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举报女友卖淫 不满前女友与新男友交往

2009-06-18 阅读数 347366

“是110吗?我这里有人在卖淫,快点来抓啊!”17日晚8时许,一个报警电话被转至彭埠派出所。根据举报,事发地在杭州江干区彭埠镇云峰四区12号附近。

  不一会儿,彭埠所派出的4名民警和协警人员赶到了现场。民警说,一般举报的卖淫嫖娼案件都要出动几名警力,因怕被举报人反抗,另外可以控制周围情况抓现行。

  举报者是一位中年男子,姓王,金华人,37岁,看上去很老相,身材矮矮瘦瘦的,穿着搬运公司的工作服,来不及换。

  他向民警描述,当时在街上,看到了一个站街女在揽客,他还特意去劝女子回家去,卖淫女死活不肯,接了个客人,于是他马上报警了。他否认认识这位卖淫女。

  民警按照他提供的线索找到了这个女人,经了解才知道,这个女人和王谈过朋友。如今,女人跟另一个男人恋爱上了,王某心里着急,为给女人点颜色看看,也为了吓跑女人的新男友,就想出了举报他们“卖淫嫖娼”,让警察出动的想法。

  这个想法显然是错误而愚昧的。即使被带回派出所的路上,王某还嘟嚷着“要抓到这对狗男女。”

  21时20分,彭埠派出所值班室。“你这是滥用我们警力,如果这个时候其他地方发生了打架斗殴,因为出警不力或者没有警力出动而导致事件升级,你说怎么办?”值班民警洪波诘问王某。

  其实截至21时,彭埠派出所接处警已经达到60余起——晚上这个时段,是该所接处警的高峰期。110巡警倪欣慰告诉记者,自己一直没停过,接一个警,又跑下一个警,要回派出所也只放下相关人员又跑出去了。

  王某把头埋得很低。

  半晌,还有点气不过的王某又强调:“我这么大把年纪都未婚,好不容易找到她谈恋爱,她居然背着我又去谈恋爱。”

  其实,到如今王某甚至连这个女人的名字都讲不出,只叫得出昵称。

  经过调查,民警核实:女人和新男友确实在同一汽车城里上班,相互之间是朋友,不存在性交易的关系。

  王某为自己的愚昧付出的代价是,被传唤到了派出所,作了笔录后,因为态度较好,经过教育认识到了自己报假警的错误,随后被派出所允许回家。

  “我一定要找回她!”离开派出所前,王某丢下这句话,让忙碌的民警们也感慨他的痴情。(李敏 童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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