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财产分配 不争车房只夺网店

2013-01-22 阅读数 386621

空姐代购,催生“飞来飞去母婴网店”

方琳是荷兰皇家航空公司的一名空姐。2008年的一天,方琳随丈夫董成一起去表妹家吃饭。表妹不久前生下了儿子。饭后,表妹向方琳抱怨:单位催她上班,只好给孩子喝奶粉,但对国产奶粉又不太信任。

方琳听了表妹的担忧,沉思一会儿,突然眼前一亮:“姐有办法,姐每周都会飞荷兰,下次我飞荷兰时给你带些牛栏奶粉。”表妹高兴得给了方琳一个拥抱。

不知是否因为表妹大肆宣扬的原因,找方琳带奶粉的人越来越多,基本上每周方琳都要从荷兰带上好几袋奶粉。方琳看到了其中的商机,有意在网上试着开个小店。

2008年5月,方琳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了一个网店“飞来飞去母婴用品店”(简称飞来飞去网店,下同),主要经营进口的奶粉和母婴护理用品。

因为有“空姐代购”这块金字招牌,“飞来飞去母婴用品店”才开张不久就吸引了大批买主,网店的交易量不断上升,好评和信用度也越来越高。慢慢地,光靠代购已经满足不了客人们的需求了,方琳开始寻找更多的货源。董成因为工作关系,认识些外国贸易公司的朋友。在朋友的帮助下,董成顺利办理了海关进口手续。

从此,飞来飞去网店由空姐代购变为海关进口,生意蒸蒸日上。

2010年,董成辞掉了原本的工作,专心打理飞来飞去网店。网店的生意愈发红火。

但两人的婚姻却亮起了红灯。

2009年2月7日,董成与方琳因琐事发生纠纷。据北京平房派出所民警对他们所做的笔录记载:董成称想和方琳谈谈感情的事,方琳不理他,转身要走,董成想拉方琳回来,没注意拉伤了方琳的脖子。董成表示自己不该动手打人,并愿意承认错误。当日,方琳到医生处取得了诊断证明,并表示因董成母亲生病需要人照顾,不追究董成的责任。

2010年2月,董成与方琳又发生矛盾,方琳称被董成殴打致腰椎间盘突出,而董成称是因为当天方琳搬床闪了腰,自己还让她去了医院。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矛盾越来越深,最终决定协议离婚。离婚前,方琳及其父亲与董成一起到仓库进行清算。核实总库存商品折合人民币80万元,经二人协商网店资产平均分配,董成要求继续经营网店,同意为此支付方琳40万元。

2011年11月22日,方琳与董成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同意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修改网店密码,架空前夫管理权

根据《离婚协议书》,董成须支付给方琳共计90万元,而董成将获得飞来飞去网店的所有权。

《离婚协议书》第八条详尽地规定了网店的处置方案:方琳离婚后无条件将飞来飞去网店转给董成个人经营承担,由于淘宝网规定现在实名制暂时不能变更(将网店店主由方琳变更为董成),在不能变更期间(没有将方琳变更为董成之前),遵照淘宝网规定,让(实名制本人)方琳协助办理的一切事情都要无条件办理,如果不给予协助办理或故意拖延时间办理造成的一切损失,董成有权上诉法院让方琳赔偿在此期间一切飞来飞去网店造成的经济损失。另外,在没有实名制变更期间,全部由董成个人经营,跟方琳没有任何连带责任。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所有债权债务由董成负责,飞来飞去网店将和方琳没有任何关系,不经董成同意,方琳无权再使用飞来飞去网店的旺旺客服。

有关网店的协议还不止此。离婚协议第九条规定:协议中涉及的90万元人民币应由董成一次性支付。但考虑到网店需要继续经营,双方经协商采取分期偿还的方式。自离婚之日起,每月28日前付给方琳5万元人民币,转入方琳的账户,分18个月还清。如归还困难需三日内告知,逾期不还需按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如多次不履行还款承诺,债权人有权通过法律追讨。

董成的代理人唐玉磊律师介绍,离婚后方琳多次以父母生病、亲戚要借钱买房等理由要求董成一次性还清90万元。而网店经营需要资金,董成一时间拿不出那么多钱交给方琳。方琳索要资金无果,2个月内从飞来飞去网店所绑定的银行卡中取走了人民币共计150万元,同时将网店密码进行了修改。

网店是方琳实名注册的,董成无银行卡密码,方琳将网店密码修改,董成只能发货不能取钱。当董成发现自己无法操控网店后,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方琳,却一时无法打通。

董成内心无比纠结。飞来飞去网店继续开的话,东西卖出去了,自己却一分钱都拿不到;不开的话,库存的货物怎么办?万般无奈之下,董成以自己的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了一家名为“永志飞翔”的网店,继续经营奶粉和母婴用品。

新网店开张了,却没有客户,自然也就没有收入。思考再三,董成将《离婚协议书》贴在了永志飞翔网店上,目的是向淘宝网用户证明,永志飞翔网店是飞来飞去网店的延续。《离婚协议书》刊登后,永志飞翔网店人气有所上升。

董成和方琳的“战争”再次打响。当方琳发现董成在永志飞翔网店刊登《离婚协议书》后,立刻在飞来飞去网店上发出声明:“由于飞来飞去网店的支付宝被盗,现将飞来飞去网店所有商品下架,移至吴妈妈爱心小店。为了保护宝宝的健康成长,请大家移步到吴妈妈爱心小店,给您带来的不便,请您谅解。”

“吴妈妈爱心小店”实名认证店主为张智华,是方琳的母亲。

2012年3月12日,董成将方琳告上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法庭激辩:网店到底该归谁

在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方琳辩称:“网店是由我实名注册的,注册后一直是由我妈妈在打理,董成2010年才参与到网店管理的。”

董成则辩称:“网店刚开始经营的时候是由我和方琳共同打理的,后来我辞去了原本的工作,专心打理网店。至于她所说的网店主要由其母亲打理,这根本是子虚乌有的事,她妈妈是退休工人,六十多岁的人了,怎么可能打理好网店!”

方琳辩称:“董成在生活中经常对我实施家庭暴力及精神暴力,我实在无法忍受痛苦才与其离婚,离婚协议也是在他的胁迫下签署的。且离婚后董成并没有向我支付90万人民币及同期贷款利息,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我才将网店密码修改。”

对方琳的指控,董成都予以否认。

法官审理认为,方琳提出存在家庭暴力问题,方琳一方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董成进行了家暴行为。从庭审询问的双方经济情况和二人交往过程看,也不足以认定方琳系在胁迫下签署协议。

鉴于网店是两人结婚期间开办的淘宝店,法院认为,无论夫妻双方何人登记为店主,相关权益与经营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发生债务也由夫妻共同偿还。因此董成和方琳协议分配飞来飞去网店不违反淘宝网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书》依法有效,网店归董成所有。

2012年5月23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飞来飞去网店归董成所有,方琳需将其注册的飞来飞去网店变更为董成实名经营。而董成在获得网店所有权之前,必须首先关闭永志飞翔网店,飞来飞去网店因此前交易产生债务也由董成所承担。

方琳不服,提出上诉。2012年10月18日,二审法院宣布维持一审判决。

终审判决3个月后,董成向笔者诉苦:网店不同于实体店,作为虚拟财产,靠的就是信誉和名声,如今这么一闹网店已经受到了极大的打击,很难再恢复到原来的人气了。法院虽然将网店判决给了他,但实际上飞来飞去网店已经在无形中贬值了。 (文中人物系化名)

 

链接

此案再次掀起对虚拟财产立法的呼声。随着网络、淘宝和网络游戏的普及,包括虚拟财产在内,网络虚拟世界及网络交易中的一些现象,应尽快制订法规加以规范和保护。在这方面,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地区以及韩国等国家的做法或许能给我们带来一些启示。

中国香港:香港在相关刑事判例中,明确承认了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并加以保护。《新快报》2003年1月20日报道,2003年1月14日,香港一法庭即裁定一名骗取他人虚拟武器的18岁青年诈骗罪名成立,并判入劳役中心。

中国台湾:《法治周末》2012年8月29日报道,1997年中国台湾通过法规,把“电磁记录”列为“动产”,使网络游戏账号被盗终于有法可循,盗取他人账号内的虚拟财物的人不再可以逍遥法外。关于虚拟财物之物权效力,解释为“电磁记录”在欺诈及窃盗罪中均以动产论,有关线上游戏账号及道具资料,均是以电磁记录方式储存在游戏服务器中,该游戏角色及道具虽为虚拟,但在现实世界中均有一定财产价值,玩家可以拍卖或交换,所以与现实世界的财物并无不同。

韩国:《法治周末》2012年8月29日报道,在网络游戏最发达的韩国,法律已经明确规定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角色和虚拟物品独立于服务商而具有财产价值。这种虚拟财产的性质与银行账号中的钱财并无本质的区别。韩国已有多起侵犯网络虚拟财产刑事判决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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