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系保险公司经理林玉的秘书,在外出考察市场期间,为节省费用和林玉同居一室,谁知回来后收到林玉发来的短信,才知道自己被强奸。经阳谷检察院提起公诉,9月17日,被告人林玉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今年夏天,林玉带领王某前去泰安考察保险市场,期间带领王某去泰山游玩,当晚林玉以带的钱不够为由,劝说王某与自己同住一客房,毫不设防的王某为节约费用同意了。谁知林玉趁王某熟睡之机脱王某的衣服欲行不轨,王某被惊醒后极力反抗,林玉见事不成,痛哭流涕,声称自己由于太喜欢她而导致失去了理智,跪求谅解,王某遂原谅了他。次日晚饭后,二人喝了点奶茶,便各自休息,第三天返回家中。晚上,王某收到了林玉发来的短信,让其抓紧吃“避孕药”,否则就要当妈了,王某联想到自己下身不适,才确信自己被强奸了,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经侦查查明,被告人林玉在王某喝的奶茶内放置了十片“ 君乐宁”(安眠药类),后趁王某昏睡不能反抗之机,将王某奸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