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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邓魏
你小时候有没有被叫过“黄毛丫头”?
我记得小时候,亲戚一见到小姑娘就捏脸:“哟,这小黄毛丫头!”语气里带着笑,没半点嫌弃。
后来读书才明白,这词儿从古传到今,说的就是头发黄黄、扎俩小辫的小姑娘,嘴上调侃,心里疼惜。
今天咱们就说说这个“黄毛丫头”。
为 什么叫“黄毛”,不叫“黑毛”“棕毛”呢?
有人说是因为额头绒毛发黄,这话只说对一小半。其实小时候,很多姑娘整头头发都偏黄、细细软软,不是因为营养不良,是年纪小,发色还没转深。古人眼尖,就用“黄毛”指幼女。
女孩十五岁及笄之前,头发梳成两个小揪揪,分在脑袋两边,活脱脱一个“丫”字。
唐代诗人刘禹锡写“花面丫头十三四”,说明那时候“丫头”就是指十三四岁的小姑娘。
所以“黄毛丫头”合起来,就是头发黄黄、扎俩小辫的小女孩,十四五岁以前,还没成年。
让人诧异的是,“黄毛丫头”不光指人。在杭州一带,民间把西湖龙井也分了级,最嫩的竟然叫“黄毛丫头茶”,而最末等的老叶子叫“婆婆茶”。
用女人的年龄给茶叶分三六九等,还故意把“泡茶”和“泡妞”扯到一块,这不明摆着把女人当物件看待吗?
姑娘不是茶叶,不能用“嫩不嫩”来论高低,更不能被这种肤浅的想法定义。每个女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绝不是用来比较、用来“品鉴”的。
不过,这种不尊重女人、把女人物化的想法,从来都不是社会的主流。不管是古代还是现在,大家对“黄毛丫头”这样的小女孩,都有着一颗明确的保护心。
有人可能会说:古代不是男尊女卑吗?还能保护小姑娘?
你还别说,古代虽然有不少封建糟粕,但在保护幼女这事儿上,一点儿不含糊。
早在南宋,宋宁宗时期就有部《庆元条法事类》。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明文定下“强奸幼女罪”。
里头写得清楚:“诸强奸者,女十岁以下虽和也同,流三千里,配远恶州。未成,配五百里。折伤者,绞。”
翻译成大白话:强奸案里,如果受害者不到十岁,哪怕孩子看着像“愿意”——十岁小孩哪懂啥叫愿意——也按强奸算,流放三千里,发配到最苦的地方;强奸没成,流放五百里;要是把孩子弄伤了,直接绞刑。
后来的朝代基本都沿用这条律法。
元朝把年龄界限改成十岁,明清又调回十二岁以下,而且特别强调:强奸十岁以下幼女,罪加一等,罚得更狠。
放在古代,那些祸害小姑娘的,一个都跑不了——流放的流放,绞死的绞死。
等黄毛丫头到了十四五岁,该出嫁了,就得经过一道“开脸”仪式——亲娘用丝线绞去女儿脸上的绒毛,寓意从此以成人面孔面对人生。
这时候,黄毛丫头就长成了黄花闺女。
说到“黄花闺女”的来历,得从一位公主说起。
宋代《太平御览》里记载:南朝宋武帝刘裕的女儿寿阳公主,有年正月初七在屋檐下打盹,一朵梅花飘下来,不偏不倚落在额头,汗一浸,居然印出个花痕,洗都洗不掉。皇后觉得稀奇,让她留了三天才褪。宫女们一看,争着用黄纸剪成花样往额头贴,“梅花妆”就这么火了,后来传到民间,成了未婚姑娘的专属。
从那时候起,人们就把没出嫁的姑娘叫“黄花闺女”。
关于贴花黄的习俗,在古诗词里也常见。
北朝民歌《木兰辞》里,花木兰打完仗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卸下戎装,贴上花黄,才算真正做回女儿身。南朝陈后主写“随宜巧注口,薄落点花黄”,说的也是少女对镜梳妆的娇俏模样。
民间还有句俗谚:“今朝白面黄花姐,明日红颜绿鬓妻。”意思是今天还是贴着花黄的黄花闺女,明天就成了梳着高高发髻的新媳妇——嫁了人,就不再贴花黄了。
说到这儿,得提一句“黄花”。这“黄花”就是菊花。
古人爱菊,爱它傲霜耐寒。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把菊花写成了高洁的象征。所以“黄花闺女”这词,不光说姑娘未婚,还藏着长辈对她的一份期许——愿你如菊,清净自持。
当然,菊花……是被现代人玩坏了的一朵花,这是后话。
正因为“黄花闺女”就是“菊花闺女”,所以在宋朝以后,姑娘家的婚前或婚外性行为,被看作大逆不道。
于是,“黄花闺女”还暗含这姑娘是“清白的、守身的”。
从“黄毛丫头”到“黄花闺女”,古人用法律护着年幼的,用期许守着年少的,那份呵护之心,贯穿了整个成长过程。
既然古人如此地呵护“黄毛丫头”“黄花闺女”,那我们现代人又该怎么办呢?
答案不复杂:法律要严,人心要正。
坏人交给法律收拾,我们每个人,看见侵害女孩的事,不沉默、不旁观。
当然,也别再用老眼光看待姑娘们了。什么“黄花闺女该洁身自好”——这话乍听没毛病,细想全是旧时代的贞节锁。洁身自好是每个人的底线,不分男女;可把它绑在“黄花闺女”四个字上,就成了专门套姑娘的枷锁。
现在姑娘不贴黄花,化妆打扮、医美健身,都是个人自由,只要自己乐意、不伤害别人,就该被尊重。
说到底,“黄毛丫头”会长大,“黄花闺女”会嫁人,但无论几岁、什么身份,每个女性都该被温柔对待、被平等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