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反家暴工作为国家立法提供参考借鉴

2012-03-01 阅读数 27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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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百灵在全国反家庭暴力立法建议座谈会上发言。

今日女报/凤网讯(通讯员彭迪张平)为进一步推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配合国家尽快出台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2月27日,全国妇联在人民大会堂组织反家庭暴力立法建议座谈会。会议由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陈秀榕主持。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人大法工委、全国人大内司委、中央综治办、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等单位领导,以及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会组织代表和新闻媒体代表100余人参加会议。与会代表共同回顾了我国反家庭暴力工作的进程,交流了反家暴工作的经验与体会,探讨了制定反家庭暴力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提出了具体的立法建议。

湖南省妇联主席肖百灵应邀参加此次会议,并作为唯一的地方妇联代表在会上作主题发言。肖百灵在发言中简要介绍了我省反家暴地方立法的主要做法,重点阐述了目前实践中面临的问题以及对国家立法的建议。她在发言中谈到,湖南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高度重视反家暴工作,各级各部门密切合作,不断探索,敢于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00年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成为我国第一部反家暴地方法规,《决议》出台后,湖南省在预防、投诉、评估考核、司法干预等方面继续探索与创新,先后推出了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实行社会治安综治考评,试行“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培训基层公安民警,探索多机构合作模式等七个率先之举,建立了具有湖南特色的反家暴工作模式,进一步推进了法治湖南建设。她认为,由于地方立法的局限性,实践中仍有不尽如人意之处,要彻底解决家庭暴力问题,迫切需要制定一部专门性、综合性的反家暴专门立法,完善反家庭暴力预防机制、社会化防治服务网络、人身安全保护制度和反家暴司法保障体系。肖百灵的发言简洁精炼,获得了与会代表的一致好评。

宋秀岩在讲话中,高度肯定了湖南等省市开展反家暴工作的探索与创新,并对妇联组织进一步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倡导、配合做好反家暴立法基础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她指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需要各部门加强合作,共同推进。

湖南省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张兰、省公安厅法制处处长刘湘奇应邀参加了此次会议。会后,他们表示,一定会继续发挥部门职能,加强与妇联等相关组织和机构的合作,深入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在司法审判和警察执法过程中,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更多的帮助,积极推动这部惠及亿万家庭的法律早日出台,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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