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成了可以赢钱的买卖

2010-11-18 阅读数 137178

  昨天看娱乐八卦,阿娇跟阿Sa在某演唱会结束后接受记者采访,提到阿Sa离婚后的感受,在旁的阿娇却看着阿Sa说了两次:“你能赚不少……”当她惊觉自己说错话后,立刻捂着嘴笑。阿Sa则严肃地声明,她与郑中基在法律上的手续一早就搞好了。

  不经意的失言,更反映出现代人的某些“惯性思维”:离婚了,赔了感情,赚了财产。要不能做到这样,那就意味着经历了一场彻底惨败的婚姻。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一谈结婚,必要谈协议、合同,一谈离婚,必要谈财产、权利。明星、大款钱多,财产纠葛也就尤其多,这可以理解。而相对于一般老百姓而言,离婚了,即使只剩下一张床,是否也要分得清清楚楚?真的难以想象,在分财产的时候,一方若多收下三五斗,是否也会如阿娇那样,不顾朋友离婚的情伤而捂着嘴偷笑——赚了,赚了。离婚就好比买中了一只升值股,或者说做了一场赢钱的买卖。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此外,还专门对“小三”的赔偿作出了明确规定。

  我相信,这条新闻的点击阅读量,一定不亚于任何一条娱乐八卦新闻。结婚和将结婚的人,都纷纷启动自己心里的那个“小九九表”,各自背着配偶、恋人计算起来。这样的计算似乎跟感情无关,是个人财产的360安全卫士,不断地重启、升级,才能消除自己的危机感。

  出台这样的规定,一定是应民所需。婚姻中的财产纠葛日益增多,除了因为人们的个人财产比过去多了之外,更重要的还在于人们对于情感的信任感动摇了。婚姻不再是坟墓——因为两人未必能一起走到老;婚姻不再是港湾——因为浪一来,很快另一艘船可能就会投别的岸而去。现在,婚姻是一场需要保卫的战争。保卫爱情,更捍卫财产。

  最近,一个朋友的话让我咋舌。她说:“过去的人总是说婚姻就是一场赌博,赌赢者获得终身幸福,如今婚姻依然是一场赌博,只不过赌的不是幸福与否,而是你到底在这场婚姻里赚了多少?”真如这样的话,的确非常需要更多的法规啊,在任何一种赌博里,都有着不少的法则和规约,而在任何一个赌场里更是保镖众多,以防出千。婚姻里,出千了怎么办?是否应该建议对每一种婚姻千术都设立法规?

  遥想当年,我们的浪漫派大诗人徐志摩酸溜溜地说:“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是多么的潇洒大方,更是多么的又傻又天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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