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二上法庭 法官数次调解终解积怨

2008-08-05 阅读数 355673

  (谭燕 覃自茹 宋文彬)8月1日,在石门县人民法院蒙泉法庭的调解室里,一件在当地闹得沸沸扬扬,起诉了两次的离婚案件以调解离婚结案。被告张某善意地提醒原告田某要多注意生病的身体,田某掩面失声痛哭,两人随后又相约一同去学校看望读书的儿子。这个情景让人很难相信两人在第一次上法庭时不但恶语相向,相互指责,甚至是大打出手。夫妻俩多年的积怨和冲突,在法官和亲人的努力下得已化解。

  男方张某和女方田某曾是夫妻,两人经朋友介绍,相识恋爱并结婚。婚后一段时间夫妻感情尚可,但由于张某性情暴躁、偏执多疑,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一次争吵后,愤怒中的张某将两人共同居住的房屋的东西一一砸毁,而田某也一气之下,向法院蒙泉法庭起诉离婚。该庭考虑到夫妻二人感情尚未彻底破裂,仅是因为一时的争执才导致现在的结果,仍有和好基础,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后,田某外出打工,张某本想与妻子和好,但终究还是未能与田某联系上。误会妻子可能有外遇的张某为逼田某回家,开始拆毁自家房屋,对不能拆走的东西用汽油点火烧毁,砍伐自家所有成熟桔树,并将田某父母的房屋损坏,不但夫妻关系进一步恶化,在社会上也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田某第二次将张某诉上法庭,要求与他离婚。

  由于两人关系已激化到一定程度,该庭的法官特别重视,本着“案结事了”的态度,在开庭前就通过双方亲友随时了解原、被告现状,做好相应化解、调和矛盾的准备;开庭时,充分地听取了诉讼双方的意见;庭后法官又让双方坐下来,巧妙的利用双方曾有的感情基础,从情与法两方面来谈,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经过多轮思想工作,张某终于认识到当初过激行为造成了极端恶劣的影响,诚心诚意的向田某及其父母道歉,并承诺赔偿他们的损失。双方终于冰释前嫌,友好的分了手,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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