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公务用餐新规→

2025-09-12 阅读数 5738

9月11日上午,全省公务接待统一公函试点工作动员会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省委办公厅、省纪委监委、省财政厅,以及全省各市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记者从会上获悉,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内公务用餐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措施》要求,公务人员进行省内一般性公务活动自行解决用餐,确需协助安排的,必须通过“湘办通”扫码支付,实行“同餐同价”。

《措施》明确,省内公务用餐遵循从严从简、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便捷高效的原则,接待单位一般不安排工作餐,公务人员要么自行用餐,要么在接待单位机关食堂付费用餐。严禁将公务用餐转移到下属单位、企业或个人场所。

最引人注目的是支付方式的变化,公务人员必须通过“湘办通”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审批,实行赋码管理、凭码用餐、线上支付。就连因特殊情况未通过平台审批的,也要保存交费凭证。这一新规将公务用餐变得简单透明,扫码吃饭,按标付费,不再有特殊安排,不仅减轻了基层负担,更让干部关系变得更清爽。

此外,新规对伙食补助费领取也作出明确规定。公务活动结束后,公务人员按规定领取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在“湘办通”平台由派出单位线上支付协助用餐费用的,应扣除相应用餐费用后领取差额伙食补助费。在机关食堂等接待场所自行付费用餐的,应在报账时提供相应的交费凭证。

当天,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内公务用餐的若干措施》等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并就“互联网+监督”系统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管理信息平台进行了实操培训。


来源:今日女报/凤网整理自三湘都市报

编辑:陈雪炎

二审:唐天喜

三审:邓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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