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湘、鄂、赣三省交界处有一个107万人口的山区大县----平江县,其中妇女、儿童占60多万,因地处山区,信息闭塞,文化落后等因素致很多弱势妇女,留守儿童在权益受到侵害时,没有自我法律保护意识。平江县妇联在一次全县的摸底调查时发现,很多山村妇女法律知识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基于以上情况,平江县妇联主动和湖南湘杰律师事务所联合成立了“妇女维权工作站”,邓海蓉律师任负责人。为平江贫困弱势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自工作站成立至今,邓海蓉律师已为3000多名妇女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了法律援助案件45件,多名受到家庭暴力,权利受侵害的妇女、儿童及时得到了法律的救济和帮助。如梅仙镇妇女黄某,因遭受家庭暴力其丈夫将硫酸泼洒致其重伤、六级伤残,全身多处被毁容,该妇女在医院产生了轻生念头。当时她家属找到邓海蓉求助,邓律师知道人命关天,立即和当时省某医院黄某的主治医生取得联系,并说明来意,取得医院和医生的帮助,在无法做出司法鉴定的情况下出具重伤的医疗结论,邓律师马不停蹄与公安机关联系,公安机关破例对这起家庭纠纷的施暴者予以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通缉。邓海蓉全程为黄某婚姻案件,故意伤害案件的损害赔偿部分提供法律援助,并和妇联领导一起看望她,帮助其申请司法救助,使她重新树立了生活的信心和勇气。近几年来,受到邓海蓉律师援助的妇女、儿童侵权案件就有30多起,案由涉及婚姻、家庭、继承、抚养、强奸、抢劫、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等等,她在每一例案件中都尽一个律师所能在法律的范围内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邓海蓉为了让更多的人能学到法律知识,连续六年参加“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制宣传活动,为群众面对面的答疑解惑。她先后到平江八个乡镇参加“送法下乡”活动,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0000余份。在平江五所中学开展未成年人义务法制讲座,以案说法,让更多的未成年人步入学法、知法、守法行列。现在又与志愿者们一起为山区小学孩子传播“五防”知识。她积极响应省、市“家庭律师社区行”的号召,先后到15个乡镇和社区就妇女权益保障、婚姻家庭、继承、家庭暴力等相关法律法规开设义务普法专场,受众人数10000余人。每次义务讲完课,邓海蓉都会收到台下听众感激的信息,其中有一条来自平江最偏远的乡镇-——石牛寨镇的一名农村妇女,她说:“这里会因为你们的悉心引导而文明、健康、幸福,原因是因为无知、盲目。现在好了,大山有你们,有靠山了。”每每得到这些听众的鼓励,邓海蓉的脸上总是洋溢着自豪的微笑,因为她的付出,有人能懂。。。。。。
多年的律师生涯和丰富的办案经验,2014年,她被平江县妇联聘请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专职调解员,她利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义务调解婚姻家庭纠纷70余起,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多起涉诉、设访的案件在她的努力下均得以化解,让大山又多了一份和谐。邓海蓉多次受邀参加省、市妇联、司法系统人民调解员经验交流会并作发言,将不断完善的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带回基层,培养她的公益团队。因为她的无私付出,也得到了社会和组织的认可,她先后被平江县司法局评为2011年度、2014年度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被中共平江县委、平江县政府评为2013年度“十佳学雷锋志愿者”;2015年被平江县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2016年被岳阳市宣传部、岳阳市妇女联合会、岳阳市文明办评为岳阳市2015年度“最美女性”。荣誉只能说明既往,之后的路仍需脚踏实地,淡定务实。。。。。。邓律师如是说。邓海蓉,她尽一个山区律师所能,基于对法律的信仰,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执着和对这片土地的热爱,扎根基层,心系弱势群体,其普法的脚步行走在平江的山山水水,维权的身影在街头、在乡村、在法庭,从未停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