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延:法律是刚性的,但正义是有温度的

2021-03-08 阅读数 41395

编者按:

在这春意盎然,万物复苏的季节,我们迎来了第111个“三八”国际妇女节。这也是我国第98个“三八”妇女节。

在这许多平凡的日子里,有许多了不起的非凡女性,用她们的力量诠释着美丽,因为有了她们,寻常的日子也在熠熠发光。其中,在湖湘大地,有一群身着“检察蓝”的女检察官,她们剑胆琴心,她们侠骨柔情,她们守护公平正义。

为了进一步激励全省广大女检察人员学习先进典型,激发奋进力量,按照各级人民检察院党组推荐、省女检察官协会初评、由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省妇联与省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省女检察官协会理事及相关媒体代表组成的评审组进行评选,并报经省检察院党组研究同意,省女检察官协会从全省2800多名女检察人员中评选出10名湖南省“优秀女检察官”。同时,省妇联授予她们湖南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风正好扬帆,奋斗正当时。今天,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们透过这十位优秀女检察官的事迹,感受我们湖南女检察官们的智慧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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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延:法律是刚性的,但正义是有温度的

没有带领团队屡建新功的传奇经历,没有承办特大案件一鸣惊人的骄人业绩,没有疾病缠身坚守工作的感人事迹,凭着对工作的执着,对生活点滴的感恩,她从公诉科的书记员干到监所科科长再到第六检察部主任,十年时间顺利完成蜕变,静静书写着年轻检察官的忠诚。

她就是攸县人民检察院女检察官王延。

最美爱情,是和你共同进步

在攸县检察院,有这样一对伉俪:他们是大学校友,是研究生同门;他们是恋人,也是同事,后来成为了一家人;他们共同走进人民检察院,携手成为了员额检察官;他们在不同的岗位上追求着共同的职业理想。

2011年,因为爱情,王延考入了恋人所在的单位攸县检察院,结束了她们两年的异地恋生活。同样法律科班毕业的她,对检察工作充满了期待,这是她踏出校门的第一份工作,她感到无限的期待,从公诉科到监所科一晃就是九年,从书记员到科室负责人,王延用实际行动证明着自己崇尚法律的初心。

2012年五一劳动节,王延和尹奇平登记结婚了,但迎接他们的是生活的第一次考验。办理结婚登记后的第二天,尹奇平就被外派出差办案,王延也有一件案件需要外出取证。接到通知,两人二话没说,收拾行囊,踏上了办案的征途。王延曾想过穿着洁白的婚纱走在婚礼的舞台上场景,也曾想过和自己爱人在海边共度蜜月的幸福,但在一起起案件面前,他们选择了工作。没有蜜月,没有守候,这一场婚宴、这一张婚纱照一拖就是六年,他们知道人被社会需要的时候,才是最能体现人生价值的时候。

王延与爱人同在业务部门,工作任务一多,两人就免不了把工作带到家里。茶余饭后,夫妻二人谈论最多的是案子,时常因为案件的问题争得面红耳赤。但是,正是由于二人对工作的负责、对检察事业的热爱,保证了案件的质量,成就了两名优秀的检察官。2017年4月,尹奇平被调任民行科长,王延被调任监所科长,他们互相监督,互相激励,共同进步,在当年株洲市检察机关年终考核中,攸县院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跃居全市第一,监所检察工作也取得了全市第二名的好成绩。

勤奋学习,是她厚积薄发的根基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参加检察工作以来,王延先后在公诉科、监所科工作,她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温习法律知识,学习检察业务,虚心向同事们请教。功夫不负有心人,不管在哪个岗位,她都变成了精通业务的“行家里手”。

在公诉科,为了能将每一件案件办好、办扎实,王延时时抱着“自己是新手要再学习”的心态,慎重对待每件案件,从不因案小而掉以轻心,也不因案件疑难复杂而畏难。王延知道自己在法庭上的表现力不够,就一边学习老公诉人的辩论技巧,一边研究被告人、辩护人的辩护思维,还设身处地想如果自己是这个案子公诉人,该如何有效公诉、该如何进行辩论。功夫不负有心人,王延的业务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法庭上,我们看见她威风凛凛、光彩照人,但背后却凝结了无人知晓的艰辛和努力。

2016年上半年,攸县公安局侦破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系列案,涉案人数达几十人,卷宗数量达到100余本。而当时公诉科科长被借调到市院工作,分管公诉的领导就此案成立了以王延为主的三人专案组。不巧的是在王延接收了三大箱子的卷宗后,一位专案组成员被调到其他单位,一位专案组成员要脱产进行研究生学习,于是重任落到了王延身上。由于是第一次接触此类案件,且涉案人数多,涉案数额特别巨大,王延一边向学习该专业的学长及侦查人员请教,掌握增值税专业发票的相关专业知识,一边不停歇地查阅卷宗,核实每一份证据材料。该案的审查报告写了226页,纸质的阅卷笔录记了38页。王延花了整整三个月的时间,成功地该案件起诉至法院,所有的被告人均被判刑。正是通过不断地努力,刻苦钻研业务,王延才成为公诉科的业务骨干。

2017年4月,这个在同事们眼中“私底下温柔、娴熟,法庭上犀利、霸气”的女孩,因为工作表现优异,被任命为监所检察科科长,此时的她只有29岁,成为了攸县检察院有史以来最年轻的科室负责人,这份荣耀也是无形的压力,王延明白一定要做出成绩才能不辜负党组的信任。

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为了彻底摆脱被动局面,快速适应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王延抓住一切机会学习。既全面收集刑事执行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学习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知识,又积极向原监所干警请教。王延的努力付出在她办理的第一起刑事执行案件中得到验证,那是一起罪犯对判决不服的申诉案件,罪犯刘某因对判决有异议,一直情绪不稳定,不服从管教。王延受理案件后,查看了刘某盗窃案的所有证据材料,认为法院的判决是合法合理的,为了达到释法说理的良好效果,王延没有选择简单的说教,而是查找到相关的法律条文和具体的案例,拿给刘某自己看,再结合刘某自身的案件予以解释。最终,刘某带着对法律的敬畏,对法律人的尊重,开始了他的改造之路。

明察秋毫,是她做好工作的必杀技

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女性检察官,王延深深意识到检察官的职责不仅在于依法指控、打击犯罪,更应该通过案件教育公民遵纪守法,敦促犯罪分子悔过自新。在办理监所案件时,她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用女性特有的爱心、细心、耐心展现另一番风采。

2018年,在办理留所服刑人员王某的案件中,王延通过对王某行为举止的观察,发现了案件线索,有效制止了错案的执行,及时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当时,王延到看守所并不是去找王某谈话的,但是看到王某面露难色,有话要说的样子,王延选择了倾听,选择了相信。通过与公诉部门联合调查取证,发现了王某反映的其在实施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而法院判决书却没有认定该事实是真实的,法院的判决确实存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的问题。从受理王某的申诉到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纠正错误的判决,王延用不到十天的时间,不仅为王某挽回了半个月的人身自由,而且为王某的未来指明了方向。这起案件让王延感触较深的是王某的一句话:“我就知道应该相信法律,相信检察官,只要我们自己不放弃自己,法律才不会放弃我们。”

“法律是刚性的,但正义是有温度的,依法维护罪犯合法权益,使罪犯懂法守法,才能真正守护住正义”王延始终认为,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一名检察官,监督工作不是针对某个人或者某个特定的机关,而是对法律执行的监督。所以对待每一个案件王延都要进行严格审查,并主动加强沟通,确保了监督的准确性和实际效果。

春华秋实,是她前进的更大动力

一颗坚持不懈的恒心,会让平凡的事业呈现悦人的光彩,年轻的王延,总是不知疲倦地追求超越自我,坚持自费订阅《人民检察》、《中国刑事法杂志》等刊物,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王延还积极研究检察业务中带有普遍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问题,撰写的论文《被害人参与量刑程序研究》在《决策与信息》上发表,撰写的《贯彻十八大精神  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经济日报出版社出版的《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理论与实践探讨》上发表,撰写的《盗窃既遂后故意摔坏古董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在正义网发表,并被中国刑事法律网、北大法律信息网、西北刑事法律网、四川大学等十多家媒体转载。

九年来,王延立足本职、刻苦钻研,在实践中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辉煌业绩。2012年办理的“吴雪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被评为市优质案件;2013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3年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南分院组织的省公诉骨干培训,获“优秀学员”称号;2013年被推选为县“十佳政法干警”候选人。2014年,被株洲市检察院评选为“公正执法先进个人”。2016年,被县委县政府评选为“全县最美政法干警”。2017年,被株洲市检察院评选为“全市优秀检察干警”。通过业务竞赛,2018年获得“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称号,并荣膺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称号。2019年先后获得 “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全市优秀检察干警”、“攸县十大巾帼英雄”称号。2020年先后获得“湖南省优秀女检察官”、“湖南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她个人从一名书记员打磨成长为一名年轻的中层干部,她为自己的顺利成长和取得的荣誉而感到欣慰。在欣慰的同时,也细细品尝着成长所带来的酸甜苦辣。 

“生命本身并不特别,是精神赋予了其价值,将青春奉献给检察事业,让生命充满希望。”王延以实际行动向我们诠释了这句话的含义,在我们身边树立起一个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勤勤恳恳、可敬可爱的检察官形象。


供稿:湖南省女检察官协会

整理:唐天喜

图片:吴小兵

编辑:伊人

  巾帼建功检察蓝 今日女报/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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