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忠,人们该为此付出多少代价?

2009-03-23 阅读数 77251

偷情,重心在前一字还是在后一字?各有各的看法。但不论怎样,这种事都难逃道德伦理的纠缠。法律会怎样对待不忠的人?纵容“情”?还是惩罚“偷”?

果把“偷情”当做一件物品,可以用一杆秤去称称重量,以计算出拥有它得付出多少代价的话,秤砣是什么?法律还是道德?

 看看最近发生在西班牙的一起丈夫要求妻子为她的不忠赔偿的事件:

 这是一件丈夫与妻子之间的官司,案件审理地点在西班牙最高法院。此前,案件已经在西班牙东南部瓦伦西亚市的地方法院审理过,但妻子不服,她觉得判决书中要求自己支付给丈夫的“精神损失费”太高了。

 两人的金钱纠葛起源于妻子的不忠。早在2001 年,丈夫就隐约觉得妻子可能有了出轨行为,但他告诉自己别瞎想,毕竟这是第二次婚姻,他不希望又走向灭亡。不过,上帝还是和他开了玩笑。后来,他发现了残 忍的事情真像:在14年的婚姻中,妻子与情人的关系维持了6年,最让他难以忍受的是,6年里,妻子一共生育3个孩子,但经过DNA 测试,结果显示:他这个父亲是冒牌的。

 辛苦抚养每天叫着自己“爸爸”的孩子们,居然只是在替“情人”尽义务。这位丈夫不能接受。于是,他把妻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理由是:妻子明明知道孩子是情人的,却假装成自己的,这让他在“心理与生理”上都受到伤害。

 经法院审理,妻子通奸的行为是事实,要求她支付丈夫赔偿。但妻子觉得100,000欧元的数量太过高昂!于是,在终审时,她竭力辩护:自己的行为是“受情欲支配的”,并且与丈夫感情不合,丈夫很冷淡、不关心她,也不好好照顾家人。

 最终,法院证明她说的都不是事实,并做出裁决:维持原判,并且将罚金加倍!这意味着,妻子6年的不忠行为,是每年花费3万多欧元换回来的。真是一场昂贵的交易。

 200,000欧元的惩罚,过头了吗?对此,审理此案的法官说:“罚金还可以更高些。”理由是:这个欺骗丈夫的妻子,隐瞒事实真像,给丈夫制造痛苦,应该被罚。

 妻子受到惩戒是法律与道德合作的结果。其实,在西班牙独裁主义时期,不忠是一种刑事犯罪,会被判处罚金,甚至坐牢。1978年开始民主体制以后,对不忠的惩罚偏向于道德的衡量标准:“违反道德”的妻子或丈夫,会被判决支付给对方大量的赔偿金。

 但问题是,多少赔偿金能弥补不忠给另一方造成的伤害?金钱是买不走伤痕的。婚姻中的人,是不是应该在心里放一杆秤?砣是法律还是道德,不重要,能称量出代价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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