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新婚视频被人盗用并造谣其“四婚四子”,对方称“好玩”!律师:可追责

2025-10-29 阅读数 34288

婚后第五天,王欣(化名)就遇到了一桩糟心事。

“我妈突然打电话问我是不是得罪人了,说有人在网上盗用我的结婚视频,还说我‘结婚四次,有四个孩子’。”家住江西上饶的王欣告诉记者,10月8日,一名陌生人从她母亲的账号中下载了她的结婚视频,并在个人账号上发布,自称是王欣的“朋友”,在文案和评论区称她“四婚四子,现在的老公五十多岁”等。

“这纯粹是造谣!”王欣和家人对这位陌生人的行为感到不解与气愤,他们曾私信要求对方删除视频,却遭到恶意辱骂。这场无端的中伤,激起了王欣自证清白的决心,她决定找出躲在屏幕背后的造谣者,让其承担应有的责任。


凭书包姓名“追凶”

造谣者面对质问称只为“好玩”

王欣从造谣者以往发布的视频中捕捉到关键线索,锁定了造谣者娘家地址。造谣者竟与她在同县,相距不过四五十公里。

王欣和丈夫驱车前往。他们先抵达当地村委会,根据造谣者以往视频中的露脸画面询问村民,但村民们表示“没见过这个人”。

眼看线索中断,王欣突然想到曾刷到对方一条视频,画面中小孩书包上写有姓名。于是她问村民附近是否有村庄姓这个姓氏,有人告诉她“离这里两三公里处,有个村庄是姓这个姓氏的”。

在邻近村庄,王欣找到了认识造谣者的人。

“那个村子的村干部来了,他把造谣者的公公喊来,这人承认是他家的儿媳妇,并带着我们过去了。”“我以为造谣者看到我们来会害怕或者内疚吧,但她竟然没有一点歉意,一直在那儿笑。我问她为何要造谣,她说‘好玩’。”王欣说,她当时非常气愤,想着要报警。但看到造谣者的公公婆婆一直道歉,且旁人透露该女子“精神状况不稳定”,她最终心软。王欣仅要求对方录制并发布澄清道歉视频,且永久保留。

王欣说,造谣者原本不想照做,但周边人一直苦苦劝她,她才不情不愿地解锁手机录视频,但又以“记不住词”为由拖延,最终在王欣逐句指导下,视频得以发布。


当事人未报警

律师:侵犯名誉权可追责

“本人10月8日造谣一对刚结婚的新人,说他们结了四次婚,打胎多次,我在这里向他们道歉,对不起,希望他们能原谅我。”造谣女子发布的这条视频有1.6万点赞、数千条评论。

对此,有网友不解:“闲着没事吗?为啥要平白无故造谣别人?”有网友气愤:“人家找上门,你才觉得怕了吧!”另有网友建议:“支持报警和起诉!必须要让造谣者付出代价!”

王欣在评论区详述事情经过,获大量网友暖心支持。有网友提醒她今后注意自我保护,令她备受感动。

回顾此事,王欣依旧感慨万分:“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只有经历过才知道被造谣后身心俱疲的感觉。”

尽管不少网友建议起诉,但王欣表示,因对方公婆态度诚恳,她不忍让老人为难,最终未走法律程序,甚至未索要寻人过程中的油费。不过她也呼吁其他遭遇类似情况的人,勇敢运用法律武器维权,绝不让违法者逍遥法外。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若网络造谣侵犯他人名誉权,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权人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造谣行为情节严重,当事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果符合诽谤罪的构成要件,可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此外,付建建议,若遇到同样情况,当事人可以向发布谣言的网络平台投诉举报,提供证据并要求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举措。平台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若协商不成,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对造谣者进行调查处理。公安机关可视情节对造谣者处以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


来源:大河报

编辑:美伢

二审:吴雯倩

三审:陈寒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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