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被拖欠工资绑架老板索50万

2008-10-19 阅读数 193812

  老板一直拖欠工资,打工仔余某一怒之下,伙同朋友绑架了老板,向其索要50万元。事后,老板的家属报警,3名绑匪丢下人质仓惶逃窜。记者昨日获悉,被告人余某与一名同伙因犯绑架罪,均被汉阳区人民法院判刑十年六个月。目前,另一同伙在逃。

  起因:被拖欠工资 打工仔怀恨在心

  据了解,被害人周某经营了一家服装市场,经人介绍,余某来到该服装市场打工,双方约定每月工资1000元。因老板周某认为余某工作不够努力,没有业绩,余某工作了一年多都没有拿到工资。去年5月,余某与朋友尹某谈及此事,对老板充满了怨恨,“真想教训老板一顿”。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尹某显得非常热心,当即表示愿意帮忙,并让余某指认了老板的汽车,准备伺机作案。

  作案:朋友帮忙绑架索要50万

  去年6月27日中午,周某在汉阳医院停车场取车时,事先守候在此的尹某及同伙陈某从背后冲上来,强行把周某带上一辆面包车,蒙住其眼睛,将其关押到一旅社内。因认为周某比较有钱,几人经过商议,决定趁机进行勒索。

  “要钱还是要命?要命就拿50万来。”关押了一晚上之后,尹某令周某打电话给其家人,要求28日中午前拿50万来赎人,并计划由余某与其家人接头取钱。

  得知周某遭人绑架之后,其妻子和朋友万分着急,筹集赎金的同时报了警。

  处罚:构成绑架罪 嫌犯获刑十年半

  6月28日下午,周某家人告知尹某前来取钱,警方也进行布控,以便当场擒获劫匪。眼见巨款即将到手,尹某赶紧通知余某与对方联系,领取赎金。

  收钱时,余某曾多次更换接头地点。后来,绑匪发觉周某家人报了警,尹某与陈某将人质留在旅馆内,仓惶逃窜。一个月后,尹某、余某先后落网,而陈某仍在逃。

  尹某、余某两人辩称,是为余某索要被拖欠的工资,并非绑架,而属于非法拘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尹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结伙绑架他人。索要的钱财大大高于被拖欠的工资,因此拘禁被害人的目的并不是索取债务,而是为了勒索财物,其行为构成了绑架罪。据此分别判处余某、尹某有期徒刑各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5000元罚金。  本报记者 蔡鹏飞 通讯员 张汉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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