全行业总资产、总产出、总销售都翻了一番,印刷业翻了两番。2010年增加值占到国内文化产业核心层增加值的60%多。5年累计生产图书135.8万种、338亿册,是“十五”时期的2倍。到“十一五”时期末,图书出版品种和总印数、日报总发行量已居世界第一位,电子出版物总量已居世界第二位,印刷业年产值已居世界第三位。我国报刊发行已覆盖80多个国家和地区,图书和期刊等出版物已进入193个国家和地区,版权贸易引进输出比从2005年的7.2:1转变为2010年的3:1。

  经过改革,到目前,全国10多万家国有印刷复制单位、3000多家国有新华书店完成转企改制;581家图书出版单位中,除少数拟保留公益性出版单位外,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地方和高校出版社都已转企改制;已有1251家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制和注册为企业法人。在此基础上,组建了100多家报刊集团和出版传媒企业集团。与此同时,积极引导非公有资本包括外资有序进入政策许可的新闻出版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在印刷复制和出版物发行行业均占到了80%左右。特别是组织实施了打造精品力作的重点出版工程、服务农民的农家书屋工程、满足少数民族群众需求的民文出版工程、提升国民素质的全民阅读工程、净化出版物市场的文化环保工程等惠民工程,其中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已累计投入资金60多亿元,建成各类农家书屋近40万家,惠及几亿农民群众。

  “十二五”时期,是新闻出版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此,我们制定了“十二五”时期新闻出版业发展的各项任务、目标和措施,提出到“十二五”时期末实现总产出2.94万亿元。为确保发展目标的实现,当前要着重抓好六件事,这就是指导转企改制后的出版社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全面启动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继续推动新闻出版企业联合重组,积极引导和规范非国有文化企业有序参与新闻出版活动,大力实施新闻出版系列惠民工程特别是抓好“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不断深化新闻出版宏观管理体制改革。

 

“文化体制改革就是搞文化产业化”纯属误解

中央电视台记者提问:现在社会上存在一种看法,认为“文化体制改革就是搞文化产业化”,怎么看这种认识?

孙志军回答:首先需要指出,这完全是一种误解。涉及文化改革发展的任何文件和领导同志讲话中,从来就没有讲过“文化体制改革就是搞文化产业化”。在改革的基本思路上,我们科学地区分了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做到“两手抓,两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的任务是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为骨干,以基层特别是农村为重点,“十一五”时期,提出并积极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各项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目标提前实现,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加快推进。经营性文化产业是文化改革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其根本任务是繁荣文化市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其显著特点是以市场为主导,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发展文化产业要积极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培育合格文化市场主体。要降低准入门槛,鼓励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此外,文化体制改革还涉及到文化管理体制的改革、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和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等多个方面。

 

我国三网融合已有实质性推进

在回答香港文汇报记者有关广电总局推进三网融合情况的提问时,张海涛说,三网融合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要的战略部署,国务院高度重视三网融合,专门成立了三网融合的协调小组,并且确定了三网融合的总体方案和试点方案及12个试点城市。现在电信部门、广电部门正在紧锣密鼓地按照中央的部署推进这项工作。可以说,我们国家的三网融合已经有了实质性的推进。

广电总局高度重视三网融合,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三网融合的总体方案和试点方案,积极推动和认真地贯彻落实。去年以来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抓紧建设全国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的IPTV和手机电视的集成播控平台和监管平台;二是加快推进了有线电视网络的整合和数字化、双向化的改造以及下一代广电网的建设;三是积极筹建中国广播电视网络公司。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特别是12个试点城市和地区已经基本完成了IPTV集成播控平台的建设,并与中央总平台实现对接,为开展三网融合的试点工作,确保文化安全、信息安全,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三网融合模式,走中国特色三网融合之路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另外,国内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广电总局已审核批准594家。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国家有明确的审批标准和条件,只要符合标准和条件,都会得到广电总局的批准。

 

院团改革绝不是“甩包袱”

法制晚报记者问:现在有人说,“院团改革是想甩包袱”,您对此有何看法?

欧阳坚回答:国有院团转企改制的目的绝不是“甩包袱”,也不是“养得起、养不起”的问题。改革的目的是要破除阻碍院团发展的那些体制机制障碍,改变以往缺乏生机和活力的状况。按照中央的统一要求,我们要在继续加大政府对国有院团扶持的前提下,通过事转企,使其成为现代的、规范的演艺企业。我们这样做有利于院团用市场的资源来获得发展,能够在市场竞争当中来增强它们内生的动力和活力,能够在满足市场需求的过程当中不断创作出既叫好又叫座的优秀作品。也就是说,要经过转企改制的改革,使这些院团逐步发展壮大,成为演艺产业当中的生力军和主导的力量。

下一步将积极推动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分期分批转企改制

在回答中新社记者有关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情况的问题时,蒋建国说,对报刊出版单位进行改革是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必须要做的。由于我们国家报刊的数量比较多,情况千差万别,这项改革成为一个难点、突出问题。对这个问题,新闻出版总署高度重视、知难而进,已经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进行了多方面的试点探索。到目前为止,已经有1251家非时政类报刊转制或登记为企业了。现在正在做的工作是抓紧研究制定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的意见,下一步的工作主要是推动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分期分批转企改制。在推动这些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的同时,还要促进报刊资源实现重组、结构调整,并且还要关停并转一批不具备办报办刊条件的报刊出版单位,从而构建有利于报刊业快速健康发展的新格局。

 

广电总局将尽快对广播影视植入式广告作出规定

广电总局如何看待植入式广告?在加强植入式广告管理方面有何打算?在回答北京电视台记者提问时,张海涛说,植入式广告是大家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植入式广告是从国外的电视媒体引入的一种广告模式,它对于拓展广播影视的广告模式、促进广播影视的产业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近年来,植入式广告在一些国家已经有了一些相对成功的范例,在我们国家的广播影视作品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由于我国的植入式广告尚处在一个发展的阶段,确实存在着植入数量过多,植入手法生硬等方面的问题,影响了广大观众对影视作品和广播电视节目的欣赏。为此,广电总局正组织力量,研究分析广播影视植入式广告问题,将按照坚持中国国情与借鉴国外经验并重、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并举的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有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尽快对广播影视的植入式广告做出规范,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切实保障观众的权益,推动植入式广告健康有序发展。

力争到明年上半年全面完成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任务

在回答北京电视台有关国有院团转企改制下一步的工作思路时,欧阳坚说,下一步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总体的考虑是,除少数要按照程序审批需保留事业体制的院团之外,力争到明年上半年,其余的国有文艺院团将全面完成转企改制的任务。通过这项改革,培育出更多的现代演艺企业,为繁荣我国的演艺产业奠定坚实的微观基础和体制保障。

为了实现改革的目标和任务,下一步将在四个方面加大政策和措施实施力度:一是要加大部际之间的协调和配合,保证中央有关改革的配套政策能够确实得到贯彻和落实,同时根据新的情况研究制定新的改革政策和措施,为全国的院团改革提供更为有力、更为有效的政策保障。二是要筹集中央有关专项资金,对于转制和正在转制的院团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重点用于改善装备、开拓市场等方面,以帮助这些转制院团更快、更好地发展。三是对转制的院团在贷款融资、争取上市和产品出口等方面给予重点帮助和必要倾斜。四是在公益性演出、对外文化交流和演艺人才培养方面,将优先考虑和安排已经转制的国有院团。通过这些措施,就是要使转制的国有院团有保障、得实惠,真正实现早改革、早受益、早发展的目标要求。

 

四项举措坚决抵制低俗之风

凤凰卫视记者问:文化产业发展中可能会有一些良莠不齐的情况,对一些格调比较低下的文化产品有哪些管理措施?

孙志军回答:文化低俗现象,古今中外都有表现。在文化体制改革实践中,我们始终强调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决抵制低俗之风。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主流健康向上,但也确实存在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迎合低俗化的现象。中央对此高度重视,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的文化改革发展,要在加快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的同时,切实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我们将采取四个方面举措:

一是精心实施文化精品工程,推出更多高质量高品位的文化产品,并在宣传推广、政府购买、市场营销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二是加强和改进文艺评论评奖。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文艺批评工作的意见,支持重要新闻媒体开办文化时评类栏目节目,开展健康的文艺评论活动。规范文艺评奖办法,不断提高评价的导向性、权威性和公信力。三是加强对文化企业的引导和管理。规范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明确企业负责人任职资格,推动文化企业自觉担当社会责任,服务人民群众。在推荐优秀企业、文化企业30强和文化企业上市等项工作中,将社会效益放在突出位置,实行一票否决。四是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加大“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力度,保护知识产权,完善日常监管机制,不断净化文化市场环境,促进文化市场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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