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两个孩子判给谁?湘江新区“妇联+法院”做了这件事

2024-05-09 阅读数 7951

今日女报/凤网讯(通讯员 周秋燕)“幸幸和福福(均为化名)情绪平稳,状态不错。真的很感谢你们!”近日,在家事调查员邹歆婷和黄晓枫再次进行电话回访时,幸幸和福福爸爸不停致谢。

这是家事调查员根据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与湖南湘江新区(岳麓区)妇联联合发布的《关于在家事案件审理中开展家事调查的工作规程》指引,高效化解的家事案件之一。据悉,这是湖南省首份关于家事调查的工作规程。该规程试运行一年以来,该项工作是如何开展的,取得了哪些成效,积累了哪些工作经验?一起来看!

起因:破解“家务事难断”困境

为何开启家事调查机制?缘何要出具工作规程?在家事审判中有什么作用?

众所周知,清官难断家务事。和普通民事案件相比,家事案件具有较强的隐蔽性、私密性特征,当事人举证和法院查明事实都存在困难。此外,它的发生带有强烈的情感、伦理色彩,权利义务复杂,通常涉及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一旦处理不好,会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很大影响。

像幸幸和福福的爸妈,因感情不和决意离婚,双方都想要孩子,也给出了充足理由,但在孩子归属问题上争议较大。孩子在亲戚的引导下、对父母的心疼下,做出了一人跟一个大人的抉择。难道,就“顺势”判决双方各抚养一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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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争议大,又很难查证。我们的法官法律知识很专业,但对于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知识并不擅长,而家事案件的妥善处理,又离不开这些学科知识的助力。”岳麓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谢澍介绍,遵循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原则,法院决定委托家事调查员邹歆婷和黄晓枫介入调查。家事调查员通过专业调查,可以协助法官查清家事纠纷的背景起因、利益冲突,并给出评估分析和建议,辅助法官更全面、真实地了解案情,从而做出更加公正、更具温度的裁判。

作为最高院确立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之一,区人民法院早已联合区妇联就开展家事调查工作进行探索。去年4月,双方率全省之先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家事案件审理中开展家事调查的工作规程(试行)》,经过一年的摸索,4月16日,该《工作规程》正式出台,是湖南省首份关于家事调查的工作规程。

该《工作规程》在2023年试行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一年来工作实践,对家事调查报告的使用进行了优化,明确家事调查报告一般作为法院审理案件的参考辅助性意见使用,关于家事调查报告的事实查明部分,法院认为需要做证据使用的,可以向当事人出示并由当事人质证。法院在出具家事案件委托调查函时,将一并提供家事调查工作详细指引及要求,帮助家事调查员初步研判案情、制定调查方案。

实施:妇联调查,法院指导

为什么选择联合妇联?妇联和法院各自的职责是什么?家事调查工作如何开展?如何确保家事调查报告真实且有效?

据了解,在家事调查工作规程出台之前,湘江新区(岳麓区)妇联就已多次和法院就家事审判的个案进行合作。“妇联有其职能优势,在婚姻调解、家庭教育等家事领域具有明显优势。”岳麓区人民法院法官汪样坦言。随着个案合作越多,“在家事审判过程中,若有更规范的流程和更专业的人员,会更利于家事案件的审判”成为人们的共识。于是,区妇联和区法院携手开启这项探索。

当家事案件立案进入诉讼程序后,若需要家事调查员介入,法院会向妇联发函,妇联则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派出合适的家事调查员进行协助,出具相关报告。“目前,新区登记在册的家事调查员有15人,由区法院和区妇联共同聘任与管理。”岳麓区妇联主席付杜娟介绍,这些家事调查员经过精心选拔,一年一聘,既有来自妇联、民政、教育、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也有街道、社区的基层干部,还有具备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等专业知识的心理咨询师、社工、家庭教育指导师等,多元化且互补,能够满足家事调查所需的基本专业知识和技能。

“我是去年4月份,接到家事调查工作任务的。尽管之前已经接受了培训,但正式‘上岗’前,区妇联和法院又联合对我们进行了强化培训。”邹歆婷介绍了她的“履职”经过。一想到他们的调查报告将为案件的依法妥善办理提供参考依据,邹歆婷感到责任重大,并坦言“不敢有丝毫马虎”。就幸幸福福抚养案件,邹歆婷等人提前联系其父母,取得信任;实地走访,与孩子父母面对面交谈,弄清楚事情原委、当事人真正诉求;与亲戚、邻居沟通,从周围人角度还原事情原委;再次上门,解剖当事人情绪关键点;借助玩游戏、绘画等方式,对两个孩子进行观察、测评和交流后;梳理、缓和当事人之间关系……据不完全统计,就该案件邹歆婷等人实地走访6次、电话沟通10余次,花在该案件上的时间保守估计达百余小时。他们向法院出具了家事调查报告,介绍了孩子父母的性格经历、教育程度、身心状况、家庭情况、工作情况、对两个孩子的抚养情况,以及孩子们的心理状况、学习情况等。报告显示,两个孩子从小一起长大,感情深厚,不愿分开,对学习生活现状均表示满意。

功夫不负苦心人,最终父母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两个孩子交由父亲抚养长大,母亲享有探望权。

“简而言之,就是妇联按照需求对特定事项进行家事调查,由区妇联将家事调查报告和相应的附件材料一并移交法院。在开展调查的过程中,法院负责对其进行业务指导。”付杜娟总结道。

改变:“柔顺”家庭关系,不再“一裁了之”

这样的工作创新、机制带来哪些改变?为以后工作提供什么借鉴?

“案件一来,法官先问是否愿意离婚,当事人一说愿意离,审判方向马上转变为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至于当事人感情的修复问题,法官过问不多。”王芳是一名律师,长期接手处理家事案件,她坦言,审判功能是“裁”,但其实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修复也很重要。实际上,很多案件由于婚姻危机不能得到及时化解,导致婚姻家庭不稳定,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恶化,逃学厌学甚至违法犯罪不断出现,老年人赡养也出现问题。

自2023年4月起至今,岳麓区人民法院重点筛选了多件相对棘手的疑难复杂案件,委托区妇联开展家事调查工作。这些案件既有矛盾冲突相当激烈的离婚纠纷案件,还有双方分歧大且难以调和的双胞胎子女的抚养争议,还有多方争执不休的财产分割案件等。

“我们调查工作中,我们充分运用心理学、教育学知识,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家庭教育指导,不断‘柔顺’家庭关系,让当事人双方心平气和坐下来正视问题、解决问题。”家事调查员、心理咨询师王利介绍,在一对年龄差十六岁的夫妻离婚纠纷案件中,她在经过近10次的单项沟通后,终于让原来不想和对方坐下来的两人,重新坐在一起,客观审视各自在婚姻中的表现。最终俩人虽离婚,但关系得到修复,都选择了最合适孩子成长的模式。

为了让家事调查工作更规范、更有效,该《工作规程》对家事调查工作流程、要求等进行明确规定。“法官会充分考虑我们的调查报告,综合考虑家事案件的判决结果,有利于减少对抗,增添更多的润滑剂,减少矛盾的激化风险。”鑫晨婚姻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周瑶说,这样可以更好帮助当事人缓解不良情绪,实现家事审判的“刚柔并济”,社会反响很好。

“我们将不断深化‘妇联+法院’工作模式,不断完善家事调查工作。”付杜娟坦言将继续探索,期望形成一套独具特色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区经验”。


编辑:陈雪炎

二审:唐天喜

三审:邓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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