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商轿车爆炸重伤 妻子继女系幕后元凶

2011-04-03 阅读数 518547

  浙江绍兴上虞一房地产商马某所驾驶的汽车突然发生爆炸,其背后的主谋竟是现任妻子和继女夫妇。3月30日下午,两男三女5名被告被押入上虞市人民法院一号审判大厅被告席,这5人中有马某的妻子茅某、继女陈某及其丈夫蒋某,还有继女的同学黄某及继女的情人戴某。

  2010年4月14日上午9点左右,浙江绍兴上虞百官街道人民中路,一辆牌照为浙DKQ795的黑色丰田轿车正在行驶,忽然车里冒出一股气体,“砰”地一声巨响,爆炸了。

  当时丰田车里只有一人,驾驶者马某,是上虞市内某家房产公司老总。现场,他被炸成重伤。

  出事前,马某经营着一家房地产公司。据知情人称,头脑活络的马某,家底殷实。马某与茅某2005年左右结婚,之前双方都各自有家庭。

  马某的继女陈某供述称,继父对她也有“想法”。2009年,她的同学黄某来上虞,马某又瞄上了黄某。为此,她一直对继父马某很厌恶。

  陈某的说法得到她丈夫蒋某的证实。他说,马某对妻子陈某有想法,这让他很生气。2009年11月左右,他就萌生用炸弹炸死马某的想法。

  而戴某本是蒋某的朋友,蒋某将戴某介绍给妻子陈某相识,两人很快成为情人。陈某要让戴某喜欢上自己,可以让他为她除掉马某。

  除了复杂的感情纠葛,财产的问题更加剧双方矛盾。马某与前妻育有一儿子,在杭州工作,马某不仅花400多万元为儿子在杭州买房,还送儿子一辆90多万元的奥迪Q5轿车。而对继女陈某,马某送的是30多万元的沃尔沃。这些不但令陈某深感不满,也让茅某愤愤不平。

  戴某信誓旦旦说会帮陈报复马某。为践诺,戴某和蒋某决定去广东买来雷管、炸药,以爆炸方式杀害马某。蒋某将东西藏于其居住小区的附房内。期间,陈某、茅某、黄某知情,并默许。

  在试爆期间,陈某在戴某的吩咐下,陪同戴某购买或自行购买制作遥控炸弹所需要的剪刀、毛巾、手套、汽油、手机卡、手机等物品。黄某也参与购买制作炸弹用的物品。

  试爆成功后,2010年4月13日早上7时左右,茅某将马某的轿车开到戴某的租房边,戴某将已制作好的遥控炸弹放置于轿车驾驶室的座位底下。

  去年4月14日上午,当马某一开车出门,茅某立即打电话给女儿陈某。陈某再转告戴某,戴某在三江超市附近看到马某一人驾车经过,遥控引爆轿车内的自制炸弹,制造了这起爆炸案。

  据戴某在法庭上供述,他做这件事的目的是:一是想帮陈某出气;二是假若陈某的继父出了问题,所开公司自然由妻子女儿接管,他肯定能得到好处;三是爆炸发生后,陈某会将10万元打到他的银行卡上。

  当天,法庭一审宣判:戴某获刑12年,陈某获刑7年,茅某获刑5年,黄某获刑1年6个月,蒋某获刑1年。

 

  杀夫 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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