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强力打击非法集资、传销等经济犯罪行为

2015-08-14 阅读数 321517

湖南省 打击非法集资 传销 经济犯罪


娄底商人非法集资8亿余元一审被判无期

记者29日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娄底市中院27日对被告人曾志鹏集资诈骗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曾志鹏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继续追缴被告人曾志鹏的违法所得,返还被害人。

娄底市中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曾志鹏于2005年年底开始经商,因缺乏资金而于2006年开始以支付3%左右的月息为条件,向其在经商过程中认识的陈长荣以及经陈长荣介绍的胡喜和、李泗娟夫妇等人借款经营。

为骗取更多的社会资金,曾志鹏多次以召开融资会议、组织旅游等方式向社会公众传播其集资信息,并用集资款项出资。截至2014年3月,曾志鹏向社会公众共计非法集资8亿多元,实际诈骗1.4亿余元。

怀化破获一起网络传销案

涉案4万多人金额达8千万

7月29日,湖南召开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大要案件新闻通报会,通报“刘某发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异地从事纯资本运作涉嫌传销案”、“中和支付涉嫌网络传销案”、“威凌汽车养护产品涉嫌传销案”4起典型案例。其中,怀化查获的“中和支付”涉嫌网络传销案,以销售网络POS端口为名从事传销,自2014年5月到案发止,涉案人赵显峰等人在山西榆次区、陕西西安、湖南怀化等地发展会员42000余人,涉案金额达8000余万元。

湖南省工商局副局长鲁先华表示,传销形式在不断变换,从传物、传人发展到传概念,并借助网络平台快速蔓延。但骗术不管怎样包装,利用的其实都是一样的心理。只要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就不会落入传销陷阱。

案例“环民”的生根发芽游戏

2015年1月7日,永州市工商局查处了宁远县人刘运发在蓝山县利用“中国明明商”传销案。中国明明商以所谓中国全民借助银行为平台,加入明明商的人,称为“环民”。想成为“环民”,需要通过介绍人缴纳3990元“支助金”和20元资料费。“环民”必须介绍两个人成为中国全民借助银行的股东,由此介绍人成为薪种。被发展的人,第二个月必须介绍两个人加入即生根发芽,第三个月薪种就能获取2000元,第四个月可以获得500元,第五个月可以获得1000元,并类推下去。这种生根发芽的方式不间断进行下去,如果中间任何一个环节的下线在一个月内没有继续发展人员,那么人员和资金链条将断裂,“环民”则无法得到返利。

永州市工商局到银行调查取证刘运发的资金流向,刘运发是自己在操作所有系统的资金收取和提成发放,他不存在上线。2015年1月7日,永州市工商局对当事人刘运发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50000元。

数读30层

邵阳市查获的“威凌”汽车养护产品涉嫌传销案,是打着“邵阳市威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旗号,招募业务员以“直销”名义从事“威凌”牌汽车养护产品营销的特大传销案。会员人数达4400人,会员层次已超过30层,涉案资金已超过3000万元。

娄底女子非法集资3700万

部分用来买股票汽车

7月27日上午,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集资诈骗案。

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至2014年6月,被告人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月利率2%—3%的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投资、资金周转等名义,从刘某某、向某某、彭某某等67名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37095010元,所得款项用于偿还本金、支付利息、购买汽车、购买股票、家庭装修及个人挥霍等。2014年6月26日,邹某因无力偿还巨额债务,躲避债权人而逃匿。除以还本付息名义归还、用财产抵押偿还债务部分外,集资诈骗金额为17012310元。被告人邹萍的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应依法惩处。

因该案案情重大,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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