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文强辩护律师的刨根三问

2009-12-15 阅读数 304492

李庄在重庆替龚刚模辩护,“走穴”犯法,马失前蹄,被检察机关批捕,在全国律师界、在重庆“打黑”除恶拉线收总的当口,也算掀了个几级地震。由于李庄在重庆“初试身手”、善于归纳总结经验体会的他,便迫不及待的给京城律师熟伙发去八字“箴言”:“够黑、人傻、钱多、速来!”也由于李庄亲组的京城“捞人”团,渝州折戟,被逮近20人,几乎全军覆没,要撤“番号”(《中国青年报》12月13日)。因此,人们自然要把关注点转入另一批即将赴渝“征战”的律师了。 

  很有必要重温《南方周末》12月10日的一篇报道。它对为文强辩护的杨矿生和为陈明亮辩护的宣东进行了“素描”。杨的“名片”是:1998年从最高检刑事检察厅辞职做律师。代理中纪委查办的厦门市国税局原稽查局长接受赖昌星贿赂案,二审由无期改为15年;同样接受过赖昌星贿赂厦门市海事监督局原副局长,在杨矿生的辩护下,司法机关最终采纲其辩护意见,将侦查机关原认定的受贿数额减少,只处刑两年半;代理中央机关某委司司长受贿案,最后以无罪不起诉结案。当然还有今年为重庆规划局原局长蒋勇辩护所示身手之类。曾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不得不提该报的一段侧面烘托:“据熟悉杨矿生的法律界人士介绍,杨从最高检辞职后,依然和检方保持着不错的沟通,经常在公检法机关和律师之间,扮演桥梁的角色”。 

  既然杨矿生已接下为文强的辩护,既然媒体已对其进行了“勾画”,由于文强一案在重庆打黑除恶案件中的高关注度,那老杨同志成为公众人物已成不争的事实。所以本文试提三问,不会被指语出无端吧?一、李庄在重庆“探水”后,向京城发出前述八字高浓缩动员,并扬言要组建“京城捞人队”、“跨区域捞人队”。请问杨律师,你能否在赴渝前向媒体、向公众坦露,你的受聘与李庄的“邀催”有无联系?因为你已经走入公共关注视野,这样的释疑解惑并非强人所难。相反,有一番“先入为主”的宣示,既能为你下渝州壮行,也为你以后若辩护显效果增加可信度和知名度。据《南方周末》的报道,你不愿借媒体出名,更注重业界的声誉。而该报的一段议论说:“在目前的司法环境下,对办理重大敏感案件来说,在业内的知名度和各种关系,是顺利办案的重要条件。”这虽属一报一言,但说说与李庄的业内亲疏也无妨。是因李庄而随意猜疑和“株连”吗?不是,是正常回应网民的关注和担忧。二、如果李庄一案进入司法程序,他又托人请你辩护你愿意吗?随着李律师的“栽水”,一个设问油然而生,他以后请谁辩护?重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栽跟斗的律师能坐几桌了。他们利用掌握的法律知识亵渎法律。在整个律师界掰指虽属少数,但对法制建设、对“平安重庆”建设的破坏力不容小觑。倘若出现律师捞律师的局面,不但是21世纪初中国法坛上的一大看点,而且捞成功了,也为少数律师洗嫌净身提供事实支持力度。三、你为文强的辩护,打算如何接受监督?当然,中国对个人的监督有现行的法规,你也置身规内。不过,看了李庄在重庆的所作所为,真可谓机关算尽。耸恿龚刚模凡事只说“不知道”的三字经应对;要龚刚模咬司法机关刑讯逼供的细节演示;要将死捞活的外线突围,仿佛“巫术”,迷魂难辨。真正的老实人吃不消、斗不过,更别说“傻”了。李庄夜以继日捞“外快”,桩桩件件需要时间。要是当初的运作拿不到“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稍微阳光一点,一肚子鬼胎也许无法施展,而且不会作出龚刚模“傻”的误判。他龚刚模在江湖打拼夺杀,混了个地位显“黑”,再傻也傻不到哪里去。他只不过翅膀缩在笼中,蜷曲难展,所以装傻;蒙蔽了李庄大律师不说,李的独到见解还误导其他律师“速来”重庆了。害人不浅。 

  回不回答陋文浅问,愚不作指望。如果“一切语言都是重复”,“一切爆发都有片刻的宁静”,那我们可以在法庭上欣赏杨矿生律师的滔滔雄辩和运用法律的得心应手——但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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