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屡遭盗窃 立牌称抓住小偷将打死

2008-09-04 阅读数 321825

   (记者刘洁)在商店屡次被偷后,高埗市场一家商店店主在门口贴出了告示牌:“想死就偷,抓住打死。”店主称,这也是无奈之举,希望能吓一吓小偷。律师则称防盗牌上的内容是违法的,应该拆除。

  店主:小偷暗中盯梢行窃

  昨日上午,在高埗市场内一家不起眼的商店门前的货架上,记者看到了店主立的防盗牌:“想死就偷,抓住打死”。看到这张防盗牌,在商店内购物的顾客都笑了起来,询问起老板的生意。

  店主陈先生告诉记者,商店卖的主要是一些日常生活用品,前段时间,一时忙不过来,就让10多岁的女儿看店,没想小偷频频光顾。更感到气愤的是,小偷似乎就在暗中观察,只要一看到是女儿看店,就来行窃,发现规律后,陈先生故意设伏了几次,但无奈小偷太狡猾,只能无功而返。

  陈先生称,后来实在是想不出什么办法,才立了牌子,没想到还真起到了一定效果。自立牌后,小偷光顾的次数明显少了很多,“小偷也是人,吃软怕硬”。

  谈起牌子上的内容不合法律,陈先生不以为然地说:“我只是想吓吓小偷,抓住小偷揍一顿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对于立防盗牌的事情,附近的商户都非常赞成。一位商户说,小偷实在是太猖獗,以前就发现过一个小偷偷卖菜阿婆的钱,结果被发现后,一群人上去围殴,暴打了一顿小偷。

  律师:内容违法是对法律的无视

  对这则“恶狠狠”的防盗牌,广东凡立律师事务所的袁云富律师说,该防盗牌上的内容明显违法。即使小偷做了违法乱纪之事,对于群众而言,也只能抓到后扭送公安机关,而没有自行处理权力,更不能造成人身伤害。“想死就偷,抓住打死”,即使是司法机关也无权殴打违法犯罪分子。因此,该告示无论其内容及张贴方式都是违法的。

  市场管理处:将督促店主尽快拆除

  记者随后来到高埗市场管理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认为这块告示牌上的内容不妥当,应拆除它。

  该工作人员称,“想死就偷,抓住打死”,其目的只是想起震慑作用,但没有法律观念,不在法律认可的范畴下;其次有碍于文明,立这样内容的一块牌子,很不文明,“我们会督促店主尽快拆除。”

 

  商店 盗窃 立牌 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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