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情避老婆查岗 男子拿床单当绳不幸坠楼亡

2010-02-25 阅读数 224937

  作为一个具备完全民事行为的当事人,自己拿床单做绳索爬楼坠亡,就只能自认倒霉了,别人不需要为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可能这就是自作自受吧!

  2月24日大清早,重庆市涪陵区双涪支路11号的夏燕买菜时看到,对面针织厂职工宿舍7楼的窗台上一个男子抓着床单往下掉。突然“咚!”的一声,床单断了,男子摔到2楼的天井里,最后送到医院不治身亡。

  原来,男子是与干亲家母(也是该男子的婚外恋情人)私会,其妻前来找人。男子慌不择路夺窗而逃,哪料床单断裂不幸坠楼。

 

  2楼的房东告诉记者,男子掉到了她家的天井里。随后,赶来的市民,将男子送到了涪陵区中山医院。外科医生胡先生透露,男子头部着地,颅内出血,抢救不到20分钟就死亡了。

  【法律专家点评】

  作为一个具备完全民事行为的当事人,自己拿床单做绳索爬楼坠亡,就只能自认倒霉了,别人不需要为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可能这就是自作自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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