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1953年,湖南省民主妇联正式成立;2023年,湖南省妇联成立70周年。
为全面展现党领导下的湖南妇女工作取得的辉煌成就,回顾湖南妇联组织发展的光辉岁月,激励新时代妇联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湖南省妇联、今日女报/凤网融媒体中心推出“七十芳华正青春——湖南省妇联成立70周年”专栏报道及VR云展厅,全景式、多维度、立体化讲述湖南省妇联70年发展历程,生动展现一代又一代妇联人用丹心和汗水浇灌妇女事业之树,书写无限忠诚、接续奋斗的壮丽篇章。
九个率先!湖南反家暴领先全国的背后故事
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李立 刘浩
【大事记】
1996年1月,湖南省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这是全国第一个地方政府反家庭暴力的规范性文件,“家庭暴力”一词进入中国官方文件之中。
2000年3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这是全国第一部反对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家庭暴力”概念首次出现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
2001年5月,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在全国率先实施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工程,建立了七大维权网络,并建立了系统的考核评估奖惩制度,探索建立社会化、制度化防治家庭暴力的工作机制。
2003年,湖南省综治委在全国率先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纳入了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内容,在“群众评价”部分占1分。
2009年4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出台《关于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司法保护的指导意见(试行)》,这是全国首个由省级法院制定的家庭暴力案件审理制度性文件。其中,关于“证据认定规则”“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以暴制暴案件从轻减轻处罚”等规定,在反家暴司法保护制度建设中有所突破。
2011年8月4日,由湖南省妇联主编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探索与实践》一书首发式在长沙举行。
2018年11月29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
2019年5月30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
2019年7月1日,《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正式施行。
图为湖南省综治委在《2012年度湖南省各市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办法》中,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社会协同”部分,占1分,由省妇联考评打分。
【故事汇】
1996年,湖南省妇联在全国率先提出反家庭暴力地方立法议案以来,湖南一直走在反家暴的最前沿。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一直是湖南省妇联的维权重点和工作品牌。湖南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职能部门、妇联组织敢于创新,勇于实践,逐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执行、社会协同的工作模式,在全国实现多个“率先”,创建了具有湖南特色的反家暴发展模式。
“家庭暴力”一词首次被写进我国正式文件中
1981年,36岁的荣秀琴从广播电台调到省妇联权益部信访处工作,第一次接触到了家庭暴力,“在权益部信访处,我一天到晚就是看求助信,每封信都看得人掉眼泪,都是说在家里挨打的事儿。那一年,我觉得自己老了十岁。”那时候,荣秀琴还不知道“家庭暴力”这个概念,但她知道妇女不能在家里挨打,“我就想,一定要通过立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湖南省妇联在想办法的同时,各地的妇联也行动起来了。
1994年,长沙市妇联从信访数据统计分析中发现家庭暴力投诉问题亟待解决, 为此,长沙市妇联专门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多方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
1996年1月10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长办发[1996]3号文件《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率先出台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市级规范性文件,这是我国第一个地方政府反家庭暴力规范性文件,“家庭暴力”一词进入我国正式文件之中。文件明确指出:“家庭暴力是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它或侵犯妇女的人身权利、或摧残老年人身心健康、或给未成年人带来心理创伤,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影响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
湖南率先出台反家暴地方性法规
1995年9月,湖南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开会报新的立法计划,荣秀琴在会上发言,建议就家庭暴力问题开展地方立法。“这是湖南第一次在公开的场合提出家庭暴力的问题。”荣秀琴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之后,湖南省妇联时任主席莫文秀又带领大家加班加点写了一份题为《制定反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规势在必行——对254起家庭暴力案件的分析与思考》的报告。这份报告选取了在全省随机抽样的254起家庭暴力案例进行了剖析,认为产生家庭暴力的原因除了封建夫权思想根深蒂固、妇女的经济地位不能与男子完全平等、施暴者综合素质低等因素外,现行法律法规的缺陷导致对家庭暴力打击不力也是导致家庭暴力泛滥的重要因素。
“报告写出来后,我们要到了当时省人大常委们的通讯地址,给每位常委都寄去了一份。”荣秀琴告诉记者,当时有常委收到报告两三天后回了信,表示将全力支持反家庭暴力立法。
反家庭暴力立法被列入1996~1997年的湖南立法规划。“12月,我们就拿出了《湖南省禁止家庭暴力若干规定》(草案、第4稿)。”荣秀琴说。
最终,在没有上位法的情况下,2000年3月31日,历时五年、经过两届人大讨论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在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高票通过,成为我国第一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
法治推动妇女权益保护
《决议》出台后,湖南第一个零家庭暴力社区创建工程,第一个反家暴综治考评刚性机制,第一个法官审理家暴案件的指导意见,第一个“人身保护令”的多机构合作模式,第一个警察处理家暴报警的标准规程,第一个覆盖全省的反家暴倡导培训体系等陆续实施……湖南省反家暴工作的成功经验写入《“北京+15”中国非政府妇女组织报告》,为反家暴国家立法提供了重要参考。
2016年6月20日,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妇联联合发布《湖南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2019年5月30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办法》对《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的三项重要制度作了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定,赋予了相关主管部门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方面的职责,细化了家庭暴力告诫书,完善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程序,明确了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反家庭暴力法》起草人之一、中华女子学院党委书记李明舜表示,湖南省是家庭暴力入法的先行者、国家立法的贡献者、反家暴工作的探索者,不少反家庭暴力的措施和经验源自于湖南。
2022年12月12日,湖南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黄芳表示,预防和治理家庭暴力和实施《反家庭暴力法》是我国人权保障的重要举措,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一环,也是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的重要表现。她强调,在预防和治理家庭暴力实践和实施《反家庭暴力法》的过程中,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预防与治理家庭暴力工作和实施《反家庭暴力法》的重要意义;要全力助推预防与治理家庭暴力工作和实施《反家庭暴力法》走深走实,为创造男女平等和谐发展环境,为建设现代化新湖南作出贡献。
编辑:陈雪炎
二审:吴雯倩
三审:陈寒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