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网传一段“河南驻马店一55岁男子
娶智力残障女孩为妻”的视频
在网上引发热议
视频中,一位成年男子和一位“娃娃脸”女子并排在椅子上坐着,两人胸前别着“新郎”“新娘”胸花。女子一直哭泣,男子时不时拿着卫生纸替她擦拭泪水。
拍摄中有人称“你来这是享福的,正常人没有这个待遇,新郎官对你多好,到新家了别哭了…”疑似女孩母亲的人在视频中回应“我放心,我可放心。”
01 网传视频
22岁智力障碍少女被家人安排
嫁给55岁男子
据媒体了解,视频拍摄于驻马店市泌阳县高店镇的张姓村民家中。张先生介绍,他今年55岁,早年在广州一建筑工地上务工。因父亲生病,大约5年前他回到老家,“家里底子薄,一直没娶到老婆。”
张先生对记者说,新婚妻子今年22岁,双方婚姻征得了女方家长同意,“我能结上婚,很高兴。我老婆虽然是智障人士,但我会对她好一辈子。”
张姓村民称,一个月前,经同村媒人介绍,他与新娘父母见了面。新娘父母见他人老实,遂同意这桩婚姻。2月27日,他赶往新娘家中接亲。回到家后,办了三桌酒席,“酒席办了,还没领证,马上去镇上领。”
新娘的母亲向媒体称,女儿脸盘虽然稚嫩,但早已成年。她同意这桩婚事最重要的原因是新郎人很老实,“没要他的彩礼,只希望他以后能对女儿好。”
02新郎回应
女孩哭是因为“认生”?
至于网传视频中女孩为何哭泣,张先生称,她第一次来到他家,还不熟悉,“认生”。张先生说,女孩残疾较为严重,“不会说话,也不能走路”。他几年前曾出去打工,但因八旬老父亲近年来身体状况不佳,长年卧床不起,所以只能回家,靠种地为生。现在因要照顾女孩,更是不能出门打工,生活压力也比较大。
03五部门回应
网信办、妇联、残联、公安、民政局
3月1日,驻马店市网信办一工作人员称,2月28日晚相关工作人员已在网络上发现相关视频,驻马店市委宣传部、公安局、残联、民政局、妇联五部门已锁定到事发的乡镇,当地公安局正在乡镇调查,因为还没有调查清楚所以不便透露具体乡镇信息。该工作人员表示,相关部门已联系上视频的首发人,正在核实其获取途径。
驻马店市妇联权益部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相关视频发至网络后,市妇联就及时监控到这一情况,随后联合当地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调查视频拍摄的地点,“各方努力通过各种渠道在查”。该工作人员表示,若真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会(帮她)维权,帮助她”,还会给予人文关怀、心理咨询等。
驻马店市残疾人联合会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正关注该事件。
高店镇派出所民警表示,女孩已年满二十周岁,结婚系双方父母同意。关于女孩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及是否自愿结婚,高店镇派出所称正在核实。
驻马店民政局称,智力残疾者如无民事行为能力,则为无效婚姻,将不予办理结婚登记。
是否可娶智障女孩?
04律师说法
需遵从女方及监护人意愿
不办证发生关系或涉嫌强奸
对于两人的婚姻,不少网友评论表示疑惑:女孩是残障人士,两人的婚姻是否有效?
湖南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主任、湖南省家庭暴力危机干预中心特约维权律师万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万薇指出,显然智力残疾不属于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所以即使智力有残疾,也享有结婚的权利。
万薇表示,登记结婚需要双方都表达结婚意愿。智力残障人,即便能表达结婚意愿,因其民事行为能力受限,在做登记结婚时需要监护人陪同。如果监护人也同意其结婚,就达到了个人意愿和监护人意见一致的结果。
万薇指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并不表示行为人没有感情和感知能力。残障人士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恋爱,但一旦结婚,就涉及到登记等程序,这就是法律问题。
婚姻家事律师、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荆表示,在该起事件中,当地相关部门应该对新娘的行为能力进行鉴定。“新娘如果行为能力有限,无法表达自己结婚意愿,是不能够登记结婚的。”
另外,行为能力的鉴定由法院来作出,但前提是当事人需启动鉴定程序。但在实践当中,有的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不去申请鉴定,这种情况下登记结婚,例如如果是二级精神残疾,不能表达自我意愿,即便登记结婚了,法院也可能不认定具有效力。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表示,本事件中,双方未领取结婚证,未正式登记结婚。如果仅仅是举办结婚仪式,男女双方目前还不是合法夫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经鉴定,智障女智力低下、性防御能弱,而男方利用女方智障女智力低下、性防御能弱这一条件,发生性关系,且情节严重的,或涉嫌强奸罪。
来源丨凤网综合北京青年报、澎湃新闻、新民晚报、华商报、上游新闻、红星新闻等
编辑丨艾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