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裸者与北青报记者的对话
▲收购视频者与北青报记者的对话
近期,记者在探访中发现,在一些童星、童模的招聘活动中,出现了以“测量身材”为由的骗术。骗子谎称需要通过视频对女童进行“身材”考量,要求女童裸身出现在视频中,一些骗子甚至诱骗女童裸露下体并做出不雅动作。目前已有多地多名女童遭遇此类骗局,而这些裸聊视频最终层层转手流向淫秽物品市场。
多段被录制视频显示,屏幕这端,昵称显示为“童装设计公司”或“央视少儿频道童星选拔人”的聊天对象,通常以“对童星、童模的身材外形条件进行考察”为由,在对话框中打字要求这些女童在视频中一步步脱掉外衣裤和贴身内衣,裸露私密部位,甚至要求女童做出下流动作。
当女童在视频中对这些要求提出疑问时,屏幕这端的视频录制者多数时候声称这是为了“设计衣服”需要,必须看清身体各个部位。从对话间发现,屏幕那端的女童并不知道自己接受“身材考察”的视频聊天过程被录制。(10月16日《北京青年报》)
文/戴先任
以招聘童星、童模的名义引诱女童通过视频裸露身体,拍摄受骗女童的裸聊视频来牟利,这背后俨然已形成了一条黑色的产业链。这些骗子利用女童渴望成为童星、渴望成名的心理,骗取这些单纯孩子的信任。
这些女童裸体视频在网络上传播,满足一些人变态的心理,严重侵犯了儿童的身心健康与人格尊严。而且这些淫秽照片和视频的流传,也很可能教唆犯罪,比如可能诱使未成年人性犯罪。《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猥亵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刑法》规定,构成猥亵儿童罪的,应依法从重处罚。如果有不法分子将儿童的裸照发到网上,情节严重的,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借此牟利,则涉嫌刑罚更为严厉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对此类骗术要依法予以严惩。
据了解,此类骗术早在几年前就存在。几年来,骗取女童裸照和裸聊视频的骗子们一直在活动着。对于此类骗术,需要加强打击力度,不能任由其继续存在下去,要看到此类骗术欺骗甚至“玩弄”未成年人的危险倾向。对此,需要网络平台负起审核责任,排查违法信息,监护人也要提高警惕,发现侵害孩子的违法犯罪行为,要积极维护孩子合法权益,及时报警处理,不能因为怕孩子裸体视频被曝光而不敢报警,从而纵容此类犯罪。
骗取女童裸照和裸聊视频流行,释放出危险信号,放任此类骗术下去,是在纵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今年6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年座谈会上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从快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刑事犯罪。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犯罪,也要抓早抓小,要零容忍,要能从严惩处。从监护人、学校、公安机关到全社会,都不能总是等到“大灰狼”吃掉“小羊羔”时才来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