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强奸亲生幼女长达数年 致女儿精神分裂

2009-04-16 阅读数 268724

一个曾经幸福的家庭,转眼之间家破人亡。16年前父亲潘峰(化名)强奸女儿雯雯(化名);10年前“奸情”被母亲陈芳(化名)发现;2003年雯雯被鉴定为精神分裂。同年,潘峰入狱;2006年双方协议离婚。去年5月,出狱后的潘峰就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上诉法院。陈芳针锋相对,就女儿抚养费和医药费将前夫告上法院。昨天上午,松江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悲剧已然发生,仇恨逐渐升级。记者在开庭前一日,走访了这个不幸的家庭。

家丑一直延续了整整4年

陈芳和潘峰从小青梅竹马,高中毕业后四年,两人恋爱,并于两年后的1981年结婚,婚后很快有了女儿雯雯。

“我们以前关系一直很好,我能吃苦,长得又漂亮。在他们家的4个媳妇中,对我评价最高。”陈芳说,那时,工厂三班倒,丈夫和女儿经常独自在家。

1999年的一天,一个消息犹如五雷轰顶,击碎了所有的美好:丈夫潘峰竟然强奸自己的亲生女儿。

“女儿13岁来月经的第二次开始,直到17岁被我发现,他一直对她做这样的事。”陈芳说。

事发后,她一度崩溃,“我曾想着要离婚,甚至想跳楼,但是想想可怜的女儿没人照顾,我的心就软下来了。”但是玻璃一旦破碎,就再也没有愈合的机会。从此,丈夫潘峰常常夜不归宿,也很少拿出钱来贴补家用。

2003年4月,雯雯21岁,事发后的4年,她被鉴定出患有精神分裂症。不久,陈芳拨打110告发潘峰强奸,潘峰供认不讳。2003年10月16日,潘峰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2006年7月28日,两人协议离婚,由于当时潘峰还在服刑,两人协商暂时不分割财产。直到去年5月,潘峰上诉松江法院,要求就离婚分割财产。法院判定,女儿由母亲陈芳抚养,房子产权归母女俩所有,但是经专业部门评估,房子市价为34万元,扣除抚养等费用,陈芳另需支付潘峰8万多人民币。

陈芳针锋相对,就女儿抚养费和医药费将潘峰告上法院。昨天上午,松江法院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

母女经济很困难借钱看病

开庭前一天,记者走访了这个不幸的家。推开陈芳的家门,只见屋内凌乱,冰箱正面锈迹斑斑,橱窗里的小熊歪倒在一边。陈芳告诉记者,这些还是20余年前丈夫潘峰借了2万多元装修的。多年来,房屋几乎未曾改变,然而这个家庭却早已分崩离析。

“为了给女儿看病,我已经欠了别人7万多块,怎么还有钱去给他?所以我要告他要抚养费。”陈芳说,多年前,自己从单位内退,每个月退休金1400 元,女儿被鉴定出精神分裂后,街道照顾她将其挂靠在一家福利企业,每月也仅有650元工资。但是雯雯每个月都要去精神病院看病,仅去年一年,自负的医药费就高达3000多元。去年年底,陈芳向一个朋友借了25000元救急,没想到,刚出门坐上公交时钱就被偷走了,她绝望地趴在路边大哭起来。

“我们两人身上的衣服都是别人看着可怜送的,穿过最贵的衣服才百来元,还是十几年前买的。”为贴补家用,她曾去超市打工,雯雯没人照顾只能把她拖在身边,中午吃饭时间,又马不停蹄地赶回家烧饭。后来实在没办法,她只能放弃上班在家照顾女儿,有空时就出门带她散散心。

“出门总要花钱,雯雯不懂,这种天气就开始吵着要吃冷饮,一元钱的还不肯吃,一定要2元钱的。”陈芳说,最让她揪心的是内心的苦痛和别人的冷眼。

潘峰进监狱到出狱,整整6年时光,双方没有一次坐下来好好聊聊。“看到他我都绕路走,我恨不得拿把刀捅死他,但是我怕还没接近就抓进去了,那样的话谁来照料女儿?”

谈起女儿,她数次潸然落泪。记者见到雯雯时,雯雯双眼呆滞,行动缓慢。陈芳说,女儿目前的状况还是正常的,发病时,她常常大喊大叫,行为不受控制,好几次冲出去拼命敲打对面邻居的铁门,邻居忍无可忍,多次拨打110报警。无奈之下,陈芳只能带着女儿外出借房子。

 

女儿患病后,母女俩几乎和潘峰所有的亲戚都失去了联系。一次中秋节,女儿想吃月饼了,跑过去哀求:“雯雯想吃月饼,给我盒月饼吧。”对方却冷冷地说:“吃什么吃,我们早就和你们一刀两断了。”

“你能体会这样的痛苦吗?身边所有的人都不理你,自己又要上班又要带孩子还要给孩子看病有多辛苦吗?”

陈芳不知道,今年已经51岁了,还有多少个10年可以照顾女儿?

恶父出狱靠骑车拉客谋生

“他本是一个不错的人。”负责协调工作的居委会王阿姨告诉记者,潘峰曾经是一家事业单位的小干部。在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印象中,潘峰为人和善。

出狱后,潘峰住的地方也没有了,工作也被辞退了。潘峰只得领取每月400元的低保度日。为生计奔波,他半夜起来贩蔬菜,一次居委会打电话让他参加公益劳动,当潘峰走进来时,眼前的一幕让所有人都惊呆了:只见他又瘦又黑,与两个月前刚出狱时判若两人,瞬间好像老了10岁。

之后,潘峰又去骑电动三轮车拉客,由于无证经营,经常被执法人员抓到罚款,生活艰难。“一步错步步错,潘峰从此前途尽毁。”王阿姨感叹道。

焦点关注

父亲为何要对亲生女儿施暴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当时外面流言很多,说雯雯不是潘峰亲生的,潘峰就是为了报复自己的老婆才做出这样的事。在一份2003年对潘峰审讯的法院笔录中,潘峰写道:“我和女儿是有这个事情,但是原告(陈芳)也有外遇,判刑前我就想离婚,夫妻感情破裂。”

陈芳对此予以否认,“我以人格担保,在女儿17岁(1999年)之前,生命中只有丈夫潘峰一个男人。”

前天下午,记者致电潘峰,他以“这是我自己的事情,不想多说”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母亲为何

事发4年之后报案

据陈芳讲,事发后,她觉得这件事毕竟是家丑,传出去对女儿也不好,于是她决定给潘峰一个机会。但是没想到,他常常夜不归宿,最后甚至搬到单位去住,每月的工资也不给母女俩。

“我真是气疯了。”抱着让潘峰出丑的心态,4年后陈芳向警方报了案。

旁白

事隔好久才发现母亲本身有问题

发生这样的事,夫妻双方都有责任。”居委会潘主任认为,事情发生后,母亲事隔这么久才发现,这本身说明母亲对丈夫和女儿关心不够;而作为父亲,即使女儿不是亲生,但是养育了13年总是有感情的,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原因,都不应该去做出如此丧尽天良的事。

作者:瞿艳花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