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园网上叫卖“实习章” 盖一次30元

2008-08-07 阅读数 235137

  每年暑假都是大学生实习的高峰期,许多学校规定大学生暑假必须参加社会实习活动,并盖上所在实习单位的公章。记者8月6日在宁波一高校的校园BBS上看到,有人居然卖起了“实习章”,盖一次30元。

  网上叫卖“实习章”

  帖子内写道:“出卖汽车、摩托、发动机等有关工厂的实习盖章单,愿者最好短信联系,电话:13780××××××。”

  记者短信联系了这位姓王的同学。对方称,可以提供温州某电器厂的章,盖一次30元,“学校的实习鉴定表格都一样,我到时可以复印一张盖好给你,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当记者问章的真假时,王同学回答:“这家工厂在当地很有名的,你可以上网查查。我和工厂的老总很熟,要多少就可以盖多少。”

  “混章”的学生不少

  记者调查发现,“实习章”有市场,只因不少大学生暑假实习就为“混章”。

  “拿我们专业来说,大学四年暑假都要实习盖章的:大一、大二是社会实践,大三是专业实习,大四是毕业实习。不盖章就没有相应的学分,会影响毕业。”宁波某高校汉语言专业的大三学生卢同学说。

  “我有许多同学暑假都没去实习,等到快开学了,就随便找家认识的单位盖章了事。”浙江某大学的赵同学说,其实这是公开的秘密,“实习只是走过场,好多人就为盖个章。”

  据宁波大学团委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师透露,每所学校都有上交实习鉴定报告的规定,这也是学生综合测评、评优的依据之一,“实习鉴定表上一般会记录学生实践、实习活动的内容、心得、感受,实践、实习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这位老师强调,对于上交的实习鉴定表格,学校都会逐一检查,曾经确实发现有些学生的实习鉴定很可疑,“遇到这种情况,学校一般会回访该实习单位,然后依据调查结果写上学校的鉴定意见,毕业时一起存入学生的档案。”

  若私刻印章是违法

  对于这种花钱买“实习章”的行为,宁波大学一位指导学生社会实践、实习活动的老师认为,大学生利用暑假参加各种活动,能有效增强社会实践能力。“如果流于形式花钱买"实习章",不仅丧失了了解社会、锻炼才干的机会,还欺骗了自己和老师,这是一件不道德的行为。”

  浙江红邦律师事务所的姚善挺律师认为,对于买“实习章”的学生,这是一种不诚信的行为。对于出售公章的人,如果是私刻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依据有关法律,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实习 东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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