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婆娘’在我们这里不是骂人的话吗?
怎么能成为馆子的招牌呢?”
今年7月
重庆市妇联接到群众反映
主城核心区域陆续开张的三家
“哈婆娘板凳面”店名让女性感到不适
“我们初步研判认为,
‘哈婆娘’系本地方言中贬低、侮辱妇女的词汇,
三家餐饮店在公开场合及网络平台
使用此词汇作为店名招牌,
涉嫌损害妇女人格权益,
希望司法机关督促纠正。”
7月7日
市妇联以公函方式
将这条线索正式移交给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以下简称“一分院”)
十月十四日,重庆一分院向市妇联回函反馈案件线索办理情况。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供图
在检察官联席会上
关于“哈婆娘”一词
是否构成公益诉讼意义上的“侵害妇女权益”
大家争论激烈
翻开《四川方言词典》《重庆方言词解》
等权威工具书
上面明确记载:
“哈”在川渝方言中常被视为“傻”的变音
有指代“傻、蠢、愣”之意
“‘哈婆娘’是川渝等西南地区
带有方言色彩的词语,
通常带有贬义,绝大多数语境下属于骂人词,
在公共空间使用,必须极度谨慎,
否则极易造成冒犯和不良社会影响。”
西南大学方言学专家
也向办案组提供了专家意见
同时,市妇联还协助办案组
向川渝3所高校文学语言专业以及本地居民
尤其是妇女群众发放了
600份“哈婆娘”认知度调查问卷
得到的有效结果指出:
83%的受访者支持严格约束
在公共空间使用此类贬低女性的词汇
7月28日
一分院认为该店名确实存在
贬损妇女人格、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正式立案
“我们当初觉得这个名字接地气、有记忆点,
真没想那么多。”
“招牌、菜单、平台账号全要改,
我们只是个小面店呀……”
接触之初
店主们向办案组吐露满腹委屈和不解
面对商家的顾虑
检察官没有简单释法
而是带着词典复印件、专家意见、民调报告
以及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
上门进行“温情释法”
9月11日
双方在起诉前达成和解
营者承诺一个月内
完成更名并签署《文明经营承诺书》
10月
所有涉案店铺全部“旧貌换新颜”
因社会公共利益已获保护
检察机关依法终结案件
这场由店名引发的风波悄然平息
却为城市公共空间的文明尺度
完成了一次精准的丈量
见证着社会对女性尊严的守护
又前进了一小步
来源:中国妇女报
编辑:美伢
二审:吴雯倩
三审:邓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