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过市长、副省长的她,受审!

2023-03-23 阅读数 36716

2023年3月23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郝春荣受贿一案。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1999年至2021年,被告人郝春荣利用担任中共辽阳市太子河区委副书记、太子河区人民政府区长,中共辽阳市委常委、辽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共朝阳市委副书记,辽宁省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共盘锦市委副书记、盘锦市人民政府市长,辽宁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划拨、工程承揽、事项审批、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83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郝春荣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郝春荣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郝春荣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五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2022年9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消息,郝春荣被“双开” 。

经查,郝春荣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长期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务提拔、工作调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官不廉,亲清不分,贪欲膨胀,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审批、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郝春荣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郝春荣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第十三届辽宁省委委员职务,终止其辽宁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郝春荣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2年3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消息,郝春荣被查。

郝春荣出生于1963年,长期在辽宁工作。曾任辽宁省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辽宁省旅发委主任、党组书记等职。2016年9月,任盘锦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后当选市长,2018年1月任辽宁省副省长,至被查。

曾被指“晋升太快”“不简单”

郝春荣个人简历显示,其于1983年毕业后留在辽宁省辽阳市卫生学校工作,1985年转入辽阳市卫生局任团委副书记,正式步入政坛。后曾历任辽阳市副市长、朝阳市委副书记、盘锦市委副书记、市长等。

2018年1月,担任盘锦市委副书记、市长一个月后,郝春荣被破格提拔为辽宁省副省长,跻身省部级干部行列。

了解当地官场的一位知情人士表示,一般提副省长得从市委书记往上提,以市长身份提副省长的情况并不多见。“郝春荣晋升太快了。来这里当这么两天市长,也没有什么政绩,就升了副省长,这不正常。”

从卫校毕业生到副部级高官,郝春荣一路平步青云。但仕途顺利的郝春荣,其政绩似乎并未获得任职所在地民众的普遍认可。

对于郝春荣在辽阳负责哪些工作,有过什么业绩,当地市民表示并不清楚,但有人以“不简单”来形容她。盘锦市的一位退休干部也表示,郝春荣担任盘锦市长时间太短,毫无政绩可言。

值得一提的是,落马之前,郝春荣曾反复谈及反腐工作。2017年,时任盘锦市长的郝春荣在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发表了9000余字的讲话,大谈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她强调:“廉洁是从政者的本色,勤政是公务员的本分。”

2018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审议监察法。当时作为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副省长的郝春荣表示,反腐败国家立法,将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来源:人民日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中国新闻网、上观新闻等

编辑:鸢尾蝶

二审:吴雯倩

三审:邓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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