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最美妈妈”吴菊萍再次引发媒体关注。
为褒扬吴菊萍见义勇为的善举,其所在公司奖励给她20万元。当有媒体询问这笔钱作何使用时,吴菊萍说:“这笔钱我自己留着用。”此语一出,舆论又起波澜。
这20万元奖金,吴菊萍到底该不该留?
其实,早在去年7月救下坠楼女童后不久,吴菊萍就已“晒”过自己所获奖励及捐赠金额的账单,并表示将把奖金(包括公司奖励的20万元)留给自己的父母孩子,社会捐款则将转捐给更有需要的人。
发给个人的奖金如何使用本是私事,外人无权干涉,但时隔半年之后,此事仍引发人们如此关注,暴露出什么?长期以来,有这样一种观点根深蒂固:好人就是圣人,应该“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这种过于严苛、也过于完美的“好人观”,与新形势下的道德现实不相适应。
吴菊萍将20万元奖金留作自己使用,会影响到她在公众心目中的英雄形象吗?答案无疑是否定的。当她奋不顾身用双臂去接坠楼女童时,难道她会预知有20万元的奖金?无私奉献是高尚的,更是难得的,我们的社会因好人的无私、利他而变得温暖、美好。但“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并非是对好人的一种硬性要求。对好人来讲,量力而行,从身边做起,符合人的本性。我们不能因为吴菊萍做过感动公众的好事而把她绑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去苛求和比量,更何况农家出身的她,仍身背房贷,上有老,下有小,需要挣钱养家。长期以来,“好人无好报”、“英雄流血又流泪”的个案,凸显出现实生活中做好人、做好事的分外艰难。奖金的作用,就在于倡导。好人因助人而受奖,如能坦然受之,则对社会公众,必然是一种有力的引导、有效的感召。
“我就是想为家里人提供好一点的生活。”80后的吴菊萍话语朴实。道德模范也是普通人,他们既有为社会增添温暖的高尚一面,更有追求自己美好生活的正常一面。我们在呼唤好人的同时,也应当尊重他们始自人性的正常诉求,不应以“高大全”的标准苛求好人,更不应将他们拔高为不食人间烟火的“神”;让好人回归正常人的生活,尊重好人忠于自己意志的行善方式,这是我们应该树立的“好人观”。
捐或不捐,捐多少,本就不是衡量好人的标准。在危难之间,能够以良知和行动释放道德力量;在平凡岁月,能够以向善向上之心温暖你我,这就是我们认同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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