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秋花:面对威胁无惧色,她是以笔为剑的“侠女检察官”

2021-03-08 阅读数 39395

编者按:

在这春意盎然,万物复苏的季节,我们迎来了第111个“三八”国际妇女节。这也是我国第98个“三八”妇女节。

在这许多平凡的日子里,有许多了不起的非凡女性,用她们的力量诠释着美丽,因为有了她们,寻常的日子也在熠熠发光。其中,在湖湘大地,有一群身着“检察蓝”的女检察官,她们剑胆琴心,她们侠骨柔情,她们守护公平正义。

为了进一步激励全省广大女检察人员学习先进典型,激发奋进力量,按照各级人民检察院党组推荐、省女检察官协会初评、由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省妇联与省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省女检察官协会理事及相关媒体代表组成的评审组进行评选,并报经省检察院党组研究同意,省女检察官协会从全省2800多名女检察人员中评选出10名湖南省“优秀女检察官”。同时,省妇联授予她们湖南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风正好扬帆,奋斗正当时。今天,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们透过这十位优秀女检察官的事迹,感受我们湖南女检察官们的智慧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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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秋花:面对威胁无惧色,她是以笔为剑的“侠女检察官”

生活里,她文静优雅,笑靥如花,形如邻家女孩;工作中,她爱岗敬业、秉公办案,被称才女检察官。

她叫何秋花,现任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一位“80后”女检察官。

从检14年来,她先后被评为湖南省优秀女检察官、湖南省巾帼建功标兵、湖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多次被评为株洲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株洲市优秀检察干警、株洲市文明建设先进个人,被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嘉奖6次,记三等功5次。在她的带领下,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原公诉局先后获评湖南省十佳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门外汉”成长为“办案高手”

何秋花从小就爱打抱不平,颇有女侠风范。

因崇拜法庭上唇枪舌剑、义正言辞的检察官,何秋花填报高考志愿时,第一志愿专业全部填写的法律专业,但她最终被湖南师范大学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录取,与法律擦肩而过。大学毕业后,何秋花进入到长沙一所大专院校教书。常人眼里,大学老师是个很不错的职业,但她一直放不下心里的法律梦。

2007年,何秋花考入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分到了办公室从事综合文秘工作。由于非法律科班出身,写材料时,有些法律术语不懂,何秋花便夜以继日地熟悉检察工作流程,并研读法律专业书籍,还经常向领导同事请教实务。

当年,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王芝虎涉黑涉恶”团伙案时,何秋花被委派到办案一线,与院侦监科同事一道加班加点。不同的是,其他同事负责查阅厚厚的案卷,她则是以笔为剑,一线跟踪撰写关于办案的深度报道。文章见诸各大媒体后,社会反响热烈。

2009年,何秋花以406的高分通过司法考试。此时,还在院办公室的她依旧是干一行爱一行。从2011年7月开始,何秋花开始担任院办公室主任。

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林英至今记得,2011年的一天晚上,大雪纷飞,临近生产的何秋花依旧在办公室修改检察工作报告,直到深夜。回到家,何秋花就感觉身体不适,当即被送入医院,当晚生下大女儿。

在何秋花的努力和带领下,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工作考核连年位居株洲检察系统第一名。而她本人也在各类报刊网络媒体发表宣传报道380余篇、综合经验材料160余篇,理论调研30余篇。

2015年1月,何秋花被任命为院公诉局局长。她终于实现了多年的愿望——身着检察蓝,一线执法办案。上任伊始,何秋花创建了“一周一讲坛”“一新人一师傅”“典型案例剖析”“疑难案件探讨”等制度,全面提升了公诉工作水平。

今年6月,醴陵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内设机构改革,何秋花竞选第二检察部主任。“第二检察部办理的都是复杂疑难案件,今年考核指标也有128项。我已经仔细研究过了,并想好了各项工作措施。万事俱备,只差一个在二部施展的平台了。”她自信满满又略带俏皮的发言,逗乐了台下的领导和同事。经过投票,她如愿当选第二检察部主任。

时刻不忘捍卫法律尊严

“让法律之光更加灿烂,首先就要秉承执法如山的理念,坚决维护公平正义。”在何秋花的办案札记本上写的这句话,提醒她要把每一起案件办“铁”、办“实”、办到“极致”,捍卫法律尊严。

何秋花主动承办疑难复杂大要案件。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何秋花主动承办黑恶类案件6件68人,审核把关黑恶类案件26件191人,办理的游某某等22人涉黑案被评为湖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案件。

“这个案子现在说起来轻松,但当时真的熬了不少夜,受了不少‘折磨’,而且我‘得罪’了好些人。”谈起案件的办理经过,何秋花记忆犹新。该案系湖南省公安厅、省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的涉黑案件,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涉黑案件。涉案人数多、犯罪事实多,涉案罪名11个,厚厚的卷宗有50多册。

在审查起诉的一个月时间里,何秋花顾不上家中嗷嗷待哺的幼儿,每天加班加点,挑灯夜战,甚至有两个夜晚通宵达旦。何秋花严格审查事实和证据,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认真审核每份证据,捋清每笔犯罪事实的证据,成功追诉3人,追诉遗漏罪行5起。庭审整整进行了5天,面对20多名被告人及20多名辩护律师,何秋花没有丝毫畏缩,充分准备,从容应对。

讯问环节,涉黑组织首要分子辩解不成后,恼羞成怒,凶狠地盯着何秋花说:“何检察官,我会出来的!”面对这赤裸裸的威胁,何秋花没有畏惧,精准指控、精确示证。庭审后,辩护律师对她说:“虽然法庭上我们对抗比较激烈,但我不得不佩服你的应变能力和业务水平。”2019年8月16日,醴陵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完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两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为法律注入柔情暖色调

“天网恢恢,法律无情。”在大多数人的眼中,法律就是冷冰冰的条文。而何秋花在办案过程中,却让人感受到法网之下的柔情。

在办理的周某某、黄某某、杨某某等6人寻衅滋事案中,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等6人误以为蔡某某等人是偷狗贼,而将其驾驶的汽车砸坏,扣押蔡某某等人,并强行索要蔡某某等人出资18000元。事后,杨某某等人退还了18000元,并赔偿了被害人医药费及车辆维修费共计9000元。

在审查案件过程中,了解到杨某某系在编教师,且其所在村仅一所学校,只有5个娃娃上学,杨某某是唯一的老师。该村为省级贫困村,地处山区,极其偏僻,师资贫乏。杨某某平时表现良好,所教学生成绩排在当地学区上游,且富爱心,在学校校舍改造期间,其主动安排学生在自己家里上课。考虑到这些实际情况,结合本案案情、社会危害程度、嫌疑人的主观恶性及认罪态度,经过多次研究讨论,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基层组织代表等公开听证,最终决定对杨某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对其他几人提起公诉。这个案件既有效打击了犯罪,又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得到了教育系统和当地百姓的一致好评,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何秋花总是这么说。面对每一个案件当事人,她都会自带阳光笑容,希望用自己的乐观感染对方;办理的每一个案件,她都客观公正,设身处地为案件当事人双方考虑,努力“将冷冰冰的法律执行得有温度”。

秋叶如花绽芳华。何秋花正用忠诚和担当,谱写对检察事业的无限热爱,用青春和汗水抒写无怨无悔的青春。


供稿:湖南省女检察官协会

整理:唐天喜

图片:吴小兵

编辑:伊人

  巾帼建功检察蓝 今日女报/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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