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女报/凤网讯(记者 陈炜 通讯员 余均军 陈洁)近日,一名原告的代理律师与被告同乘一车来到平江县人民法院,这不常见的情景引起了瓮江法庭工作人员的注意。
经了解,原来是被告单英(化名)与妻子原告李莲(化名)发生口角,一时冲动升级到肢体冲突,导致李莲负气离家,并聘请了律师起诉丈夫。李莲的律师受案后,看到双方感情基础深厚,遂准备劝双方和好,但李莲不听,并再次失联。
之后,单英向法官表示非常后悔,因李莲是外地人,离家时未带钱和其他生活用品,他非常担心妻子安危,故希望法院能尽快联系李莲调解此次纠纷。收案后,鉴于案件特殊情况,承办法官当即通过李莲的妹妹与李莲取得联系,并约至法院调解。
考虑到双方原本十多年夫妻恩爱,一时冲动的成分很大。法官于是首先对李莲进行了耐心的心理安慰,听取了其全部诉讼请求并做了初步的调解工作,稳定了李莲的情绪;之后对单英的冲动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阐述了法律规定。最后陪双方回忆了曾经的美好,唤起双方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通过采取背对背、面对面的多种调解方式,对双方当事人从情理、法理多角度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双方重归于好。
近年来,离婚率有所攀升,而冲动型离婚则首当其冲地占了很大比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离婚冷静期,亦是为了避免夫妻双方因冲动而离婚,为冲动型离婚踩一脚“刹车板”。冲动离婚不可取,感情且行且珍惜。
编辑:俏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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