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兴业县大平山镇南村,受侵害女童小雨(化名)的家。图/记者刘洁
原标题:一个村庄的集体“沦陷”
本报记者刘洁广西玉林报道
从表面上看,广西玉林市兴业县大平山镇南村算不上一个贫穷、闭塞的村庄。从玉林市区出发,往西北方向一路行驶约30公里就到了:在平原中拔地而起的丘陵,“俯瞰”着村庄高矮不一的屋舍,一条缓缓流淌的溪流从村前绕过,与之相连的,就是薄雾弥漫的田野。
年近岁末,这个有着2300多口人的村庄,在冬日和煦的阳光照射下,老人们背着手慢慢踱步,妇女抱着孩子溜达串门,黄狗卧在村道上,放学后的孩子三三两两一路嬉戏。
就是在这个宁静的村庄,一个留守女童,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遭到村里多名中老年人性侵。愤怒的父亲发现真相并报警后,司法介入,最终10人被判刑。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不是一个罪恶被制止、坏人遭惩治的故事,反而是女童及其家人遭受了村民的“敌视”,“都是她,把那些老人送到了牢里。”
“爷爷辈”施害者
广西玉林市兴业县大平山镇南村,一个留守女童,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遭到村里多名中老年人性侵。性侵的事实,最终因法院的判决而得以确认。兴业县人民法院分三批审判:2013年10月14日判1人猥亵罪,刑期2年6个月;4天后,3人因强奸罪获刑9年、7年、7年;11月27日,另6人一同以强奸罪获刑。
宣判后,只有1人提起上诉。他并没有否认与幼女间有身体接触,但他认为自己不是主动的,而且认为量刑过重。
10人性侵的是同一个女孩小雨(化名)。她2000年3月出生,受害时还是一名小学生。施害者获刑时,年纪最大的76岁,最小的也有44岁了。
在小雨的叙述中,强奸过她的至少有18人,其中15人是她同村的长辈——大部分是爷爷辈。在持续2年的时间里,每人平均性侵三四次。最多的一个,60岁的陈美光,法院认定达15次。
第一次性侵发生在2011年,当时小雨只有11岁,而施害者黄延来已经74岁了。那是4月份,春季放农忙假的最后一天,“瘦瘦小小的小雨,跟着奶奶去山岭间的田里插秧,后来小雨自己一个人去捡田螺,捡着捡着,她就离奶奶越来越远了。”
噩运在此时降临,“正在山岭脚下砍竹笋”的黄延来发现了孤身一人的小雨。她成了“猎物”。“强奸时,身旁放有一把砍竹笋用的那种铁的长钩刀。”
这些情节是家人根据小雨的回忆整理出来的,家属试图弄清楚罪恶是如何一步步发生的,为什么会卷入这么多人。法院的判决书则要简单得多,只有对单一犯罪事实的认定。
法院的认定与小雨的陈述也存在出入。根据判决书,黄延来犯罪的时间是在2011年10月的一天中午。这个时间点,让黄延来的强奸顺序至少排在了72岁的周振成和60岁的陈美光之后。而小雨则坚称,黄延来才是第一个施害者。
黄延来得逞后,开始把小雨介绍给其他人。在小雨放学的路上,黄延来嬉笑着把小雨指给别人看:“就是这个,很容易就可以让她干那事。”
他所说的“很容易”,是指每次性侵完之后,给小雨15元或20元不等的零花钱,让她不要声张。按照小雨的讲述,后来黄延来甚至发展到叫人到她家来强奸她。
经由黄延来的“介绍”,参与性侵的人数越来越多,就像滚雪球一样。除了黄延来,周振成和陈美光也成了介绍人,陈美光甚至有叫来人后,两人一起轮奸的情节。
据小雨回忆,黄延来第一次把陈美光拉来的时候,陈美光还说,“孩子这么小,快放了人家”,并未实施性侵。但是之后,陈美光也“沦陷”了,并成为强奸次数最多的人。
被拉进来的人群中,只有一个人守住了底线,未曾参与性侵。据小雨陈述,陈美光还喊过一个傻子来,但是那个傻子“连碰都不敢碰”她。
面带愤怒的同情者
南村的村干部和南村小学的老师认为,性侵是隐秘进行的,除了涉案人员,外人难以知晓。南村小学一位李姓老师说,村民应该不知情,“如果外人知情,我想应该不会发生那么长时间了。”
李老师说,在小雨就读的两年时间里,小雨的“死党”从来没有向老师透露过半点风声,而“小孩子的心态,是有什么情况都喜欢跟老师汇报的”。
然而,只要到村里随便走一走,就会发现所谓“不知情”的说法,显得有点站不住脚。
2013年12月31日下午,在离小雨家门口十多米远的马路上,记者采访小雨的爷爷、奶奶以及叔公时,须发已白的叔公声音激越地表达着自己的愤怒,原本寂静的一角,引来了几个村妇围观。在墙角,一个背着孩子的妇女静听了半晌,似乎是不同意这位叔公的说法,她向记者勾了一下手,然后转身离去。
记者随后跟着她,走出一条狭窄的巷道,已经有三四位妇女站在那里。“你是记者是吧?你千万不要只听他们一家人的,事情根本就不是那样子的,”一位皮肤黝黑、年近五旬的妇女有些激动,“你不信可以到村里随便去问一问。”
“那真相是怎样的呢?”记者问。几个女人相互看了一眼,有人忍不住笑出声来,带着不好意思讲出口的羞涩表情,然后迅速用眼神“投票”,推出一位代表。
被“推出来”的妇女沉默了一下,表情严肃,带着愤怒:“都是那个小女孩主动的,去到人家老人屋里,‘你有钱吧,要不要啦?’‘30块都没有吗?’就这样的,都是她,把那些老人送到了牢里。”
“是啊,是啊,就是这样的,老人都是让她给害的。”背着孩子的妇女同声附和,用手指给记者看黄延来的住处——屋子隔着村道数米,离小雨家也不过百来米远。76岁的黄延来是村里的五保老人,按照村支书的说法,“那些老人从来都没有做过犯法的事情。”
这或许也是老人们被判坐牢后引起村民同情的原因之一。在记者问到“你们有没有想过,那只是一个孩子”时,围在边上的村民沉默了一下,随即有人反驳:“知道要钱,就不是孩子了。”或许觉得不妥,又补充道:“都怪老人不懂法,没满18岁,是吧?”
传统又现代的村庄
南村在兴业县算得上是个中等规模的村庄,它在“现代化”建设上已经颇为可观。靠着在广东等地打工的收入,村子里已经兴建起不少三四层的新楼,阳光照射下,新安装的铝合金门窗闪闪发亮。村子的道路都已修好了,东西两侧的广场,各修了一个篮球场。自来水也通向了每家每户。从外观上,村民的生活在积极向城市生活靠拢。
在传统的修复方面,南村也在积极进行。进入村口,必须要钻过一座高耸的牌坊,那是村民集资兴建的,牌坊是南村的“龙门”,代表村民精神世界一角的,是“龙门”左右两侧镌刻的“富贵”和“荣华”。
村里曾有一座庙,在上个世纪60年代被“红卫兵”破四旧给拆掉了,到了90年代,村民重建后,又被政府拆了。这一次,村子里到处张贴着捐款者的名单,有人出面再次集资,计划将庙宇重建起来。
这个行走在传统与现代边缘的村庄,在面对女童被性侵这件事情上,似乎有着与外人不太一样的观念。在村民眼中,老人性侵后给了钱,也没有遇到激烈的反抗,女童就不值得同情。
即使是小雨的父亲庞玉强,也没有清晰的权利观念。遇到村民称“你女儿是在卖”时,他还是会一时语塞,嗫嚅一下,“他们说是卖哦,哪有30块来卖的?”他自问自答地辩驳。
庞玉强的家在村子的最后面,紧挨着山坡,这一片就像村里的贫民区,房子老旧,还留存有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那种低矮的泥土房。
3间红砖房,中间是堂屋,供着祖先的牌位,面前摆放着六个空的铜酒杯。堂屋的两侧各有一间十来个平米的卧室,分别摆放两张床,黑黢黢的,凌乱不堪——这样一栋房里,住着10口人,庞玉强一家5口、弟弟一家5口。
10米开外,就是庞玉强父母的住所,是那种破旧的泥土屋,幽暗潮湿,空间逼仄,出门就是邻居家那一面青砖砌成的墙壁。
因为贫穷,庞玉强和弟弟都带着老婆在广东打工,他的孩子和弟弟的孩子一道,留在了家里给父母来照顾。但老人也有自己的麻烦,庞玉强的父亲12年前出车祸,双腿残疾,只有拄着双拐才能勉强走路。照顾留在家里的几个孩子,老人明显精力不够。
正是这个残疾的老人,在村子里有着紧张的人际关系。在南村,人均只有7分田,在靠地吃饭的时代,村民间因为田地纠纷而关系紧张。庞玉强说,父亲确实因此与村民发生过矛盾,但“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
村民们说,“他们家的两个老人好凶的,谁敢跟他们讲?”“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谁愿意惹麻烦?”
村庄里的“高墙”
2013年一整年,42岁的庞玉强都在为女儿的事情奔走,他希望惩治那些施害者。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通过报警、网上申诉等途径,法院最终宣判后,等待庞玉强的却是“歧视、愤怒”等情绪筑成的一道“高墙”,将他们一家隔绝在村民之外。
这道“高墙”看似无形,却让庞玉强碰得“鼻青脸肿”。他所能做的,就是把女儿送到亲戚家读书、生活。而他自己,在出门时装作没事人一样,从那些熟悉的“陌生人”中间快速穿过,回到家后,就躲着,一整天都不出门。
据庞玉强介绍,自从报警之后,自己在村子里就没有了朋友,没有人可说话。他擅长泥水活儿,原来好多人找他去帮忙,但2013年一整年呆在家里,再也没有人上门了。“谁还理你啊?”庞玉强说。
更严重的是,如果小雨单独出现在公共场合,就会面对村里的许多风言风语,说她“身上穿的衣服都是别人买的”之类。
在报案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庞玉强坚持送女儿去上学,这样别人就不敢指指点点。村民们都知道,在发现女儿遭遇性侵的事实后,这个中年男人曾操着刀,要去砍死黄延来、周振成和陈美光等。只是家属的劝阻,最终让他放下了刀,选择了法律武器。
南村村委会干部也承认村庄里确实存在着“歧视”。一位村干部告诉记者,“她(小雨)去同学家玩,都会被同学的父母从家里赶出去,不让她进家门。”
这些隐形的伤害,庞玉强和家人只能默默承受,对这个村庄的人心,他无能为力。
在这样的环境中,未成年女孩小雨的人生还要负重前行。似乎是为了弥补对孩子的愧疚,庞玉强决定,2014年,让老婆一个人出去打工,他自己就留在家里看着孩子们了。(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