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在尝试做网络主播,每日直播6小时。苍雁摄
找实习、做兼职……一年一度的暑假,很多学生纷纷选择与社会提前接轨,或赚点外快,或积累工作经验。近日,一些公司甚至承诺,大学生做网络主播每天可挣3000元到5000元,吸引了不少大学生参与。大学生兼职“网红”,看起来真的那么“美”吗?
▼网红公司进大学招主播 承诺月挣数千元
临近放暑假时,首师大的大二学生小王在食堂门口收到了一张海报,海报上写着几个金色的大字“××传媒娱乐招募”,希望招收对影视表演、音乐、舞蹈、模特等方面有热情的艺术爱好者,要求形象出众,最好是专业院校科班出身,并标注95后优先,能接受通过直播积累粉丝。
拿到这张广告单时,小王并未当回事。但刚进宿舍时,一张广告单从门缝中飞进来,和之前拿到的广告单一样。小王好奇地扫了广告单上的二维码,这才发现是一个网红公司在学校招募直播主播。之后,陆续有一些娱乐公司在校园内发放广告单,有的公司甚至在校内摆放了一个简易的咨询处,现场“面试”学生。“我们开始有点好奇,后来也见怪不怪了,毕竟身边也有同学经常在网上直播或发布搞笑短视频。”小王说。
这种现象也存在于中国传媒大学、北京电影学院、二外等高校。说起网红经纪公司进高校招学生,中国传媒大学的一位大三学生立马在朋友圈翻出了同学分享的几个招募广告。这些广告单宣传语诱惑性极强,其中,有一则广告单上写着“招主播!每天只需在镜头前坐2-3小时,无责底薪三千至五千,让你坐着赚钱”。除了招长期网红外,也有一些直播平台招直播代播,“直播唱几首歌就行,半小时50块,日结”。
▼号称月入超三万 “身材火爆”是加分项
记者添加了多家网红经纪公司工作人员的微信,对方都要求先发照片和视频过去。在看到记者发过去的一段搞笑短视频后,一家网红经纪公司的公司人员直接表示了不满意,一连发过来好几个短视频。其中一个视频里,一个年轻的女生穿着半露胸的暴露服装,抱着吉他边弹边唱。另一个视频里,一个化着浓妆的女生对着镜头说:“我是95后,目前正在读大学。”“要把自己打扮成这样才能直播?”面对记者的疑问,工作人员说:“不被平台发现就行,具体也要看粉丝要求。”
随后,该工作人员发来大量的年轻女生照片说:“每天都有一批大学生加入我们,不一定都适合大平台,我们会输送到相匹配的平台。”为了说服记者加入,该工作人员说:“你平时自己玩短视频什么的都是瞎浪费时间,给你发一个上个月加入我们的大二学生的信息,她上个月挣了七千多,这个月还没结束就挣了三万元,你看同样是大学生,你穷是有原因的。”
此外,记者还应聘了另一家网红公司的经纪人岗位。对方直接发过来一份岗位说明及待遇的文档,特意注明经纪人“有演艺类校园资源更佳”。在主播基本要求里,身材火爆、有才艺是加分项。而待遇则是依据经纪人签约主播人数、主播质量而定,最高等级的经纪人可“每年北京培训一次,全程百万级以上豪车接送,五星级酒店住宿,包含来往机票”。
▼实际收入只有两三百 想放弃“网红”兼职
首师大的大二女生李如(化名)在大一时就当上了主播,想通过这份兼职挣点零花钱。“大学的课程比较散,没办法用一整天做兼职。”李如说,她在网上看到了一家经纪公司招聘主播的广告,通过面试、试播后就签了合同。“我自己花钱买了两三百元的声卡等装备,每天在宿舍直播,直播前要好好化下妆,打开直播平台的美颜功能。”李如应聘的是才艺主播,每天都要唱会儿歌,聊会儿天,偶尔还要跳下舞。
但做了几个月,过了新鲜劲儿后,李如开始想放弃。“我直播的时候,特别怕直播间没人,有时还会碰到说话很难听的人,坐得时间久了,我的腰也经常疼。”实际上,李如也没挣到多少钱,“虽说保底收入是两千,但我直播的时间很零碎,总是撑不够公司规定的时长,每个月只能拿一千出头,加上公司还要抽取40%的提成,到自己手上的不过两三百。”
李如还说,公司偶尔会开视频培训会议,但更加关注大主播,小主播们并没有太多资源。“我最近有想过放弃直播。但是想到直播不会占用太多时间,算是一个相对轻松的挣钱机会,最近有空的时候还是会播一下。”
▼大学生兼职“网红”隐患大
对很多大学生来说,利用暑期时间兼职做“网红”,的确很有吸引力。如果像一些网红经纪公司所说的那样,工作时间不长,劳动报酬又可观,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但是,从报道情况看,这样的“好事”,其实也藏着很大的法律风险。
首先,个人信息有泄露之嫌。有的大学生为了“抢”到这份理想的兼职工作,按照公司要求,不仅发去了自己的照片和视频,还填写了关于个人情况的报表。但是,这些个人的信息能否得到妥善的保管、运用,却成了未知数。
其次,直播内容打法律擦边球。为了吸引眼球,增强竞争力,很多网络直播不是在创新上下功夫,而是在“暴露”上做文章。面对记者“打扮成这样才能直播”的疑问,一些网络经纪公司表示,“不被平台发现就行,具体也要看粉丝要求”。在他们发来的示范视频里,“一个年轻的女生穿着半露胸的暴露服装,抱着吉他边弹边唱”。如此操作,没有商业自律,没有法律约束,只有赤裸裸的经济诉求和侥幸心理。
第三,劳动报酬暗中缩水。据报道,一些广告单宣传语诱惑性极强,“招主播!每天只需在镜头前坐2~3小时,无责底薪3000~5000元,让你坐着赚钱”“直播唱几首歌就行,半小时50元,日结”,这些“虚假宣传”很容易让人产生“遍地是黄金”的错觉。而现实往往是,有的直播设备还要自己购买,有的“直播的时间很零碎,总是撑不够公司规定的时长”,“每个月只能拿1000元出头,加上公司还要抽取40%的提成,到自己手上的不过两三百元”,这种薪酬待遇与承诺相差甚远,也与劳动合同法“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要求不相符合。
▼给兼职大学生几点提醒
云南滇缅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黄代华提醒兼职大学生:
第一,不要轻信预收押金、介绍费、保证金等费用的中介机构或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要收取前述款项的,要求用人单位开具收据,并加盖正式公章;如果是个人收取前述款项的,要求收款人在收据上注明收款人的身份证号及姓名,并保留好收据。
第二,在求职过程中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同时做好证据收集工作。如工作证明、工作现场照片,与用人单位沟通的电子邮件、微信、短信等聊天记录。
第三,及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用人单位的各种违法行为;
最后,对于维权有困难的,要及时申请法律援助。黄代华说:“如遇到网络诈骗,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向法院起诉退还已交款项。”
▼网络直播亟待规范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周清杰表示,网络直播作为一种快速发展的新兴产业,深受年轻人喜爱,“由于大学生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强,很多人都是直播的受众群体,并且综合素质普遍较高,部分人颜值也很高,再加上其人力成本偏低,因此,很多公司自然会盯上大学生群体”。
其实,大学生的主业是学习,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做点兼职工作,并不违法,也无可厚非。更值得警惕的是,为什么网络平台上的非法招聘泛滥、乱象纷飞却未能得到有效遏制?依据侵权责任法,“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监管不到位,导致大学生兼职“网红”受到不法侵害,网络平台不仅要受到行政处罚,还要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当然,从现行法规看,针对网络直播这种新事物的规定还有亟待完善之处。在劳动合同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网络平台、直播企业、经纪公司、网络主播和粉丝的法律关系,压实网络平台监管责任、直播企业法律责任,网络直播才会更安全,更有生命力。
本文根据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北京青年报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